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柯,男,197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1999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南川区公安局拘留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张柯同志始终坚持“安全至上、以人为本、法治当先、文明规范、精细管理”的理念,用责任守护高墙的平安与稳定,用爱心感化在押人员的心灵与良知。先后获评重庆市优秀人民警察、重庆市公安局个人三等功等表彰荣誉,2023年带领拘留所成功创建全国一级拘留所,2024年获评“南川区担当作为好支书”。
发挥头雁效应
筑实筑牢基层战斗堡垒
关心关爱在押人员
“我是党员,我先上!”在张柯同志的带领下,党支部全体党员民警、职工、辅警纷纷表态,疫情不退、我们不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拘留所实行相应等级的封闭勤务模式,张柯同志身心士卒,带头冲锋,无论是对在押人员的看护,还是对民警职工辅警的关心上,他都以心换心,无微不至。通过交心谈心,张柯同志了解到某些同志身患疾病药品紧缺,某些同志子女、父母无法得到照顾,他始终记在心上,用心用情协调,帮助大家解决后顾之忧。某些在押人员情绪反复波动,他就耐心沟通,适时引导,确保他们情绪稳定。在他的带领下,支部全体党员上下一心、团结奋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有效确保监区疫情防控和监管安全,实现监所人员和在押人员“零感染”目标。
2023年党支部民警获评重庆市公安局个人三等功1人;获评公安部业务能手1人,其撰写的法制教育课件获评市级优秀课件;获区公安局个人三等功1人,受到表彰奖励辅警2人。
创新工作方式
切实筑牢监所安全屏障
教育转化在押人员
张柯同志深知安全是监所的生命线,坚持“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工作标准,强化监所基础设施建设,狠抓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视频巡查制度,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落实每周风险隐患研判例会制度,现场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做到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化解。连续17年,拘留所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
通过人民调解室化解矛盾纠纷
教育转化工作中,他始终坚持“管教并举、教育优先”原则,采取民警授课、观看警示宣传片、经常性谈话教育、队列训练等方式,及时掌握在押人员思想动态,每周一、周四开放亲情电话,每周二、周五开放亲属会见室,利用亲属力量共同参与完成教育转化。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他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率先成立“南川区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南川区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室”,对在押人员分门别类,建立专门档案,逐人排查、逐案化解,经常性地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等工作,用真心融化对抗,用法律引导人生。2024年以来,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2件,履行合同债务23.1万元。因业绩突出,2023年被市公安局评为行政监管场所矛盾化解先进集体。
同时,张柯同志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制度与监所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在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拘留所成立人民调解室。2024年3月,拘留所人民调解室联合水江镇政府、中桥乡政府和水江派出所,成功化解刘某某一起扬言采取过激行为维权矛盾纠纷。
坚持所校联动
提升禁毒反邪法治教育水平
张柯同志充分利用社会开放日的契机,创建“青少年法治教育拓展课堂”,扎实推动“警心护未”专项工作。通过实物模型讲解、在押人员现身说法、观看宣传片、法律知识讲座等方式,增强青少年的禁毒、反邪和防范校园欺凌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切实筑牢校园拒毒反邪安全防线,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2024年以来,已经接纳来自全区各中小学师生200余名。
推进清廉公安建设
确保队伍持续风清气正
张柯同志始终将清廉公安建设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党支部政治教育、忠诚教育、廉政教育,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他通过LED屏幕和电子触摸屏公示在押人员权利义务、生活保障、家属须知、服务办案等内容,将执法管理流程图、服务群众办事指南、执法办案工作指南制作成手册放在收押大厅供办案单位民警和亲属查阅,实现办案办事流程透明化、公开化。同时,向在押人员亲属推行市公安局监管总队“智慧代购宝”平台便民服务,实现在押人员资金代管、物品代购、购物结算等全流程、全环节信息化运行,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便民服务效果,受到办事群众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