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指出:“社会的进步就是人类对美的追求的结晶。”青年群体的审美态度、审美标准和审美理想反映着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审美趣味与审美需要,映照着整个社会精神文明发展进步的程度。网络时代的青年审美异化现象已敲响警钟。
网络拟态环境催生审美异化。景观是视觉和意识的延伸,任何社会呈现出来的景观都是其审美与文化的结合。审美体现在景观中,而文化蕴藏在景观内。我国当代青年审美异化的背后,正是网络传播媒介对于虚假景观的渲染和放大。青年审美对象、审美方式、审美观念在媒体构建的 “拟态环境”中呈现出一种虚拟化、浅表化、娱乐化的异化态势。
第一,网络消费文化催生审美对象异化。网络消费文化是一种以网络为载体与平台,以数字化的符号或由数字构造的虚拟物为消费对象,以充分满足人们在信息搜寻、阅读与视觉、休闲娱乐、购物交流等诸多方面消费需求的文化形态。比起传统审美中将花鸟鱼虫、山川河流等高雅、自然、脱俗的事物作为审美对象,快节奏的消费文化更能迎合青年的审美趣味,虚拟世界中各种图片化、图像化、碎片化的感官刺激信息为青年群体带来快感。媒体平台则契合青年观众猎奇心理,生产大量重复性、快消费、短平快的内容达到冲流量、博眼球的目的,审美对象发生异化。青年人群在此过程中渐渐丧失审美能力,一旦接触到需要深层思考的审美对象或艺术作品时,往往提不起深入了解的兴趣。
第二,网络技术迭代催生审美方式异化。技术的进步致使人们的审美方式变得娱乐化和被动化。一方面,随着快手、抖音等短视频App的兴起,娱乐至上、受众狂欢的社会泛娱乐化思潮被大肆宣扬,审美情趣和价值取向呈肤浅化庸俗化趋势,人们不再像以前一样“静观”艺术, 而转为“流观”或“消遣”。感官化的信息冲击着青年群体的审美感知,从传统美学相对永恒静止的审美转变成瞬时、通俗的消费美学,从充满哲学、非功利性质的审美精神愉悦沦落到享乐主义至上、充满物欲的审美精神迷失。另一方面,工具理性驱离了审美判断的内在逻辑。信息智能技术使审美判断过程变得自动化和简单化,过去需要用头脑去想、用眼睛去看、用手去触摸的商品,今天只需扫二维码、找关键词、看评论就能获得预期结果,审美判断力在无形中丢失。大数据技术成熟应用后,网络平台根据用户审美取向精准推送,审美主体的审美判断过程被机器部分取代,审美方式被动转向人机互构,审美对象的自主选择机会被大大降低。在这一过程中,青年很可能陷入审美信息茧房,审美意识也被技术逐渐剥夺。
第三,互联网信息开放环境催生审美观念异化。文化本身由媒介讯息和内容所决定。无论是电子媒介时代广播、电视凝练的时代记忆,还是网络媒介时代微博、微信中传播的流行讯息,都体现出了媒介对日常生活文化和人们价值观的影响和建构。互联网的开放包容的环境, 给多元非主流文化的传播提供了场域,不断挤压和销蚀主流文化的在场空间,使缺乏自制力与判断力的青年偏移主流价值取向,形成非主流审美惯性。以当代大学生为例,他们对形势政策与国际政局关注甚少,对明星八卦、轶闻趣事如数家珍;对享乐主义、拜金主义迷恋推崇、趋之若鹜,对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敬而远之、避而不谈;以娱乐享受和虚无价值作为评价标准,以对经典文化和英雄人物进行“恶搞”“戏说”“解构”为审美情趣,以审丑替代审美,降低价值追求。审美浅表化与娱乐化逐渐内化为青年群体的自觉行为,最终将偏离身心发展的正确轨迹。
消解异化审美,重塑青年审美价值。从个人审美的角度看,审美异化的消解是提升个人审美水平,促进个人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从社会发展的角度谈,审美观念只有自觉同步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进程,与主流价值协调发展,才能促进社会文化和谐进步。媒介传播信息,信息承载文化,文化塑造审美。网络审美文化治理势在必行。
深化以马克思主义审美观为指导的学校审美教育。必须扎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对于学校美育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不断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一要发力学生的情感体验,从审美需要和审美旨趣出发,面向现实世界、尊重青年学生的群体特征和群体心理,以“曲高而和众”的教育形式延伸教育对象的审美情趣,在审美体验中激发教育对象对于“真善美”的深层次情感认同。二要融中华美育精神于审美观教育,以中华美育精神为根系,以传统“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等艺术载体,引导学生深刻领悟“礼乐教化”“中和之美”“格物致知”“美美与共”等传统美育精神,辨认美的事物。三要丰富审美教育的形式和手段,美育教师应结合网络世界的复杂性重新考量审美教育的策略、手段和素材,使学生从多角度多学科多场景的学习中体认审美文化,增强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营造主流审美文化引领的社会氛围。一要积极发挥主流媒体的网络审美治理功能,宣扬向上、向善的审美文化,彰显主流审美价值。二要重视家庭审美文化对青年审美理想和审美人格的塑造作用,做好社会宣传,以家庭为单位提高社会成员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让家庭成为网络审美文化治理的坚实后盾。三要持续完善网络空间道德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互联网精神文明建设的法规制度,强化媒体企业和网络媒体从业者的道德约束和社会责任感,让“歧赏”和“羞辱的奇观”不再消费新时代的审美文化主体。四要形成网络监管机制,管控制裁恶意传播三俗文化的媒体平台、APP、门户网站,净化网络生态,为青年群体形成正确审美价值观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鼓励和引导青年审美素养的自我提升。个人审美素质的提升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解审美异化。首先,鼓励青年群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关注个人审美人格和审美素养的提升,在新媒体同质化之风袭来时提升自我意识,拒绝网络跟风,积极参与健康的审美实践活动,积累审美感性经验,促进个体与审美之间的交流对话。其次,引导青年自觉抵制审美经济发展的诱惑,主动识别被市场娱乐化、浅层化、商业化的审美活动,拒绝接受各类色情、惊悚、恶搞等另类审美大宴内容,反抗低俗恶劣的审美趣味,投身于真正的审美文化潮流中,坚决反对审美的过度消费行为和猎奇化、世俗化倾向。第三,鼓励青年积极参与文化审美产品创作,培养审美创造力,发挥审美想象力,传承优秀审美文化,在原有文化精华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对优秀文创作品给予推广宣传和资金支持,在广大青年自觉自愿自主发力于中华审美文明延续的进程中消解审美异化。
(作者系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