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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春山 植新绿”——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

“上春山 植新绿”——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

上春山 植新绿

春和景明,万物生发。植树现场,干警们齐心协力、分工协作,确保每一道工序都一丝不苟,每一个环节都有条不紊。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连片的树木错落有致,迎风挺立,在春日的阳光下展现出勃勃生机。这一刻,“生态绿”和“法院灰”形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上春山 植新绿”——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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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春山 植新绿

“上春山 植新绿”——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
“上春山 植新绿”——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
“上春山 植新绿”——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
“上春山 植新绿”——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

绿色原则是《民法典》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植树也是一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理念的有力举措。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工作,强化正面宣传教育引导,积极开展了“加强鸟类保护专项治理行动”等保护生态环境宣传活动;依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在市中院的指导下,与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共同建立了司法保护黄河流域环境协作机制,推动形成呼市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合力;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绿色原则贯穿到案件审执全过程,2023年共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10件10人,判赔生态环境修复费用683万余元,以司法力量守护一方绿水青山。下一步,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美丽土默川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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