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妻自由恋爱并结婚,我们的婚姻属于嫁给爱情的那种。
为什么这么说呢,源于我家境一般。曾经,我们的婚姻也曾被我哥们赞许并羡慕着,但是,好光景并没有维系几年。
在我和前妻共同生活第5年,前妻受够了贫穷的日子,执意和我离婚,并火速改嫁给了一个六旬大叔。
从前妻和对方重组婚姻的速度来看,我的大概判断:前妻在和我婚姻续存期间就已经把我绿了。
可笑的是,在前妻和对方结婚还不到半年的时候,在一次前妻上我家看娃的时候,前妻竟然厚颜无耻地对我说,你能不能做我情人,我每个月支付你三千元费用的那种。
我当时并没有给她好话:你这是想一女占二夫吗?前妻气急败坏地说:不愿意做我情人就说不愿意,干嘛要把话说得这么难听。
我没有再继续和她狡辩,觉得毫无意义。
那之后,她依然保持着一个礼拜上我家看望孩子一次的频率,或她一个人来,或她和她丈夫一起来。
只是,我和前妻保持了熟悉的陌生人那般距离,即便交流,也都是围绕着我们的孩子来开展。
其实,当婚姻败给金钱之后,我也很无奈,但是,除了坦然接受,还能怎样。现状下,我并不是对婚姻生活丧失了信心,只是觉得,我现在的能力不足以支撑我重组婚姻。
所以,我眼下给予人生的规划:把我们的孩子照顾好,尽可能多地赚点钱。
贪婪是人的本性,有贪财的,也有贪情的。自己爱的人,没有经济能力任性自己的挥霍,而放纵自己纸醉金迷的,自己心里又不爱。所以贪婪的人打着如意算盘,一个做爱人,一个做情人吧。
贪婪必然付出代价。花着新人的钱,享受旧人的爱。谁都不傻,终有穿帮的一天,脑子是个好东西,不要用所谓的小聪明,败倒在自己的自以为是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