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親聯姻的風俗在中國曆史上十分盛行。因為在中國曆史上傳統的婚姻觀念裡婚姻就不是以當事人的愛情為重,而認為婚姻是“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既然是為了“合二姓之好”,重親聯姻便成了親上加親,好上更好的一條捷徑。再者中國封建社會是大家族家庭,互相通婚也勢必形成重親聯姻。同時也滿足了中國曆史上締結婚姻很重門第,講門當戶的觀念,一些門第血統高貴的大姓為了維護自己的高貴門第,不願與其他姓人締結婚姻,隻在他們認為門第相當的幾姓中互相通婚,也勢必形成重親聯姻。在上層社會中重親聯姻又是聯絡親族關系,鞏固世襲權力和地位的一個重要手段,幾乎曆朝曆代都有一批皇親國戚不斷地進行重親聯姻,來維護他們的地位和既得利益。諸侯王國之間進行重親聯姻又是一種政治上的外交手段,通過聯姻可使兩國交好,拉攏勢力,共同對敵;有時婚姻當事人又被對方當做人質。
重親聯姻既存在于平輩之間,也存在于不平輩分之間。不同輩分的兩代人重親聯姻最多的就是舅娶甥女——甥舅婚。風俗如果追溯其深源,則屬于原始社會父系氏族時代族外婚的道風。因為在母系氏族時代後期已經發展為族外婚。同氏族内不能通婚,即同族不婚或同姓不婚的禁忌。到了父系氏族時代依然在發展族外婚。但是,這時同族不婚或同姓不婚的族姓都是以父系計。女兒一旦嫁出後所生子女便屬于異姓氏族,既然屬于異姓的外氏族,互相通婚自然沒有禁忌。婚姻以父親計算輩分,自然對女方的輩分沒有什麼限制,隻要男女雙方不同姓就可為婚。
再者,在原始社會生産力十分低下的情況下,婦女也是一種氏族所有的财産。是以将本氏族女子外嫁本身就是一種财産流失,一般需要對方娶妻的氏族予以補償性回報,回報方式之一就是将對方氏族的女子再回嫁過來。如《易經·歸妹》就記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歸妹懲期,歸遲有時。”所謂“歸妹”就是嫁女,但需要對方反歸以娣。即使現在來不及反歸,遲一些時間也是可以等待的。這樣就形成了舅父娶外甥女為妻,表叔娶表侄女為妻等不平輩重親聯姻現象。這種原始社會婚俗遺風便流傳下來,以舅父娶外甥女比較典型。
在春秋時,秦晉兩國聯姻就有這樣的例子。晉獻公将女兒嫁給秦穆公,是為秦穆夫人(《左傳‘莊公二十八年》)。過了二十多年後,秦穆公又将女兒懷赢嫁給晉文公重耳。秦穆夫人是晉文公重耳的姐姐,按輩分排懷赢應該把晉文公叫舅舅。這裡就是舅舅娶外甥女為妻。同樣在漢代漢惠帝所娶的張皇後,就是他胞姐魯元公主的親生女兒。也是甥舅聯姻(《漢書·惠帝紀》)。從當時社會風氣看,不平輩的重親聯姻例子很多,并不是很講究班輩。這種甥舅聯姻到三國時代仍然有其遺風。《三國志·吳書·妃嫔傳》記載孫休的朱夫人是朱據之女,乃“(孫)休姊公主所生也”。裴松之在《三國志》注中把孫休娶其姐的女兒為夫人與漢惠帝娶張皇後聯系在一起評論說:“(孫)休妻其甥,事同漢惠。荀悅譏之已當,故不複廣言。”孫休娶朱夫人可以說是漢惠帝娶張皇後的甥舅婚故事的重演。與此類似的是孫亮所娶的全夫人,是孫堅的弟弟孫帶的重孫女全公主所生。按照輩分全公主已經是孫亮的侄女,孫亮與全夫人的婚姻成舅爺娶侄外甥女。可見三國時代的重親聯姻并不嚴格講求輩分。
不平輩分的重親聯胡不隻是舅父娶外甥女,還有表叔娶表侄女為妻,《漢書·高五王傳》記載劉邦之子趙王劉恢,娶呂後兄子呂産的女兒(即呂後的侄孫女)為妻,就是表叔與表侄女聯姻;《三國志·吳書·妃嫔傳》記載孫權納徐氏夫人是其姑之孫女,也是表叔與表侄女為婚。還有姨母與外甥之間締結重親,如《漢書·外戚傳》記載中山王衛姬的姑母嫁漢宣帝的婕妤,其姐妹又成為漢成帝的婕妤。漢元帝生漢成帝及中山孝王劉輿。漢成帝時中山孝王無子,漢成帝認為衛氏家族吉祥,又以子豪女配于中山孝王。這種錯綜的關系便締結出姨母與外甥的婚姻。更為複雜的是漢宣帝與霍光之女霍皇後的婚姻。漢宣帝是漢昭帝的侄孫,漢昭帝的上官皇後又是霍光的外孫女,上官桀的孫女。上官皇後又是漢宣帝的叔祖母,霍光之女霍皇後又是上官皇後的姨母。是以漢宣帝娶霍皇後相當以叔祖母的姨母為妻。
像這種不論輩分的重親聯姻在中國曆史上很多,尤其在兩漢三國時期人們習以為常。如果仔細再推起來,像漢成帝娶許皇後是以表姑母為妻,漢哀帝立傅皇後是姑母為妻,東漢桓帝納寇榮的孫女于後宮,是以妹婿之女為妻。是以清代趙翼在《二十二史記》中說漢代時“婚娶不論行輩”,“漢時法制,疏闊如此”。
不同輩分的重親聯姻在東漢時就已有人反對,但是一直到了晉代時才基本禁止。特别是血緣關系很近的甥舅聯姻受到人們的鄙視,為重禮教有德行的士人不為。《晉書·良吏傳》記載西晉末年鄧攸妻子不孕,渡江左後,納了一妾,本來十分寵愛。但後來訊問其家屬,說是家在北方因遭離亂,“憶父母姓名”才知是鄧攸的外甥女。而鄧攸素重德行,“聞之感恨,遂不複蓄妾,卒以無嗣”。按照中國傳統倫理觀念,“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可鄧攸甯可無後嗣,也不願妻外甥女,可見觀念變化很大。到了唐代,《唐律疏義》明确指出,“缌麻(服孝居喪期結婚)及舅甥妻,徒一年”。從此,這種不同輩分的重親聯姻才瀕于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