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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人工智能监管,有何不同?

本文作者:皮雨鹭

摘要

以欧盟和美国分别为代表的“强”监管和“软”治理范式,背后是技术依赖国欧盟希望通过“强”监管规范外国技术、保护本土,技术输出国美国强调技术发展优先,用“软”治理消除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障碍。

美欧人工智能监管,有何不同?

图源:https://www.secrss.com/articles/40752

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开始对人工智能领域采取了包括立法,行业标准制定等手段的监管措施。作为影响人工智能科技发展和全球治理格局的两大重要力量,美国和欧盟在对人工智能的治理原则和路径上存在较大差异,美国的软治理和欧盟的强监管背后的动机是什么。

一、欧盟:风险分级制度下的“强”监管

2022年4月20日,欧洲议会发布了对《人工智能法案》拟议的修正案。该法案仍处于评论和修订期,根据欧盟立法程序,该法案还需经过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审议并修改,到最后颁布生效预计会到2025年。欧盟各国对法案中对人工智能的定义、监管范围、是否禁止生物特征识别等问题尚有争议,但对不同的人工智能应用划分风险等级,并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手段的基本监管框架已被广泛接受。作为新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捷克表示将进一步推进欧盟对法案中对人工智能定义、高风险系统、国家安全等问题的讨论。

该法案采取了风险分级制度,对具有不可接受风险的系统采取禁用手段,对高风险系统采取严格的强制性监管,对风险较小的人工智能系统采取轻度监管。任何被认定提供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公司都必须遵循数据管理、信息提供与透明度、风险管理、人为监管等方面的严格规定。这些企业在进入欧洲市场前都必须经过内部影响评估、治理机构合格评定、注册录入欧盟高风险数据库、签署符合性声明(Conformité Européenne)的四个步骤。在完成这四个步骤后相关的人工智能产品和系统才能获得符合欧洲标准的准入市场徽章。在进入市场后,对不遵守规定的企业,欧盟将依据法案处以高达3000万欧元或上一财政年度总营业额的6%的处罚,取两者之中较高金额为准。对于生物识别在内的特定人工智能系统的禁用,对高风险系统在算法透明度、风险管理、问责制度建立的要求,以及对违规公司施以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措施,使该法案成为了全球范围内涉猎最广,最严格的人工智能监管法律框架。

欧盟于2018年出台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已对全球数字监管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日本和韩国都在近两年完成了对本国数据保护规则的修订以靠近欧盟数据保护标准。《人工智能法案》将延续《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设定的长臂管辖原则。即使企业未在欧盟设立经营场所,只要对欧盟境内的个人提供AI产品和服务,就将受到法案的监管。欧盟在人工智能监管方面一直处于严格立法实践的前沿。通过该法案所代表的严格监管,欧盟不仅希望确保在其市场上部署和使用的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性,而且希望继续向世界提供符合欧盟价值标准的监管体系。目前欧盟在人工智能前沿技术上略落后于美国和中国,欧盟转而尝试开拓新的空间,成为世界数字经济监管引领者,维护自身“数字主权”。《人工智能法案》是欧盟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夺取数字主权的又一具体措施。这样的“强”监管范式结合了对外国技术公司更严格的规定与促进本地技术创新的努力。但未来欧盟是否能够复制《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成功,其AI治理规则是否能够通过《人工智能法案》向全球输送欧盟标准,有待持续追踪观察和时间检验。

二、美国:强调创新的审慎“软”治理

不同于欧盟长期对数字产业强有力的监管方案,美国的人工智能政策强调“弱”监管和“软”治理。其监管目的是增强美国在人工智能方面的科技和经济领导地位,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扫除不必要的障碍。尽管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和国防部创新委员会等联邦政府部门都概述了发展人工智能框架的立场和原则。但目前美国只在州一级对人工智能产业存在立法监管,且各州发展水平不同。

有学者观察到,自拜登政府上任以来,这种“软”治理模式已经开始松动。根据斯坦福大学发布的《2022年人工智能指数报告》,美国的联邦立法者提出了130项涉及人工智能的拟议法规,而在2015年仅提出了一项有关法案。美国对人工智能的治理开始采取比以前更积极的方式,并显示出与欧盟相关政策的一定程度的一致性。不同于欧盟针对于人工智能的综合立法监管,美国正逐渐采取针对不同行业的精细监管。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明确表示了管理人工智能歧视、欺诈和相关数据滥用属于其职权范围。金融监管部门也开始着手调查由人工智能引发的风险管理、公平借贷等问题。另一方面,美国也在加强同欧盟的人工智能政策的合作协调。例如在新成立的欧美贸易和技术委员会中,美欧两方正加紧协商达成对人工智能产业的治理共识。

三、结语

欧盟和美国分别代表的“强”监管和“软”治理范式,背后是美国强调技术发展优先,用“软”治理消除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障碍,以及欧盟希望在技术上追赶美国的同时通过“强”监管向世界输出符合欧盟利益和价值的监管路径。

作者:皮雨鹭

编辑:胡景

责编:云琪布日

原标题:美欧人工智能监管路径比较

本文首发于2022年7月22日。

本文选自《人工智能资讯周报》第182期,转载请注明出处

美欧人工智能监管,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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