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被商家“买一赠一”的活动所吸引,商家也经常会以处理一些商品或者吸引顾客做“买一赠一”形式做促销。
作为顾客,从价格上,肯定会买到实惠;作为商家究竟如何核算、如何开票对自己最有利呢。今天我们就聊聊“买一赠一”的处理。
首先,纠正一些老板心中的错觉,“买一赠一”的捆绑销售形式不属于捐赠的概念,更不存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情况,这在国税函(2008)875号文《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是明确过的。但是恰当的处理,会给企业节约一些税费的,通知中也明确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照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分摊确认各项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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