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历来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之一有些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图一时之欢一己之悦“超”之而后快你们已经被交警蜀黍盯上了自2021年9月1日起,G1523甬莞高速(沿海高速)从三门蛇蟠互通至温岭燕山隧道路段小客车标志速度从100Km/h调整为120Km/h(@台州车主,9月1日起,台州沿海高速三门蛇蟠互通至温岭燕山隧道路段小客车正式提速至120km/h!)。近日,台州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民警查处了提速后的首例超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12月10日10时18分许,一辆浙B号牌的白色宝马车在经过G1523甬莞高速某固定测速点时被捕捉到存在严重超速违法行为,该车辆在限速120Km/h的路段,驾驶时速达到183Km/h,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宝马车驾驶员是一位90后女子,她表示自己不知道事发路段有测速点,所以速度较快。民警给予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超速行驶的危害并提醒其要严格按照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行驶,不能仅在测速点才想到控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女子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面对这样的“苦果”,她表示十分后悔。
来源:台州高速交警 通讯员:何思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