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严厉打击各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邛崃环保卫士推出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活动
鼓励大家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具体活动详情是怎样的?
跟着崃仔一起来看看吧~
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参与主体
组织和个人均可以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或者提供相关违法线索进行举报,主体包括公民、企业、社会团体等。
奖励标准
活动期间,通过限定渠道受理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经审查符合《奖励办法》规定的条件,将按程序对应《奖励办法》给予奖金奖励。
①重大事项:
一级贡献:10000元
二级贡献:4000元
三级贡献:500元
②较大事项:
一级贡献:4000元
二级贡献:2000元
三级贡献:400元
③一般事项:200元
此外,还专门补充设立了精神奖励,将向真关心、真参与邛崃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市民,颁发“邛崃市生态环保志愿者”徽章。
受理渠道
《成都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明确的渠道举报:
①电话举报:12369、12345热线;
②微信公众号举报:“12369”环保举报;
③来信来访举报:生态环境部门的信访接待部门;
④App举报:“成都生态环境”App。
除此,还接受以下渠道举报:
①电话举报。拨打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投诉热线028-88771700。
②来信来访举报。来信来访成都市邛崃生态环境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街道文昌街121号)。
参与条件
举报人参与有奖举报时须明确表示参与有奖举报,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地在成都市行政管辖区域内;
(二)举报人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多人联合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分别提供个人信息;
(三)举报人须提供被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主体的名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具体位置和内容,能够说明违法情况的照相摄像资料、书面材料等重要线索,并配合调查校实相关举报信息;
(四)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或线索事先未被生态环境部门掌握或被媒体曝光;
(五)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经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并实施行政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
(六)举报事项与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基本一致。
举报内容
本期有奖举报更多关注以下线索: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五)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
(六)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七)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
(八)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九)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
(十一)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其他说明
举报时说明参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活动即认定为举报奖励件,参照保密制度执行,仅负责办理举报案件的工作人员可以接触相关信息。
未尽事项参考《奖励办法》。
人人参与环境保护
争当生态文明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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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邛崃环保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