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入职时自愿不交社保,离职就把公司仲裁了,老板含泪赔了27万
近日,一则关于一位名叫小高的员工的离职故事引起了广泛关注。小高入职时自愿不交社保,却在离职后选择将公司告上了法庭,最终赢得了令人瞠目结舌的27万元赔偿。这个故事让人们对员工权益、雇佣合同和法律仲裁产生了深思。
小高在某家私营企业工作了三年,他在入职时主动提出,不希望公司为他缴纳社会保险,而是愿意自行负担医疗和养老保险。公司欣然同意了他的请求,并在雇佣合同中明确记录了这一协议。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小高开始对公司的工作环境和待遇感到不满。他认为公司没有按照合同兑现承诺,而且存在一些违法问题,例如加班费未按规定支付,工作条件不安全等。因此,小高决定辞职,并选择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这个案件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尤其是因为小高在入职时明确自愿不交社保,这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然而,小高的律师认为,公司在其他方面的不当行为使得他有权要求赔偿。律师指出,虽然小高自愿不交社保,但公司依然有责任确保他的工作环境安全,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公司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因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公司需支付小高27万元的赔偿金,包括未支付的加班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这个判决让小高胜诉,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
这个案例引发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员工权益和雇佣合同的合法性上。一方面,雇佣合同是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文件,员工和雇主都应该遵守合同的规定。另一方面,员工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即使在雇佣合同中有一些特殊约定,也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在这个案例中,法院判决公司需支付赔偿金,是因为公司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雇佣合同中的义务,而不是因为小高自愿不交社保。
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雇主和员工在签订雇佣合同时应该更加谨慎,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并清晰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员工在遇到不公平待遇或违法行为时,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并积极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的来说,小高入职时自愿不交社保,但在离职后因公司的不当行为将公司告上法庭,最终赢得了27万元赔偿,引发了对员工权益和雇佣合同合法性的深刻思考。这个案例提醒我们,雇主和员工都应该遵守法律规定,确保雇佣关系的公平和合法,同时也强调了法律仲裁的重要性,作为解决雇佣争议的一种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