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和常量
在程序中存在大量的数据来代表程序的状态,其中有些数据在程序的运行过程中值会发生改变,有些数据在程序运行过程中值不能发生改变,这些数据在程序中分别被叫做变量和常量。
在实际的程序中,可以根据数据在程序运行中是否发生改变,来选择应该是使用变量代表还是常量代表。
变量
变量代表程序的状态。程序通过改变变量的值来改变整个程序的状态,或者说得更大一些,也就是实现程序的功能逻辑。
为了方便的引用变量的值,在程序中需要为变量设定一个名称,这就是变量名。
数据类型 变量名称;
例如:int x;
在该语法格式中,数据类型可以是Java语言中任意的类型,包括基本数据类型和复合数据类型。变量名称是该变量的标识符,需要符合标识符的命名规则,在实际使用中,该名称一般和变量的用途对应,这样便于程序的阅读。数据类型和变量名称之间使用空格进行间隔,空格的个数不限,但是至少需要1个。语句使用“;”作为结束。
也可以在声明变量的同时,设定该变量的值,语法格式如下:
数据类型 变量名称 = 值;
例如:int x = 10;
在该语法格式中,前面的语法和上面介绍的内容一致,后续的“=”代表赋值,其中的“值”代表具体的数据,注意区别“==”代表为判断是否相等。在该语法格式中,要求值的类型需要和声明变量的数据类型一致。
在程序中,变量的值代表程序的状态,在程序中可以通过变量名称来引用变量中存储的值,也可以为变量重新赋值。例如:
int n = 5;
n = 10;
在实际开发过程中,需要声明什么类型的变量,需要声明多少个变量,需要为变量赋什么数值,都根据程序逻辑决定,这里列举的只是表达的格式而已。
常量
常量代表程序运行过程中不能改变的值。
常量在程序运行过程中主要有2个作用:
1. 代表常数,便于程序的修改(例如:圆周率的值)
2. 增强程序的可读性(例如:常量UP、DOWN、LEFT和RIGHT分辨代表上下左右,其数值分别是1、2、3和4)
常量的语法格式和变量类型:只需要在变量的语法格式前面添加关键字final即可。在Java编码规范中,要求常量名必须大写。
则常量的语法格式如下:
final 数据类型 常量名称 = 值;
final 数据类型 常量名称1 = 值1, 常量名称2 = 值2,……常量名称n = 值n;
例如:
final double PI = 3.14;
final char MALE=‘M’,FEMALE=‘F’;
在Java语法中,常量也可以首先声明,然后再进行赋值,但是只能赋值一次,示例代码如下:
final int UP;
UP = 1;
变量类型
局部变量
局部变量声明在方法、构造方法或者与语句块中;在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中被执行的时候创建,当它们执行完成后,
变量将被销毁;访问修饰符不能用于局部变量;只在声明它的方法、构造函数或者语句块中可见;局部变量是在栈上分配的;
局部变量没有默认值,所以被声明后,必须经过初始化,才可以使用。
成员变量(实例变量)
成员变量声明在一个类中,但在方法、构造方法和语句块之外;当一个对象被实例化之后,每个实例变量的值就跟着确定;
成员变量在对象创建的时候创建,在对象销毁之时销毁;实例变量的值应该至少被一个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引用,
使得外部能够通过这些方式获取实例变量信息;成员变量可以声明在使用前或使用后;访问修饰符可以修饰成员变量;
成员变量对于类中的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是可见的,一般情况下应该把它们设为私有,
通过使用访问修饰符可以使实例变量对子类可见;成员变量具有默认值,数值型变量默认值是0,布尔型变量默认值是false,
引用类型变量的默认值是null。变量的值可以在声明时指定,也可以在构造方法中指定;实例变量可以直接通过变量名方法。
类变量(静态变量)
类变量也称为静态变量,在类中以static关键字声明,但必须在方法、构造方法和语句块之外。无论一个类创建了多少个对象,
类只拥有类变量的一份拷贝,类变量是类的资源。静态变量除了被声明为常量之外很少使用,常量使之声明
为public/private,final和static类型的变量,常量初始化后不可改变。静态变量存储在静态存储区,经常被声明为常量,
很少单独使用static声明变量。静态变量在程序开始时创建,在程序结束时销毁。与实例变量具有相似的可见性,但为了对类
的使用者可见,大多数静态变量声明为public类型。默认值和实例变量相似,可以在声明时赋值也可以在构造方法中指定,
此外,静态变量还可以在静态语句块中初始化。静态变量可以通过:ClassName.VariableName的方式访问。
类变量被声明为public static final类型时,类变量名称必须使用大写字母,如果静态变量不是public和final类型,
其命名方式与实例变量以及局部变量的命名方式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