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書摘來異步社群《響應式web設計全流程解析》一書中的第1章,第1.1節,作者: 【美】stephen hay 譯者: 餘果 , 等 責編: 趙軒,更多章節内容可以通路雲栖社群“異步社群”公衆号檢視。
我以前在傳統設計行業工作。那時候剛畢業幾個月,我就去了荷蘭,花幾周時間打遍了周邊所有設計公司的電話,通過了其中一家公司的面試并拿到了實習offer。那是1992年,大部分荷蘭人在3年後才接觸到網際網路。我所在的這家小公司有台電腦,我記得是台蘋果的macintosh lc。它隻能用來寫信或者開發票,唯獨不能做 設計,而那時的設計稿都是用昂貴的彩色馬克筆手工繪制的。
那時候我們做設計純靠手繪。就像在學校學過的那樣,先畫草稿,越多越好,選幾幅好的,再畫初稿。然後再從初稿裡選1到3幅畫出成品,因為廣告公司都喜歡以量取勝,是以一般都是3幅。在那個年代,負責馬克筆渲染的設計師是最牛的。印前工作都是整體或部分外包給專業公司的。而常和電腦打交道的我,很費解為什麼電腦在行業裡沒有被充分利用,但這種情況很快就不一樣了。
6個月後我轉正了。源于對電腦字型排版的鐘愛,我探索出一條路:在公司的macintosh quadra 700電腦上(在我開始實習不久後買的)用quarkxpress建立設計稿,列印出來,并在這個設計稿的基礎上做馬克筆渲染。這對我們的客戶來說有更實際的好處—所見即所得。我認識的其他設計師也紛紛效仿,開始把彩印圖檔加入設計初稿而非手繪。沒過多久我就開始用photoshop和quarkxpress在電腦上做完整的設計稿。這期間許多經驗告訴我,用電腦做設計很省事兒,隻需要在印出的設計稿上用馬克筆畫陰影就行了。于是我開始用photoshop完成全部設計,因為這樣效果看起來更真實。客戶都愛photoshop渲染,而那些曾經很厲害的馬克筆渲染設計師,從此以後就接不到我們的活兒了。
我對這樣的工作方式很滿意,但當時卻沒有意識到電腦正在逐漸取代馬克筆,我在創造産品而非僅僅實作視覺。不過事後來看,用電腦排版,批量複制樣式精美的作品确實節省了時間,也成為了正常的工作方式。當我開始用photoshop的時候,與其他純手繪的公司比起來,作品品質确實鶴立雞群。客戶都希望看到他們将得到的是什麼,于是我們每次都勝出。最終,大家都選擇這麼做。
有趣的讨論接踵而至。是否因為我們使用了新的工具就削弱了創意?以往大家的印象是,用馬克筆在紙上作畫是創意的延伸和實作,而電腦卻從某些程度上僵化了這些創意。作為視覺設計的工具,電腦是不是讓我們變得缺乏創意?抑或是一個更有效的實作已有創意的工具?整個行業在基礎重複性工作上投入大量時間值得麼?真的有必要在售前階段細化如此多的細節嗎?
不論如何,事情自然發展着。客戶都開始期待優質的精美的靜态設計稿。我們的做法是,把列印好的設計稿貼在展闆上展示給客戶,告訴他們這就是方案。當時我們也沒想到更好的辦法展示,因為稿子用電腦列印總比馬克筆手繪更接近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