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类的内部,其成员(包括成员变量和成员函数)能否被其他类所访问,取决于该成员的修饰词。Java的类成员访问权限修饰词有四类:private,无(默认情况下),protected和public。其权限控制如下表所示:
修饰词
本类
同一个包的类
继承类
其他类
private
√
×
无(默认)
protected
public
其中,默认情况下没有任何修饰词,这样的类成员具有“包访问权”,即位于同一个包中的类对其有访问权;而protected为“继承访问权”,即该类的子类对其具有访问权(同时,位于同一个包中的类也对其具有访问权)。
而对于Java中的“类”(不是其内部成员,两者要区分开),其访问权限修饰词仅有public和“无”(即包访问权)两种,而没有private和protected(有 一个特例,就是“内部类”,其可以是private或protected的)。所以对于类的访问权限,你仅有两个选择:包访问权或是public。如果你 不希望其他任何人对该类拥有访问权,你可以把所有的构造器都指定为private,从而阻止任何人创建该类的对象。但是有一个例外,就是在该类的 static成员内部进行创建。如:
class Soup {
// private Constructor!
private Soup() {}
// Allow creation via static method:
public static Soup makeSoup() {
return new Soup();
}
}
另外,如果一个类的访问权限为“包访问权”,并且其内部有一个static的成员为public的话,则其他包中的类仍旧可以访问该static成员,哪怕它们并不能生成该类的对象。
本文转自 一点点征服 博客园博客,原文链接:http://www.cnblogs.com/ldq2016/p/5261345.html,如需转载请自行联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