受新冠疫情影響,東京奧運會延期到今年7月舉行。衆所周知,有效保護奧林匹克知識産權對一屆奧運會的成功舉辦至關重要。如何發現侵權線索,繼而進行調查和評估,以至做出最為合适且及時的反應,這就需要建立并運作一套行之有效的系統方法和工作流程,即在侵權行為處置的合規方面進行建構。
處理侵權行為,對于一般權利人來說,彌補損失甚至獲得賠償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但對于奧林匹克知識産權的權利人來說,這一點有所不同。因為奧林匹克知識産權保護的要義,既在于對損害的彌補,更在于使侵權人認識到自身行為的危害,進而願意改正自己的行為,自願遵守奧林匹克有關規則。是以,相比賠償,奧林匹克知識産權權利人更在意處理的及時性和積極效果。
一般來說,奧林匹克知識産權侵權行為處置的合規性要考慮監督、調查和評估、解決3個方面。
一、關于監督
監督,即發現侵權線索,主要通過自行監控和接受舉報2種方式。
1.自行監控
自行監控是奧組委最常采用的做法。通常奧組委的權益保護專業人員會與志願者合作,由志願者協助進行監控。有的奧組委還聘請專業調查機構進行監控的補充,這種做法對擴大覆寫範圍、收集有價值的資訊非常有幫助,但需要付出更多成本。除專門的團隊外,奧組委其他業務領域的員工也是監控的重要力量。
對于自行監控的合規,在對所有實施主體進行權益保護基本知識的教育訓練後,重點在于教會大家如何發現侵權行為并收集有用的初步證據。奧組委會出台發現侵權行為報告表模闆等輔助工具供實踐中使用。
2.接受舉報
舉報是發現侵權線索的重要途徑,奧組委鼓勵利益相關方以及社會公衆尋找并舉報侵權事件。
從合規性角度,考慮的首要問題是建立舉報機制。常見的方式是設立舉報電話和郵箱,并安排專人進行回複和處理。另一個考慮重點是要為特定的利益相關方設定專門的聯系人。聯系人對接指定的贊助企業,并與執法部門直接建立聯系,這樣能夠快速識别重要問題并采取行動。
二、關于調查和評估
發現了侵權線索後,從業人員應對線索進行調查和評估。
1.關于調查
對侵權線索的調查,以便更好地了解事實,收集必要證據。主要的合規考慮在于:稽核初步證據,確定收集到了對案件評估分析有用的證據;明确涉嫌侵權人和主要聯系方式;初步判斷已經産生或者可能發生的損害。
2.關于評估
評估,是處理侵權線索的關鍵。從業人員需要快速、準确地評價侵權狀況,進而明确解決問題所要采取的最有效和合理的行動。
一般來說,對侵權行為的嚴重性可分為以下幾類:
偶然侵權事件
偶然侵權事件的發生通常是出于行為人對法律法規的無知,不存在故意違犯《奧林匹克憲章》或進行隐性營銷行為的意圖,多半是出于熱情。
故意侵權事件
故意侵權事件是指行為人知道自己的行為屬于侵權,仍實施侵權行為的情形。
惡意侵權事件
惡意侵權事件是指行為人在奧組委勸阻甚至被執法機關處理處罰後,仍繼續或重新實施侵權行為的情形。
為避免工作的随意和主觀,從業人員需要使用規範的标準來進行評估,而且規範越細緻越好。
三、關于解決
解決是制止奧林匹克知識産權侵權行為最關鍵的元素。如果事件不能快速、果斷得以解決,前面的努力都将付之東流。
在解決階段,通常考慮的因素有:
預防原則。預防是最好的補救。
合法原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内開展工作,絕不能采取威脅恐吓等非法手段。
區分原則。按照偶然侵權、故意侵權、惡意侵權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應對政策。
合理原則。合理規劃和配置設定有限的資源,以務實高效的手段解決問題。
一般來說,對于偶然侵權事件,應優先采取教育的方式,即與行為人進行溝通,告知法律法規以及奧林匹克規則,請其主動停止侵權。
對于故意侵權事件,通常也會先與行為人進行适當溝通。如不聽勸告,奧組委依照具體情況,會選擇發放告知函、媒體曝光、請求行政執法等合适方式進行解決。
對于惡意侵權事件,奧組委會立即、直接找到執法部門請求行政執法。盡管很少采取訴訟進行維權,但是奧組委不會主動放棄任何有效的解決方式。
随着奧運會的臨近,奧林匹克知識産權侵權行為數量将會大幅上升,是以合規性将愈加重要。從合規性角度考慮,奧組委還會為每個侵權行為建立檔案,以便于監測并視情況對狀态進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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