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购湖北”3C数码产品消费券
又要开抢啦!
10月16日至31日
2024“惠购湖北”3C数码产品消费券第三轮
(线下消费券)
将在支付宝平台投放
每日领取,发完即止
使用时间
10月16日至31日,每日领取、使用时间为10:00-21:00。
消费者成功领取的线上、线下3C数码产品消费券仅限当天有效,当天未核销的3C数码产品消费券第二天作废。
领取方式
活动期间,消费者在支付宝APP搜索“湖北3C数码产品消费券”等关键词,领取线下3C数码产品消费券。领券页面会显示附近参加活动商户名单,到指定线下专营3C数码产品的零售实体门店以及销售3C数码产品的家电卖场,购买3C数码产品时,通过发券平台应用程序支付货款时,满足核销条件的即可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
线下3C数码产品消费券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优惠标准
本次消费券采用消费立减券方式,在扣除参与商户提供各类优惠后,购买手机、数码相机(含机身、套机,不含镜头等配件)、智能手表、学习机、翻译机、无线蓝牙耳机(具体产品信息以参加活动门店解释为准),应付金额达到或超过500元方可使用,实际支付时即可在应付金额基础上立减10%,单笔最高优惠金额不超过1000元。
使用规则
(一)同一消费者在同一平台只能领取、核销1张消费券。成功领取但未核销导致消费券过期,消费者第二天可重新领取。成功领取并核销后消费者即失去本次活动领券资格。(二)不允许凑单。每单只允许结算1件商品,使用1张消费立减券,1件商品对应1张独立的购物小票、1张发票和唯一SN码。(三)退款后退券。消费者成功用券后若发生退货退款情况,退还资金自动返回服务平台,滚投到下一批使用,消费券退还消费者账户,但仅限当天有效。(四)须即时消费。严禁将3C数码产品消费券预存、充值。
(五)开具实名发票。本次活动销售发票须开具给消费者个人,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特别提醒
(一)既往消费券活动(包括第一批3C数码产品消费券活动)中已被平台风控和公安部门正在查处的风险商户,不能参与本批3C数码产品消费券活动。
(二)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用户、商户如存在违规违法使用消费券行为,影响和危害消费券正常发放和使用环境,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情况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且后续不得参与类似政府消费券或补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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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昌发布综合宜昌商务
编辑:姜程铭
一审:赵丹
二审:伍明艳 龚艳菊
终审:张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