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中我觉得最显而易见,最基本,但是同时却常常初忽略的原理就是“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响应”。这就好像是打开电灯开关电灯就会亮一样。当然你硬是要钻牛角尖说,要是没电呢,或者是电灯坏掉了呢?又或者其他的呢会导致电灯没办法亮。但是其实这正是激励没有传达给电灯,或者电灯没有办法接收激励。
我们一般认为激励除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式的褒奖外,而同时也有一种负面的效应,使得激励的发出者不希望某种事件的发生,因此激励包括正激励与负激励。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人类所有的行为与结果都是激励与响应所造成。具体到经济学,则其成为了一条基本的经济学法则。因为对于经济学来说,存在着一个最基本的假设就是“理性经济人”。在该假设下,经济人在做经济决策的过程中一定会理性地去评估支出或者说成本与收益的,当收益大于成本时,经济人会选择相应的决策,反之则放弃某种决策。当然,理性经济人假设并不是说所有的人在经济决策过程中都是理性的,相反有的经济决策反倒是不理性的,但是为什么这个假设成为经济学的基石,则不是这里讨论的主题。
从国家政策的制定上来说,就是从激励与响应上去决定这样的政策是不是合理或者说正确的。比如说,前一段时间的房地产的调控政策的激励下产生了很多的假结婚与假离婚。这其实无关于道德与法律,当相应的调控出台后,就有相当的经济学者说一定会出现假结婚与假离婚的结局,结果是果不其然。
但是搞清楚激励与响应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如两个词之间那么直接与清楚。激励与响应甚至要到了真正发生效果的时间才会明确。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两者之间发生作用有许多互相关联的因素作用,这样相互作用的关系如此复杂与微妙,是导致激励与响应没法直接呈现的原因。
但是,这个原因并不是某些政策出台的理由,因为对于某种政策来说,其响应是显而易见的。又或者某些看起来激动人心理想是不是符合现实情况是一目了然的。就好像“为人民服务”这样的理想是很丰满的,但是现实情况下却是不尽人意的。“公仆”们既然为人民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回报做为收益。如果没有这样的激励,那么他有什么样的动力去为人民服务呢?如果你一定要他去服务,那么他一定通过其他的方式,合法的或者不合法为自己的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甚至有可能是很大一笔。
经济学有时就是人性之学,当一件事情听起来好得不得了,或者坏得不得了,这多半是假的。某项政策总是在一部份人受损一部份人受益,这个政策一定没办法很好地执行下去,因为它违反最基本的人性定律。“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只不过是有点暴力的地表述了这么一个正确的定律而已。只是你在为己的同时,损害了别人的利益,别人也不会是个善茬,所以,你也不可能为所欲为。如果你在为己的同时,完全与己相关,那么你飞到火星上去开采黄金,别人也只有忌妒的份。
这么说,似乎经济学研究的东西让人心里很不好受,它好像皇帝的新衣里说了实话的小男孩一样,经济学说了一些大家都在执行但是不好明说的行为准则。所以,经济学也分成了一个善的经济学,一个是恶的经济学。恶的经济学的好听的名字,就是实证经济学,它负责说一些大家不爱听的实话,善的经济学的好听的名字则是规范经济学,它负责说一些大家爱听的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