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大怪物,牙齿几十颗,肚里吞钢丝,嘴里会唱歌。”哈哈!我就是这条谜语里说的大名鼎鼎的——钢琴!
比起其它乐器,我的体积很庞大,需要占很大的空间。我身穿一件乌黑发亮的外套,而且非常庄严。我还有些兄弟姐妹呢,他们穿的外套都不一样:有蓝色的、有白色的、还有甜美的粉红色的。他们的颜色好看吧!虽然我的颜色很单调,但是我有一排黑白相见的牙齿,只要主人轻轻按一下我的牙齿,我就会发出悦耳的音乐。
我不仅外表好看,而且还能提高人们的乐感。
我可以开发孩子们的智力,孩子的双手触碰不同的琴键,锻炼孩子们的协调能力、反应力和记忆力。我还可以让孩子积累无形财富,让孩子们懂得更多的音乐知识。
我不仅能让人们有良好乐感,而且还让那些有烦恼的人,开心起来。
只要烦恼的人坐在我面前伸出双手,弹出优美的曲子,就会把自己烦恼的事情忘记,这样就会能使自己快乐起来!假如不会弹琴的话,可以叫会弹琴的人帮忙弹琴,这也可以让自己快乐!
我的用处还有很多,就不一一介绍了。大家请记住我是大名鼎鼎的——钢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