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0年,袁崇焕被凌迟之后,崇祯又下令抄家,但《明史》记载,袁崇焕家无余财,“崇焕无子,家亦无余赀,天下冤之。”
中国史料丰富的好处在于,可以多方印证,关于袁崇焕抄家的结果,明朝户部尚书毕自严曾有过上书。《度支奏议》中记载,袁崇焕担任辽东巡抚后,在老家置田买地,在宁远纳妾,育有二女一个遗腹子袁文弼(后代成为八旗),老家被查抄田产5000余两。
明朝时期,大臣往往会隐瞒国库收入,谨防皇帝乱花钱,因此毕自严告诉皇帝抄家得5000两,一般只可能少说、不太可能多说,也即毕自严的话可信度很高,袁崇焕的确有一大笔“来历不明”的财产,估计十有八九是贪污或违规所得。
况且,历代抄家都是“肥差”,经手之人大发其财,能有一半报告给皇帝就不错了,因此袁崇焕贪污之多可能超出想象。
不过,明末党争无比激烈,尽管史书上说毕自严为人正直,但他不属于东林党人,而袁崇焕是东林党人,因此理论上也存在毕自严人等构陷袁崇焕的品德,达到打击东林党人的目的,于是就虚构了5000两白银。
那么,袁崇焕有没有贪污,或是否存在违规收入,真相到底如何呢?不妨看一看袁崇焕卖粮给东蒙古的反常之举。
1629年,后金爆发大饥荒,《清实录》记载:“时国中大饥,斗米价银八两,人有相食者。国中银两虽多,无外贸易,是以银贱而诸物腾贵。”
东蒙古的喀喇沁部三十六家等,也爆发了大饥荒,但与后金不同的是,他们向袁崇焕申请买粮。当时,东蒙古大部分已经倒向清国,是后金的军事共同体,满桂上书说“束、伯二部三十六家俱归于大清(后金)”,按理说肯定不能卖粮,但不卖粮又会激怒东蒙古,让东蒙古更倒向后金,因此到底该不该卖粮呢?
崇祯与朝廷的基本态度是:“西夷(东蒙古)市买货物,明是接应东夷(后金),藉寇资盗,岂容听许?”崇祯认为向东蒙古卖粮,实际上是资助后金,因此肯定不能卖粮。
袁崇焕的回答是:东蒙古喀喇沁部三十六家原本是大明的藩篱,从未与后金相通,由于遭到察哈尔部攻击才不得不依附后金,如今关宁防线已能抗击后金入侵,蒙古人岂敢再与后金交好?而如果现在不卖粮给东蒙古,那么东蒙古会彻底倒向后金,充当后金向导,从蓟门入寇京师,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应该卖粮给东蒙古,但要让他们写保证书,不得与后金交好。并且,袁崇焕一再向崇祯保证,他接济过的东蒙古部落“断不敢诱奴入犯蓟辽”。
虽说袁崇焕的逻辑有些问题,但考虑到东蒙古的地理位置,以及拉拢东蒙古、破坏后金军事联盟的角度来说,也有一定道理。
所以,崇祯只能部分妥协,答应拨一些粮食给东蒙古,但指出蒙古人勾结女真人,必须严加提防,具体策略是“查明部落多少,计口量许换米”。
也就是说,崇祯的计划“计口换粮”,让他们只能满足自身的需求,由此既是帮助了东蒙古诸部,占据了道德制高点,同时也让其无法资助后金,而又要求各路将官“不得卖与布帛米粮及夹带禁品”,一旦违规将“以通夷罪论处”,对后金继续严格执行经济封锁。
按照常理来说,崇祯计划的可行度比较高,即便不能彻底让喀喇沁部倒向大明,至少也能收获一些感激,同时还能让后金继续处于饥荒煎熬之中。
既然崇祯驳斥了袁崇焕的建议,并提出了并不错误的决策,袁崇焕理当按此执行,至少大体上要执行崇祯的决策,局部细节方面可以微调。然而,史料显示袁崇焕并未严格管控边市,谨防粮草流入后金,反而是继续执行他的计划,并声称“今诸夷指天说誓,必不忘中国”,甚至认为“蒙古人为女真人购买一二匹布帛”也可以。
张道浚的《张司禁初集》记载:“唯见关宁情状,日益月新,如高台堡囤糶米豆,及银、段等物,通好束酋(束不地)。
如锦州开市,明为西虏,实则逆奴半杂其间。
”崇祯二年,束不地已是后金铁杆盟友,明廷已经有了比较精准的记录,袁崇焕不可能不知道。
这一年清军入关时,束不地还跟随清军攻到北京城下,先后与袁崇焕、满桂等发生过战斗。
《孙承宗行状》记载:“西虏锁合儿所部来乞赏,(辽东巡抚丘)禾嘉收置墙外,遂夸诩入奏曰:‘行抚赏于駾喙之后,以夷致夷,即以夷攻夷,此豢龙饲虎之手也。’
公(孙承宗)驳之曰:‘(袁崇焕)往以吊丧愚奴,而为奴愚;以买米愚束,而为束愚。今之愚虏者,安知非昔之愚奴、束者乎?’
”孙承宗指出束不地曾经成功骗过袁崇焕。
清初汪楫的《崇祯长编》记载:“袁崇焕关市买米时,臣方在山海,见其举动乖张,知必坏国事,遗书枢府,令早为之所,而后王洽始有禁米驳款之疏。”即便袁崇焕一开始不知道粮食会流入“逆奴”手中,同僚报告之后,袁崇焕总该查一查吧。
《山中闻见录》记载:“朵颜三十六家,束不地最强,因结婚束酋,时遣零骑渡三岔河,勾束酋买薪布、糗粮,为入犯计。
崇焕不知也,反倚束酋侦建州,以为款事旦暮成,可坐归我河东地。
”
令人费解的是,袁崇焕在卖粮时,知不知道粮食会流入“逆奴”手中?毫无疑问,袁崇焕不可能不知道,他可是辽东的一把手。既然知道,袁崇焕有没有能力严格管控?毫无疑问也有能力管控!在对付毛文龙时,袁崇焕断粮禁海改贡道,最后把东江搞得“大饥”,因此袁崇焕是有能力管控的,也有能力调查物资走向。
崇祯皇帝的命令,袁不听;卖粮会导致粮食流入后金,袁知道;有管控能力,袁不管!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真相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残酷。
《满文老档》记载:“时国中大饥,斗粮价银八两,民中有食人肉者。彼时国中银两虽多,然无处贸易,是以银两贱而诸物昂贵。良马一,值银三百两。壮牛一,值银一百两。蟒缎一,值银一百五十两。毛青布一,起值银九两。盗贼蜂起,偷窃牛马,人相惨杀,致国中大乱。”
一斗粮食往常不到一两,但在这时卖八两,你说会不会有人动心?以明朝官商与辽东所谓将门(相当于地方财阀)的节操,他们会忍住不赚这些钱吗?毫无疑问的不可能,晋商八大家已经把明末商人的节操表现得淋漓尽致了。
袁崇焕一再上书建议崇祯卖粮给东蒙古,最后不仅违背皇帝旨意,乃至公然卖粮,背后的原因或许就在于此。
因此,袁崇焕应该没有《明史》说得那么清白,贪污、违规收入可能并不少,如此才能很快就拥有了不菲的家产。
当然,如果袁崇焕果真参与到了卖粮利益中的话,前期或是背后东林商业力量、辽东将门背后商业力量的推动,后期肯定是主动参与了,不然不会一再主动上书建议崇祯卖粮给东蒙古。同时从利的角度来解释,袁崇焕斩杀毛文龙极有可能是为了帮背后势力垄断辽东的商业利益。
卖粮给东蒙古,袁崇焕说“今诸夷指天说誓,必不忘中国”,但没过多久东蒙古诸部就伙同后金入关劫掠。在此情况下,袁崇焕被杀何冤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