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制售明令禁止生产经营河豚鱼典型案例
案情回顾
2024年3月,碑林区市场监管局接投诉举报某餐饮单位现场制售暗纹东方鲀(俗称河豚),且该餐饮单位位于某学校附近,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经检查发现该餐饮单位存在制售明令禁止生产经营暗纹东方鲀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农业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农办渔[2016]53号)第十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之规定,碑林区市场监管局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依法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暗纹东方鲀、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店接受检查后,认识到错误,积极改正,立即排查店内食品及原料,并表示坚决不再购进制售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同时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法条链接
1.《农业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农办渔[2016]53号)第十项“禁止经营养殖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违反本法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五)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食品安全小知识
暗纹东方鲀:俗称河鲀、河豚、巴鱼,暗纹东方鲀体形非常独特,为典型的炸弹型,即头部粗大浑圆,尾部短小。体表无鳞,但皮肤厚而韧,且有许多疣状小刺;鱼体背侧呈灰褐色,腹部呈白色或浅黄白色;胸鳍后上方与背鳍基部各有一个圆形黑斑,斑周围有清晰的黄白边;尾鳍短小,截形。因其背部被4-5道黄金线分隔成暗褐色的宽纹,故名。
(暗纹东方鲀)
河鲀虽然看着呆萌可爱,但小小的身躯却藏着剧毒,名为河鲀毒素。河鲀毒素是自然界中所发现的毒性最大的神经毒素之一,其毒性比氰化钠强1000倍,人食入0.5mg-3mg的河鲀毒素就能致死。
这种毒素几乎存在鱼体的所有组织中,以卵巢和肝脏含毒素量最多,其次是肾脏、血液、眼、腮和鱼皮等。需强调的是,鱼死后内脏毒素可渗入肌肉,而使本来无毒的肌肉也含毒。
河鲀中毒特点是发病急速而剧烈,潜伏期短;一般在食后10分钟到3小时即发病。开始时手指、口唇、舌尖发麻或刺痛,然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四肢麻木、身体摇摆、走路困难,严重时全身麻痹,出现语言障碍、呼吸困难、血压下降、昏迷等症状。
对于河鲀中毒暂无尚无特效解毒剂,发生中毒以后应立即将病人送往医院抢救,尽快使毒物排出,并对症治疗。
经营主体应尽义务
餐饮服务单位制售的河鲀鱼菜品的原料应来源于经农业农村部备案公布的鱼源基地养殖、且经审核通过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后检验合格的预包装产品,禁止经营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鱼。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台账管理及索证索票查验义务,保证食品来源头可控,坚决禁止经营使用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严格食品原材料贮存关、严把操作间环境卫生关、严守餐用具清洗消毒关、严管食品加工操作关,规范经营行为,夯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市场监管提醒
一、应选择《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公示齐全、就餐场所环境卫生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不购买、不加工、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动植物、来源不明的水产品等食品。
三、不要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加工的河鲀整鱼;尽量选择普通常见食材、营养搭配合理的菜品,
四、如果进食河鲀后出现了不适,要立即就医并采取及时催吐等自救措施,到达医院以后要告知医生河鲀进食史,以便医生及时开展对症治疗。
五、一旦发现市场、摊贩或餐饮店等违法经营野生河豚鱼的行为,可拨打12315、12345市民热线举报。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排版:小顾 | 责编:张国伟 | 总监制:张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