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淪陷期間,女作家蘇青可謂大名鼎鼎、風光無限,與著名作家張愛玲分庭抗禮,在上海的文藝界可謂呼風喚雨,而這一切都因為她找了個靠山,作為她堅強的後盾。這個靠山就是全國2号漢奸當時僞政府上海市長陳公博。
蘇青喪失民族氣節,找漢奸市長當靠山,和當下一些職業女性找貪官污吏當靠山如出一轍,結果可想而知是聲名狼藉。
蘇青(1914年-1982年),原名馮和儀,四十年代上海著名女作家,小說家、散文家。浙江甯波人。
出生在書香門第,蘇青的父親出國留學回國後,曾一度做到自己開銀行,後來因經營不善,銀行倒閉,失業不順心在家酗酒,經常打罵蘇青的母親,蘇青就是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下長大的。從小就覺得女性是弱勢群體,受盡欺淩。
她的學習成績很好,在她19歲的時候考上了南京大學外語專業。在男尊女卑的家庭裡,父母認為女孩子總歸是要嫁人的,是以就給蘇青定下了一門親事,這個男孩子還是蘇青的高中同學。在他們大學剛入學不久,蘇青就辍學回家結婚了。
結婚後蘇青就接連生了四個女孩,婆家重男輕女思想嚴重,對蘇青非常不滿。蘇青的丈夫李欽後是大少爺習性,律師的事業發展不好,不能掙錢養家糊口,于是家庭沖突此起彼伏,為了錢經常大吵大鬧。蘇青找丈夫要一家老小的生活費時,丈夫非但不給,還給了蘇青一耳光,揚言:“要錢沒有,你自己有本事去掙!”有大少爺習性,成家後卻沒有大少爺的實力,養家養不起,沒有擔當,這樣的男人被蘇青遇上,也算是不幸。
蘇青在這種不堪的生存條件下,還再接再厲又生了個兒子。丈夫無法依靠,為了養家糊口,蘇青開始了寫文賣錢養家的生涯。
蘇青的丈夫不能擔當養家的責任,還在外面出軌,勾搭鄰居女人。被蘇青發現後,堅定了離婚的念頭。蘇青搬離家裡開始和丈夫分居。
蘇青是比較有才氣的,1935年,為發抒産女苦悶,寫作散文《産女》投稿給《論語》雜志,後改題為《生男與育女》發表,是為創作的開始。從此蘇青就在上海灘出名了,成為一名知名的女作家。
随着蘇青的出名,社會活動也多了起來。1943年,在當時上海僞政府和文聯舉辦的聯誼會上,衆作家慫恿蘇青,寫一篇文章吹捧市長陳公博,蘇青就洋洋灑灑地寫了一篇吹捧陳公博的文章,在文章中她這樣描寫陳公博:“在辣斐德路某照相館中,他的16寸放大半身照片在紫紅綢堆上面靜靜地歎息着。他的鼻子很大,面容很莊嚴,使我見了起敬畏之心,而缺乏親切之感。”。
這樣的描述發表出來,被市長陳公博看到後很是受用,本就很欣賞蘇青才氣的陳公博正需要筆杆子為他的僞政府宣傳、助威,于是向蘇青抛來了橄榄枝,聘請蘇青給他當秘書。蘇青礙于不不熟悉公務,隻擔當了機要員。
蘇青這時的寫作成果全面開花,1943年,代表作品長篇自傳體小說《結婚十年》開始在《風雨談》連載,一時被稱為大膽女作家而毀譽紛紛;該書次年出版單行本,半年内再版九次,到1948年底,已有18版之多。
蘇青當時為了節省30%發行款項,自己親自扛着書去街頭販賣。陳公博看到蘇青這麼賣力,說:“一個女人幹嘛這麼拼?”通過别人轉給蘇青一筆錢給她買房子,這樣就促成了蘇青和丈夫的離婚結果。
陳公博欣賞蘇青的才氣,又給了她拾萬元進入出版界,主辦《天地》雜志,創辦《小天地》雜志及四海出版社。
陳公博還親自在刊物上發表文章,這個刊物上的作家都是非常有名的,如:張愛玲的丈夫胡蘭成。刊物辦的很成功,陳公博很滿意,繼續給蘇青輸送錢财。
因為撰文承谀上海市長的陳公博,被欽點了政府專員,也不用上班,每月照領一千大洋俸銀。難怪坊間傳言,蘇青是陳大漢奸的地下妃子。上海紙張緊缺,她卻能拿到陳的特批條子,非但如此,她也不掩人耳目,偏要穿着光鮮亮麗的旗袍坐在堆滿闆紙的卡車上,招搖過市。
解放後移居到香港的作家姜貴對蘇青比較了解。
姜貴在《我與蘇青》中談到蘇青與陳公博,必是來自蘇青之口,且看他怎麼說——
蘇青的離婚,“原是陳公博慫恿促成的。”陳公博為什麼要拆散人家一對夫妻呢?自然本身兩人之間已經存在沖突,這是不必說的,更重要的原因,當然是為他們自己友善。 蘇青追随陳公博,最先的名義是“随從秘書”,“有善意的第三者警告她謹防莫國康的毒手,她才改變主意。”莫國康作陳公博的“随從秘書”在前,為什麼蘇青來做要謹防毒手呢?當然不是工作上的競争,而是奪寵與妒忌,這樣就可以明白蘇青與陳公博的關系,其實就是陳公博與莫國康的關系。 蘇青後來就市府專員之職,“陳公博送給她的是一本複興銀行的支票簿,每張都已簽字蓋章,隻等她填上數字,便可以支現。”“陳公博接見她,常在國際飯店某樓的一個房間。”抄到這裡,基本可以明白蘇青與陳公博之間是一種什麼關系了。 這樣看來,蘇青稱贊陳公博的鼻子倒是出自内心的由衷之言,雖然兩人之間的關系隻維持了很短的一段時間。
1945年8月15日,抗日戰争結束,由于蘇青與大漢奸陳公博的密切關系,蘇青備受輿論壓力,被罵作“文妓”、“性販子”、“落水作家”、“漢奸文人”等。1945年11月出版的司馬文偵編的《文化漢奸罪惡史》,列出了張愛玲、張資平、譚正璧等16位文化漢奸,蘇青亦在其中。
1946年陳公博被捕,被執行槍決。1947年,《續結婚十年》出版,蘇青在書中對陳公博的死表示:
“我回憶酒紅燈綠之夜,他是如此豪放又誠摯的,滿目繁華,瞬息間竟成一夢。人生就是如此變幻莫測的嗎?他的一生是不幸的,現在什麼都過去了,過去了也就算數了,說不盡的曆史的悲哀啊。”
她還在為她心中的漢奸“主子”惋惜。
孔子《論語》說:“飲食男女,人之大欲焉。”這句話被蘇青改為:“飲食男,女人之大欲焉”。她在作品中毫無掩飾地大談特談性解放。作品内容大都為戀愛、婚姻、男歡女愛的内容,對時政、戰争絕口不提。
一九四三年她開始連載自己的經典之作《結婚十年》,大受好評,創造了當時行業的一個傳奇,但是也因為這本書裡大膽談性,她也因而得來個“民國文妓”的稱号,這本書的内容裡她還把她和胡蘭成(張愛玲後來的丈夫)的風流韻事細節都寫進去,雖說用了化名但誰一眼都看出真相。
“他們離開我,就回家休息了。他們有妻,有孩子,怎肯放棄他們的已經建築起來的小家庭呢?他們對我說那是沒有辦法,那我的丈夫怎麼有辦法同我拆散呢?我恨他們,恨一切的男人!我是一個如此不值得争取的女人嗎?”
雖然她努力尋覓一個溫柔的歸宿,卻也意識到由于性别的差異,女子很難有獨立的人格。于是,她向社會問道:
“紅顔若不薄命,這紅顔往往不為人知;薄命若非紅顔,其薄命也被認作平常……曆史學家是最勢利的,批評女人的是非曲直總跟着美貌走。難道不漂亮的女人薄命都是活該,隻有紅顔薄命,才值得一說再說,大書特書嗎?”
她算不上漂亮,她也得不到男人的真愛,是以,她努力寫文求得心理平衡。
她自己也當編輯,一本《天地》雜志辦得紅紅火火。
“第一期原印三千,十月八日開始發售,兩天之内便賣完了。當十月十日早晨報上廣告登出來時,書是早已一本沒有,于是趕緊添印兩千,也賣完了”。
(蘇青《做編輯的滋味》)胡蘭成就是讀了這上面發表的張愛玲的《封鎖》,才成就了他們的一段情緣。
蘇清和張愛玲本來因為工作關系,還有往來并且互相欣賞彼此。但是就因為蘇青和胡蘭成的不正當關系。她們表面上和和氣氣,私下裡也在互相嫉妒、競争着,而對人生的深刻了解又讓她們惺惺相惜。“如果說她同我不過是業務上的關系,她敷衍我,為了拉稿子,我敷衍她,為了要稿費,那也許是較近于事實的,可是我總覺得,也不能說一點感情也沒有。”張愛玲如是說。
倆人關系特别微妙。蘇青當年舉辦文藝沙龍單單不請張愛玲參加,張愛玲的小說《小團圓》中談到了所有的朋友唯獨不提蘇青。
蘇青背着漢奸的名号,在政治挂帥的解放初期,其處境是可想而知的。同樣有漢奸名号的張愛玲,解放初期去了香港轉而去美國定居。
1949年底,新中國成立後,蘇青加入了婦女團體“婦女生産促進會”,算是嘗試進入新的生活,但一時卻找不到工作,無法養家糊口。
1951年,上海市文化局戲劇編導學習班招生,蘇青前去報名,但沒有被錄取,後由夏衍出面才被準許。學習班畢業後,她被分到由尹桂芳任團長的芳華越劇團工作,為配合“三反”、“五反”運動寫了幾部劇本,都未獲成功。後來,她又改編了郭沫若的《屈原》,于1954年5月首演,反響甚好。
1955年,她因涉嫌“胡風案”被關進了監獄。一年半後出獄,之後,她失去了工作,為了生活在劇院守大門,生活變得更為艱難。她疾病纏身,身患多種疾病,肺結核,哮喘,糖尿病等,卻無錢看病,不得已隻好向自己的至親骨肉們求助,而對方卻與她劃清界限,斷絕來往。
這真是應了她說過的似是無心的一句話:“他們(男人)都是騙我的,也許将來我還得受孩子們的騙,辛辛苦苦一場空呀。”面對親人的無情,她閉門謝客,任由身體繼續惡化,也不醫治。她侍弄了些花草,她說,“這些花是我生命末期的伴侶”。她對生活已經失望,惟一希望的隻是快快死去。在漫長的歲月中,她與已離婚的小女兒李崇美和小外孫三代人,住在一間10平方米的房子裡,相依為命。
她在緻老友的最後一封信中說:“成天卧床,什麼也吃不下,改請中醫,出診上門每次收費一進制,不能報帳,我病很苦,隻求早死,死了什麼人也不通知。“1982年12月7日,蘇青去世。終年69歲。病危時,她很想再看一看《結婚十年》,但家中沒有這本書。
綜上,貧困不幸的婚姻把蘇青逼上了職場,在賣文求生的過程中,喪失民族立場,上了僞政府漢奸市長的賊船。在破裂的婚姻關系中對婚姻失去了信心,寫文倡導性解放。這一步一錯的節奏為她的後半生布下了雷區。
但凡有權色交易的人,在人格上就談不上獨立。但凡喪失了民族立場的人,在人民面前始終擡不起頭。女人追求獨立的道路是艱辛,但不能邁錯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