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丹寨,教科局的一把手罗某出轨下属妻子被下属杀害。原来陈某婚后因妻子冼丽经常晚归,遂怀疑其有外遇。陈某发现妻子被车送回来就殴打、逼问,冼丽承认其与罗某是情人关系。原来,2017年,在帮扶工作迎接检查时,罗某加了冼丽微信,而后一直追求她。两人成为情人后多次发生性关系,多是在车上,案发前夜两人也发生了关系。
陈某事后发现罗某在办公室内,遂手持两把屠宰刀冲入办公室对罗某波进行捅刺,致其死亡后伪装逃离。如今陈某一审被判无期徒刑,陈某当场提起上诉。(来源澎湃新闻)
#法仪说法#
1、此案当初发生的时候,我就有所关注,没想到对陈某的判决出来的这么快。自古奸情出人命,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冼丽和丈夫结婚才两年,就和作为上级的罗某勾搭成奸,如今发生如此的惨剧,罗某死亡,丈夫陈某被判无期徒刑,妻子冼丽该如何继续活下去?
当然,如果此事发生在古代,那丈夫陈某必将是又是如宋江、卢俊义般的大丈夫,手刃西门庆之徒当然会被众人拍手叫好,但在如今的法治社会就不行了,他这是犯罪!
2、从行为的定性来说,陈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没有任何问题。在发现妻子出轨上级的罗某,多次在罗某办公室等候,而且是有伪装、会打扮掩盖自己的行为,有预谋多次踩点,期间也持刀多次捅刺导致罗某死亡,故意杀人的意图和行为表露无遗,定罪应该是没有疑问。
问题就在于如何定罪?检察院建议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法院最终判了个无期徒刑,而陈某自己觉得无期徒刑都过重。
3、我个人认为检察院建议判处无期徒刑,缓期两年执行还是比较合适的。
从法律上来说,罗某虽然给陈某戴绿帽子,但这种出轨行为不是法律所规制的内容,陈某更不应该持刀有预谋的将罗某公然杀害,他在利益受损后,没有向单位举报或者向纪委举报,而是采取极端的方式杀人,这种个人报私仇的行为对社会产生严重的不利后果。
其次,从社会危害性和他的主观恶性来说,也是非常大的,他公然在人来人往的办公室有预谋的杀人,这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恐慌和不利因素,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
当然,陈某自己认为判处无期徒刑都太重,当场提出上诉,这也是他的权利,在一审结束后,被告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试享有法定的上诉权利的,再不服还可以申请再审,法院最终的判决会让他感到心服口服的!
自古奸情出人命,真的是一点都没错,一个女人害了两个男人,两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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