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王女士反映:
在王益区烟草公司楼下经营商店的王女士反映,2022年1月31日,年三十,她在自己的商店门前摆放礼品盒及其他商品售卖,上午9时许,4、5个人身穿制服,自称是铜川市王益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人员,没说什么原因,开口就说罚款100元。“因没有配合交罚款,东西被城管执法人员仍在地上,导致部分商品损坏不能正常售卖。”
现场的执法人员告诉王女士,因其年前未报备办理相关手续,所以不能在外面摆摊售卖。王女士说:“年前她没有接到任何部门通知要求她们需要报备,办理相关手续,也没有人来说门口不可以摆放,这次来就直接让交罚款,罚款交后就可以在外面摆放,这不就是为了罚款而罚款。”
据王女士说跟她一起被罚的还有两家商店,罚款都是100元,没有任何说法,就是罚款,如果不交罚款就要没收东西。从王女士提供的罚款票据可以看到,罚款为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定额票据,有票号,上面还盖有铜川市王益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财务专用章,收入项目,罚款。执法人员:杨某某。执收日期2月1日。
另一张票据执法人员为牛某,日期是1月30日,两张罚款票据背面罚没原因和罚没依据均为空白。
王女士说,之前都没有过这种情况,而且过年在门口摆摊的商店很多,为何就只给部分商店处罚,这算不算是选择性执法,就算之前有报备也是交100元罚款,报备和不报备其结果都一样,这种罚款有何依据?有何意义?
现希望相关部门关注此事,给商户们一个合理的说法,造成的损失望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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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建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