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小夥帶"礦泉水"上火車卻不敢喝 原是工業酒精

早報訊 根據我國目前的規定,自帶瓶裝飲料或水杯上火車的,過安檢的時候需要當安檢人員面喝一口,證明是飲品。昨天早晨,就有一名小夥帶了一瓶“礦泉水”要過安檢,卻不敢嘗一口,最後經檢查這是一瓶工業酒精。這名小夥子被鐵路警方依法予以治安處罰。

“早晨7點左右,我巡邏時,發現一青年男子與安檢員發生争執。”值勤民警鄒駿介紹,青年男子手裡拿着一瓶250ml的礦泉水,但拒絕執行自行開瓶試喝所攜飲用水的鐵路安檢規定。鄒駿将男子帶至違禁物品處置區,要求他打開礦泉水瓶蓋。見事情敗露,青年男子這才承認瓶子裡裝的是工業酒精。

鄒駿告訴記者,經調查,這名男子姓劉,是青島一家研究所實習員工,想攜帶工業酒精坐火車去北京某機關擦拭裝置,明知工業酒精是鐵路違禁品,仍想蒙混過關。(記者 孫啟孟 通訊員 劉洋 孫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