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郑东新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教师224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接受社会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
(一)初中教师200名
语文42名、数学34名、英语21名、物理18名、化学9名、生物11名、道德与法治9名、历史11名、地理6名、体育28名、信息技术1名、心理健康10名。
(二)小学教师24名
科学14名、心理健康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工作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人员;
5.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2)具有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同的中小学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其中小学科学岗位接受持有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考生报考)。
3.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4.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小学科学岗位接受持有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报考;持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报考小学相应学科岗位。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郑东新区管委会网站、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发布,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补充公告及通知仅在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7月31日9:00—8月2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http://www.zdedu.net.cn/),点击“报名入口”进入报名页面,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295像素,高度为413像素,像素大小5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信息如实填写,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7月31日9:00—8月3日17:00。
招录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考生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考生自行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7月31日9:00—8月4日17:00。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至2024年8月4日17: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报名信息表
时间:2024年7月31日9:00—8月4日18:00。
报考人员在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郑东新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教师报名信息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打印后请妥善保存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8月6日9:00—8月7日9:00。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建议考生保存准考证电子版并打印2份以上备用。
6.报考注意事项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笔试
时间:拟定于2024年8月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占考试总成绩的40%。
3.笔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个科目成绩为零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
4.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有效证件,笔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因个人原因逾期未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拟进入面试人员携带以下材料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郑东新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教师报名信息表》(报考缴费后网上打印)、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拟面试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需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同一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将在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应及时查看通知并按要求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点。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内容为模拟上课与答辩,其中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报考英语、体育学科的考生除模拟上课与答辩外,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其面试成绩=模拟上课与答辩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如需分组面试,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后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4.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若低于平均分值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数1.2: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东新区管委会网站、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到岗工作,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
3.派遣制教师工资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工资福利构成项目计发,并按照郑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受聘人员需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间,须服从郑东新区区域内整体调配。
(四)受聘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派遣关系。
(五)受聘人员社会保险金从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郑东新区不予负责。在郑东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六)受聘人员未按郑东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郑东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联系电话:0371—68080087、0371—68086639(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编辑:李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