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抄袭者都抱着功利性的遐想,等待着本不属于自己的荣光。” 在现实生活中就有一戳就破而被置于风口热议的“抄袭”事件。在2021年5月的中国书坛,有件被穿破靶心的剽窃、抄袭事件——“曾锦溪疑涉抄袭获兰亭奖”。曾锦溪竟敢在“兰亭奖”上,采用低级的错误是剪接、拼凑、临摹苏东坡和何绍基的作品,给自己作品披上了一件美丽的外衣,于是他陷入了一片声讨声中,中国书法家协会以取消曾锦溪入选资格回应了人们的关切。“一失足成千古恨。”这样结果对于一书家的声名来说,挺是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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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勤奋于融梗、洗稿、抄袭的人,往往不知其耻、明目张胆。前不久,一位文友告我说:“你遇到了文学上的‘李鬼’了,在微信‘时空园2’公众号里有你的十多篇文章被抄袭了。”我在微信里错愕地检索,果不其然这些我在报刊登载地方掌故类的文章,居然原样照搬后换上了“王恭建”的大名。最讽刺的是,我写的一篇名为《一掬枫叶别样红》的文章也被抄袭了,这篇文章是对晋剧《高君宇与石评梅》的戏剧评论,是我写给该剧编剧刘继忠的应酬性文章,抄袭者王恭建不知出于何目的,就连与他不相干的人也当成传播范围……我在此公众号的对话框里客气地表明我是这10多篇文章的权利人,要求下架文章,对方却不知利害、置若罔闻,至今还坦然地挂在这家公众号里。我深感诧异,一声叹息,这家公众号显然是肆无忌惮,顿觉不吐槽不快,让靠小聪明混迹于文坛的“惯偷”遁形。 在媒体融合、知识共享的互联网时代,阅读物已由稀缺变为丰富的当下,公众号把“流量至上”为己任,便成了“抄袭极重灾区”,一些公众号以为“千古文章一大抄”,“抄”是天经地义的事,“抄”的力量会行进至更远的远方,便以主人翁的姿态来戕害原创精神。 实际唯有方法是可以借鉴的。莫言在瑞典的演讲中,提到曾受到马尔克斯的影响,自己能够在叙事方式、语词意象、观照角度、时空观念上独树一帜。虽然莫言与马尔克斯有洗之不去的濡染关系,但他们并不相同。莫言同时代的许多以追逐潮流和模仿别人为生的“作家”,也被文学世界所融会。 写作从来都是一件呕心沥血的事。殊为可贵的是原创者,他们隐藏一份漫长的思考,每天在没有别人督促的情况下自己按时间表做事,这发自内心的情感来写作,涵盖着阅读积累、素材研究、阅历采风等内力,并寻找到时机绽放,也赢得了读者缘,可谓是“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皆文章。”如今文化产品越来越丰富,有艺术家笑称:“艺术维权已经成为艺术家的第二职业。”这种情绪的表达隐藏着焦虑与忧虑,让原作者在“原创”与“伪原创”的混沌地带徘徊,但解决作品维权的“笔墨官司”会存在一定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和智力成本。
在《辞源》里,对剽窃的解释为:“窃取别人所作文字以为己作。”抄袭没有“情有可原”的开脱理由,形同欺骗,属道德范畴。抄袭者都是肚里没货,硬挤是挤不出来,在他们的字典里,是没有“原创”两字。他们“不抄袭,不成活”,于是便有了“老调新弹”“改头换面”“拆分文章”“过度引用”“套改拼接”的伎俩,最经不起质问的是“全盘抄袭”。抄袭者的心里弱点是对自己的创作和想象力是没有信心的,换言之,是自己看不起自己。当他们面对着心仪的文章,像不收费的自助餐一样,目不暇接地邂逅种种美味,热度不减地延伸手臂随用随取,满足品咂滋味而陶醉在攫取名利的“梦魇”里。 由此我想起很早年看过的一份资料,是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经过为期15年的研究,公布出了一项最新研究成果,指出抄袭可能并不是一种故意行为,而是智力障碍的一种表现。抄袭者上瘾,即便功成名就也不曾想洗白,这被誉为是典型的“先天智力障碍”。 近年,对美术展览中出现参展作品疑似“照搬别人的摄影作品”的现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涉及抄袭侵权。中国美术家协会发布了《关于监督美术展览作品抄袭侵权行为的公告》,凡参展作品侵权问题一经核实,第一时间撤展,对抄袭侵权作品坚决说“不”。即便不涉及侵权,照搬自己拍摄的图片,“画照片”也容易限制艺术创造力。 在呼唤精品力作、强化版权意识如此明确的当下,剽窃犹如在海滩裸泳的猥亵者,潮水退去之后,恶行自会茕茕孑立地显现。目的只有一个,调动拥有知识产权的自然人和法人捍卫文化权利,用法律手段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从而对每一次原创都被善待,每篇优质作品都被尊重,高质量的原创产品才会井喷,更好地满足我们的审美,照亮我们的精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