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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4日的这一天,电影界迎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风暴——电影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影片赴境外参加电影节(展)前须履行备案”的严格通知,这一举措无疑在业界投下了一颗重磅炸弹,被众多业内人士视为近年来最为严厉的新规。
新规的出台,无疑是对电影“出海”行为的一次全面规范与收紧。从通知的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那份不容置疑的严肃与严谨。其中,“电影节(展)”一词被反复提及七次,这不仅仅是对“参赛”行为的约束,更是将“参展”、“放映”等所有形式的海外交流活动一并纳入了监管范畴。这意味着,任何一部影片想要走出国门,都必须先在国内完成严格的审核流程,获得公映许可证,并再次通过备案审核,方能踏上国际舞台。
这一规定的背后,是对电影人家国情怀与法律法规意识的深切呼唤。早在新规发布前,分管电影的领导便已在业内座谈会上发出了预警,强调电影人应恪守正道,自珍自爱,不得突破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的底线。他的话语中透露出对电影行业现状的忧虑,以及对某些电影人“媚洋媚俗”等不良习气的严厉批评。
在这样的背景下,王小帅与娄烨两位导演的境遇显得尤为引人关注。作为业内知名的导演,他们各自携带着未过审的作品踏上了国际电影节的征途。王小帅的《家园三部曲》第二部,虽源于深厚的创作基础与良好的口碑,却因未能在国内过审便赴柏林电影节参展而引发争议;娄烨的七字新片更是因在戛纳的放映而遭遇风波,豆瓣词条被清空,传闻评委给出了零分评价。这些事件不仅让两位导演陷入了舆论的漩涡,也让整个电影界开始重新审视“出海”的代价与风险。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回望过去,因违规参赛或参展而遭遇处罚的电影人并不在少数。田壮壮因《某种颜色的风筝》荣获东京电影节大奖而被禁拍十年;陆川虽因《王的盛宴》入围多伦多电影节而一度陷入“违规参赛”的质疑,但好在他及时纠正态度,最终影片得以顺利上映。这些案例无不在提醒我们:在电影这条艺术之路上,每一个选择都需谨慎,每一次“出海”都需三思而后行。
新规的出台,虽给电影人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与限制,但从长远来看,它无疑有助于净化电影市场环境,提升国产电影的整体质量与国际竞争力。在这个关键时刻,每一位电影人都应深刻反思自己的创作初衷与责任担当,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优秀的作品来回馈观众、回馈时代。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看法。求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