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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强降水防范应对工作的提示

关于做好强降水防范应对工作的提示

关于做好强降水防范应对工作的提示

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据州气象台7月22日《重大气象信息专报》(第7期),22~23日全州大部中到大雨积石山太子山沿线部分乡镇暴雨,全州累计降水量25~80毫米。受副热带高压外围暖湿气流影响,22日17:00~23日14:00我州将有强降水天气,康乐、广河、和政及东乡县与广河、和政交界部分乡镇将有短时强降水,最大小时雨强20~40毫米,全州累计降水量25~80毫米。具体预报:22日11:00~17:00全州多云有分散性小阵雨,降水量0.0~5毫米;全州大部仍有轻度浮尘,能见度6~10千米。22日17:00~23日14:00全州大部中到大雨,降水量25~40毫米,积石山太子山沿线部分乡镇暴雨,降水量40~80毫米;其中,23日02:00~08:00全州有4~6级偏东风,阵风达7~8级。现就做好防汛防洪工作提示如下。

一、强化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各有关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随时掌握实时情况,及时组织水务、气象、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会商研判,根据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及预警和响应联动要求,及时启动相应防汛抗洪应急响应。州气象、水务、应急、自然资源局要加强临灾预警预报,及时准确向群众发布预测预警信息,落实“叫醒、叫应”机制。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施工单位,确保预警全覆盖。重点乡镇要切实做到重要天气、雨情、水情、汛情、险情及时全面传递到村、到户、到人。

二、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有关县市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四级”包抓责任,根据《甘肃省强降雨防范工作指引》要求,山洪灾害防御四级包抓责任人要根据预警信息及时逐级下沉到重点乡镇、村社,督促指挥防范应对工作,组织开展隐患排查、预警预报、巡查值守、转移避险等各项工作,并督促包抓乡镇、村社对“临水、临路、临崖”等重点区域的村庄和生产经营单位、施工单位,全面开展风险再排查,发现隐患要迅速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努力将隐患消除在大汛来临之前。

三、组织做好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各有关县市要全面落实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好排查巡查和避险处置工作。当接到强降雨、山洪、地质灾害等重大预警预报信息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坚决执行“四个一律”(当雨量达到临灾预警值时,一律进行转移避险;当发现重大险情征兆时,一律进行转移避险;当风险隐患不能准确预判时,一律进行转移避险;特别是当夜晚发生以上情形时,一律连夜进行转移避险),及时果断组织危险区域群众、生产经营单位人员、施工人员等转移避险,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要落实特殊人群的帮扶管理措施,准备具备条件的应急避难场所和一定的生活物资,就近转移避险和安置,切实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保障基本生活。要加强对已撤离人员管控,防止擅自返回导致伤亡。

四、切实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各有关县市、各级救援队伍要切实做好防汛应急备勤,提前预置防汛应急处突力量和物资,确保能够快速反应、立即救援。抢险救援力量要在发生险情、灾情的第一时间赶赴救灾一线,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救援人员要落实好自身防护措施,确保救援人员生命安全。

五、严格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各有关县市、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在岗值班值守、专人值班值守制度,密切监测雨情汛情,跟踪掌握灾情,组织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各项规定,确保重大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

临夏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

来源:临夏州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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