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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贫穷山区村民集资修路遇困难 官方给出回应

人民网北京5月3日电 (张政)“政府财政补贴15万/公里,村民人均集资2000-3000元,这对于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是一个很大的负担。”近日,一位村民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希望相关部门能关注资阳贫困山区村民的集资修路问题。

对此,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人民政府回复表示:网友所在的临庵村属于2016年启动的脱贫攻坚贫困村,计划今年内完成脱贫任务。鉴于临庵村村内道路破损严重,经村民大会讨论决定,该项帮扶资金将全部用于道路建设。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村内各社因修建道路长度和受益人数不同,人均所筹资数额也有所不同(从400元到2000元不等),部分村社因人数较少,所以人均筹资相对较多。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资阳市雁江区临庵村地处资阳市郊区,位处新机场高速沿线,离资阳市区不足10公里,离资阳高速入口不足12公里。作为一个贫穷山村,其经济发展长期以来受困于村内泥巴路的制约。幸好如今政府规划修建村内水泥路。但是,据悉水泥路规划3.5米宽,建造费用每公里45万,政府财政补贴15万/公里,村民人均集资2000-3000元;对于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这笔费用是一个很大的负担,这也为村委会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改善交通设施是为了发展,但给村民带来难以承受的经济压力,将阻碍项目的顺利实施。作为一个来自陕西的临庵村准女婿,我在此向您汇报这些情况,并恳请您能帮助这些贫困山区的村民。非常感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题为“贫穷山区农民集资修路压力山大”的留言已收悉,我镇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走访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所在的临庵村属于2016年启动的脱贫攻坚贫困村,计划今年内完成脱贫任务。为顺利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财政匹配资金共计225万元用于脱贫帮扶。鉴于临庵村村内道路破损严重,经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决定,该项帮扶资金将全部用于道路建设。由于雁江区2016年无农村道路建设指标和政策性补助资金,临庵村道路建设资金除225万元的脱贫资金外,缺口部分由村民自筹。经初步测算,全村计划修建村道15.1公里(路宽3.5米,造价45万/公里),总预算为679.5万元,资金缺口为454.5万元。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村内各社因修建道路长度和受益人数不同,人均所筹资数额也有所不同(从400元到2000元不等),部分社因人数较少,人均筹资相对较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省委书记你好,我是资阳市安岳县天马乡油井村的农民,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小孩上户口要些什么手续,谢谢。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咨询小孩子上户口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您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资阳市公安局办理户籍业务规范》的规定,凭以下材料计划内新生婴儿入户: 1.婴儿监护人书面申请书;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 4.父母结婚证; 5.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尊敬的王书记,资阳市的南津镇泥溪桥至新华。,振书路段一堵车就是几个小时。为什么迟迟得不到不处理。请王书记派人下来调查。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题为“要命的公路”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您反映的南津镇泥溪桥至振书、铜钟路段是雁江区县道南双路的一段,起于南津镇泥溪桥,止于伍隍镇一碗水,全长约15公里,于2007年改造为水泥路,路面宽度为4.5—5.0米。随着经济的发展,车流量不断增加,该路交通压力越来越大。 二、所做的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南双路的改造问题,通过不同渠道,多次向省市争取建设指标,现已正式纳入全省农村公路改善工程计划,目前我局正在启动工可、立项、设计等项目前期工作,待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庚即启动建设。 三、下步打算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启动前期工作,搞好工程设计,为南双路的建设提前做好准备。 二是在该路建设前,督促区公路养护管理段搞好公路日常维护和保通保畅工作,确保车辆正常通行。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工作的关心,希望你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促进我区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乐至县一位普通居民,今天有一个亲戚来找我帮忙,她说今年被清楚了享受低保的对象。她的条件也不好,本人63岁,无房,无工作,离异,没有收入来源,儿子在外打工无固定工作,且带着一个娃娃,也没有赡养老人的能力。老人现在住廉租房,如果取消了她的低保,廉租房就成了公租房,房租翻倍,她没有那么能力承受房租的压力。我问了当地的居委会,他们说今年低保的对象是“三无”人员,五保户,重大疾病。她不符合条件。请问书记她该怎么办?谢谢!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题为“城镇低保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姑婆熊玉华目前仍属城市低保对象,每月领取低保金270元。目前我县正处于全面开展城乡低保重新申请认定工作阶段,在册享受的城乡低保人员需在4月底前重新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乡镇组织人员入户调查、群众评议、两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审批,若符合低保条件的可继续享受。当前,您姑婆熊玉华尚未向天池镇提出低保申请,请告知其及时向天池镇提出低保申请,天池镇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竭诚办理。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村干部和乡上干部为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很忙了一段时间,可贫困户只是扶持的幌子,什么事也没干,到处借来牛羊拍照,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扶贫款,到最后贫困户一分钱的好处也没有,仍然穷。为什么是这样?乡县政府根本无人管,真让人心寒!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题为“精准扶贫又扶到干部那去了”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精准扶贫对象不明,扶贫工作走形式的问题。 经调查,龙门乡青山沟村不属于扶贫村,仅有“插花式”贫困户22户、建卡贫困户36人。为做好该村贫困户的精准扶贫工作,龙门乡政府开展了以下工作: 首先是确定了精准扶贫对象。2014年4月,该村根据贫困对象的评定标准,开展扶贫政策宣传,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通过民主评议,初步评议出21户36人建卡贫困户。2015年10月,根据省、市、县对精准扶贫“回头看”复核相关工作的要求,该村再次对建卡贫困户进行了清理核对,共清退1人,重新识别建档立卡1户1人,现该村有建卡贫困户22户36人。 其次是结合贫困户各自实际制定了帮扶规划。按照县脱贫攻坚的工作部署和分类扶持、因户施策、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贫困对象的劳动力状况、技能水平和本人意愿等综合因素确定。该村在2015年至2016年1月先后3次采取召开联队会议和个别走访的形式,征求预脱贫建卡贫困户的意见,结合贫困户的实情,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建卡的16户28人规划帮扶措施。 自愿选择养羊项目6户(1社蒋治财、2社杨秀四、杨俊廷、3社杨云良、5社杨志安、杨汉余),自愿选择养猪项目1户(7社杨云仁),自愿选择养鸭项目2户(5社杨秀汉、杨秀绍),自愿选择养鸡项目10户(2社李成华、杨秀招等)。 最后是认真组织落实。该村在2016年2月18日召开贫困户会议,再次征求意见,会议确定选择养羊、养猪、养鸭项目的贫困户自行购买相应畜禽来落实扶贫措施;对选择养鸡项目的贫困户,村委会推荐了3家鸡苗供应商,最后商定在龙门乡龙王庙村蛋鸡饲养场购买鸡苗。 目前,龙门乡非扶贫村贫困户精准扶贫项目已验收完成,正在申请县财政拨付扶贫资金,目前尚未兑付。 (二)关于贫困户借用他人牲畜瞒骗验收组验收,弄虚作假,骗取扶贫资金问题。 今年3月30日至31日,由龙门乡政府2名机关干部与村干部一同组成精准扶贫工作验收组,对该村16户建卡贫困户精准扶贫项目进行验收。经过验收组验收,仅原规划6户选择养羊的贫困户中的1社蒋治财改为养猪2头,其余建卡贫困户都按原规划落实了扶贫措施。在验收过程中,验收组对验收对象户进行了相关询问,并按要求进行了拍照留存,对验收情况进行了公示。 在此次调查核实中,该村5组杨汉余、杨志安存在养羊项目名不符实的问题,其余建卡贫困户按规划自己购买了猪、羊等。 从调查情况看,乡镇、村按照县脱贫攻坚的统一部署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确实存在个别建卡贫困户变换方式应付检查验收的情况。对有弄虚作假的建卡贫困户,将严格进行教育和整改,暂停兑付补助资金,待其真正落实了精准扶贫项目,并重新验收合格后再予兑现补助资金。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四川晶盛燃气有限公司每户每月收取10元维修费,是否合理。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四川省省委书记的留言已收悉,我局立即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四川晶盛燃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简称:天然气公司)现负责三星镇辖区内的天然气供应。该公司为解决农村天然气用户中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缺乏安全用气知识、安全意识差、安全隐患大的问题,专门组建了用户燃气安全巡检维修队伍,开展有偿服务。根据自愿的原则,由用户与天然气公司签订委托巡检维修协议,每年收取每户120元的包干巡检维修费。公司按协议承担用户安全检查的责任,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负责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公司承担,不再收取用户的任何费用。此项服务由用户自主选择,不存在不交维修费就不给充气费的问题。 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如您还有未尽事宜,可拨打电话028-27222134进行咨询。非常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王书记您好:我是资阳市优品上城的一位业主,于2013年8月现款(约43万余元) 购买一套110多平方的商住房,合同是2014年12月31日交房,结果至今未交,资阳市优品上城第二期工程B6、B7、B9三栋商住房,共几百户人至今都没有收到房,原因说是资金断链,造成B6、B7、B9三栋商住房的后期工程(屋內装饰、门窗、水电、电梯、绿化等)不能按期完工交房。我所反映问题的目的是想请王书记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督促一下资阳市政府相关部门(至于有无失职、渎职不得而知),由相关部门再督促房地产开发商,使其尽快恢复开工完成后期工程,使几百户购房者和拆迁安置户如愿以偿得到房子。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题为“优品上城何时交房”的留言已收悉。我局立即责成项目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优品上城项目由四川省双杰长枫房地产开发公司2007年通过公开竞拍方式取得该地块开发权(包括黄泥巴山677户四三一厂职工宿舍的拆迁安置)。由于开发企业资金断链,导致该项目的商品房和安置房不能按期交房。同时,也导致开发商自2014年9月未再发放过渡费。对此,资阳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涉及优品上城项目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市住建、公安、信访、房屋征收等部门协力做了大量项目建设中的协调工作。市住建局成立了由1名县级领导牵头、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项目推进组,并派出2名干部长期到项目现场服务,协调解决该项目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致力于督促各类问题落实解决到位。 市政府多次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判并妥善处置优品上城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力争项目早日复工交房。现该公司已组成续建开发团队正在开展融资贷款工作。近期开发公司已与金融机构签订框架协议,进入资产置换等工作阶段。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在积极协调基金公司加快内审程序早日注资复工建设。同时,我局正积极督促、组织施工单位和开发企业采取强有力的自救措施。目前,协调商谈工作与开发商融资工作正在同步进行中,可望通过资产质押等方式与双方共同协商促成项目建设近期复工。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公路交通是民生之本,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也是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双流区航空港多年以来都没有公交车专用车道,盼了好多年,都盼到县该区了,还是没有公交车专用道。比如91路,比如121路,比如双流区公交线路,都没有公交车专用道。 自己开车吧,道路那么堵;坐公交车吧,没有公交车专用道,还是堵。恶性循环,做公交车堵在路上,还不如自己开车堵在路上。 强烈要求航空港建立公交车专用车道,改善公共交通,改善民生。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赓即责成区交通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为切实做好公交优先,为乘客提供更加快捷、安全、可靠的公交优质服务。我区公交融合收购工作完成后,区交通局会同西南交大设计院、区公安分局、区交投公交公司对全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道路先期规划设置2条公交优先道,具体方案如下: (一)设置牧华路公交优先道。牧华路是双流通往华阳的快速通道,该道路为双向6车道,途径线路9条,设置公交优先道后双流至华阳将更加快捷方便。 (二)设置双楠大道公交优先道。双楠大道是接待寺立交进入双流的绕城路,该道路为双向8车道,途径线路15条,设置公交优先道后,双流乘客进入成都市区将更加快捷。 目前,区交通局正在对西航港五条道路(珠江路、川大西侧道路、老双中路、滨河路及双黄路北沿线道路)进行规划改造,对具备条件的道路优先设置公交优先车道;涉及市公交集团91路,121路等在双流区域路段,区交通局正在对站点、道路的设备设施进行排查,对符合条件的路段优先设置。同时,针对您反映的航空港片区无公交专用道的情况,区交通局将会同西南交大设计院、区公安局、区交投公交公司再次考察论证该片区道路设置公交专优先道的可行性(如大件路等),符合条件的路段将会设置公交优先道,以便更好的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2016年4月26日,区交通局与您电话联系,告知了回复意见,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留言。

资中县东方酒店在城区有两个店,店里的保健按摩,泰式按摩,泡澡都涉黄,听店里工作人员说:后台老板来头有点大。请领导重视,明查暗访!谢谢

网民: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资中县东方酒店涉黄”事项,我局接到后,县局领导高度重视,责令县局治安大队、重龙派出所、水南派出所立即查办。治安大队联合重龙派出所、水南派出所于4月26日、4月27日连续两天对资中县东方酒店突击清查,均未发现有涉黄现象,也无黄色小卡片等涉黄图片,且入住的旅客很少,并如实登记了身份信息。因此,目前未发现举报信件上涉黄的内容。 下一步,县局治安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进一步对资中县东方酒店进行明察暗访,核实其举报内容。 资中县公安局 2016.4.28

王书记你好:我是金堂赵家镇黑山羊养殖户。2014年从西藏回来养羊,当初是县政府扶持项目,现在县林业局在山上遍栽油橄榄。最初他们说只栽退耕还林的地和农户自愿的农田,现在他们种苗用不完。满山遍野的栽。我那么多羊子咋办?请帮帮我。谢谢!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在人民网上留言请求帮助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油橄榄产业是金堂县林业发展的重点项目,主要栽种在退耕还林的土地和农户自愿的农田上,您反映的漫山遍野的栽种不属实。关于您放羊的问题,经现场踏勘,您可到本组山坡地和对面11组的山坡上放羊,同时,请您做好防疫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政府领导:我们是苏家湾镇官斗村八组全体村民向领导反映村庄道路维修问题。 我们村小组离苏家湾镇\约5公里路,我们村小组这条路约1.5公里。此道路15年间修了3次,前两次由本村小组群众自己修建(集资120元/人次)。 第三次修建是由政府补助和群众一起聚资(群众集资180元/人次,政府补助金额不清楚),修建道路由乱石头堆积而成,完全不符合国家乡村道路标准 ,车辆根本没有办法通行,到处都七拱八翘,坑坑洼洼的,就连行人走路都不方便,一不小心就会摔到在地上。最后一次集资是两年前共计5万元整,已经上交镇政府。但是镇政府前年推去年,去年推今年,不知道该推猴年马月,如今年猴年马月来了,希望领导县重视此事,让我们老百姓对政府找回之前的信任。

网民: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老百姓集资修路未果”事项,经我镇调查核实:官斗村6、8社公路属通社公路,全长2.1公里,2009年,镇上用“十一五”通畅公路指标修建,由于当时群众集资180元/人,群众集资少,加上公路补助金额也达不到修建水泥公路的条件,最后修建为3米宽条石路。2014年年底,群众集资5万元,强烈要求享受公路指标政策打水泥路面,但由于2015年至今,我镇没有公路建设指标,导致现在无法修建。下一步我镇将与县级交通部门再次联系,尽快协调处理。 资中县苏家湾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7日

领导你好,成都市里一打开所有聊天软件,附近人一搜索全部都是一些散布色情的信息。每个区域里都有着那些人的足迹,可是没有一个人理会,那些庞大的卖淫组织就这样猖狂,明目张胆的活动着!投诉无门,都是官官相互,你一旦这里举报,他们那里就已经知道停止运营。网上看到很多侦破此案的新闻,可为什么成都没有,是不是你们只发布好的,我恨那些人,那些人都是些没人性,没良心的人。

网友你好:你说举报的问题我们一直要求各公安分局积极打击卖淫嫖娼活动,目前,网络招嫖活动猖獗和隐蔽,且流动性强。我们下一步将积极开展网络监控进行打击。

四川省成都市民间融资泛滥成灾,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汇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诈骗案件民间资金涉案金额约60多亿,受害群众约10万,时间已近两年了。老百姓生活在痛哭中,官方只是忽悠和镇压吗?王书记你知情吗?

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属于我市公安局正在侦办的案件,建议你向办案的机构直接咨询进展情况。

领导您好,我是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悦来镇的一名五十多岁的普通环卫工人,在今年春节后因为天气原因,在上班的过程中在冰面路段滑倒摔跤了,导致大腿严重骨折及骨错位。我也没想要公司给什么补偿,只是想公司能够把我送到医院医治,恢复身体健康后好继续工作挣钱养家。但是公司负责人到后来却逃避问题不处理甚至玩失踪,电话也不接。求救政府也是压制我们不让我们去讨说法。后面听亲戚家的年轻人建议找到人家帮忙往市里求助,可是依然没有任何回应。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得不到相应的治疗,无法劳动挣钱养家,家里生计很是困难。我希望领导能够百忙之中抽点时间帮帮我这个无助的环卫工人。

网民: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是广安市升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 2016年1月23日,您在工作时不慎摔伤,悦来镇居委主任房某国(事情发生时在现场)及时将您送进了悦来卫生院进行治疗,升辉物业公司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了管理人员赶到悦来卫生院看望了您,并承诺会按照相关法律条款处理此事,绝不推卸责任。经治疗,您于2016年3月18日痊愈出院后,悦来镇曾多次组织升辉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和您进行面对面地调解,但都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协议。2016年4月11日,悦来镇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了一致协议,签订了赔偿协议书,升辉物业管理公司当场对您进行了赔偿兑现。同时悦来镇考虑到您家庭实际情况,给予了10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款。 请您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祝您生活愉快!

敬的领导:广安区楼盘新天地二期是广安一个近2千户的大楼盘,交房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现在已经违约交房3个月,政府答应3月31日可以交房,且合同上现在已经说好违约3个月可以退房,3月31日政府和开发商联合演戏说要推迟到5月20日,根据国家法律,我们可以退房,且未交房以前业主的钱实在政府中,2000户业主的利益还请政府合理制定条例来解决问题,老百姓辛辛苦苦挣的钱,不像政府主管们来钱那么容易!!!现在广安市政府就一个字,拖,政府可以为老百姓办点事实么?根据国家规定且购房合同上条款,请政府把我们老百姓的事实真真地办一下!非常感谢!

网民: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 经查,广安区新天地二期开发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导致新天地二期房屋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目前,区政府已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专题会,会议决定由区住建局牵头督促新天地二期房产开发企业加快进度完善相关设施,务必在2016年5月20日前达到交房条件并交付使用。区住建局已安排人员强力督促广安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积极衔接爱众公司尽快完善水、电、气的安装,并向相关单位申请验收,确保新天地二期房屋能在2016年5月20日前交付购房业主使用。对于延期交房问题,您可根据购房合同约定事项与开发业主进行协调处理,如双方未达成共识,建议您可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解决。 请您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祝您生活愉快!

王书记:泸州市纳溪区老城区是至今全省唯一无法正常安装智能电表的城市区域,全省全市的主城区居民均能使用上智能电表,为什么我们这一供电区域始终使用不了?我们从2013年就开始向泸州供电公司申请安装智能电表,直到2016年现在都无法给老百姓一个正常的说法,时间跨度之久让人汗颜,当地纳溪市民享受不了区间电价优惠,供区内的所有住宅小区还在使用老式电表、总表制进行计量,计量误差带来很大的群众矛盾,群众呼声大,不能为一小部分人的利益而影响到整个群众的利益!要求与全市市民同等待遇尽快安装上智能电表。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纳溪老城区是全省唯一无法安装智能电表区域、供区内所有住宅小区还在使用总表制、老式电表计量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安富北辰配电公司正在根据泸州市政府和泸州供电公司的文件精神,按照“成幢成片,整体改造”的原则逐步拟定计划进行“户表改造”工程,在纳溪区全面推广使用智能电表。 感谢您的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4月11日晚我开车从泸州市江阳区况场镇回市区,经过况场镇街道传染病医院附近时,公路路面突然出现一个大坑,因为没有警示标志且灯光昏暗来不及刹车,车子跳起来很高,发现底部机油底壳被撞出一个洞,机油漏完后把车子发动机曲轴等磨坏,送附近修理厂花了两千多元修车费。据修车店的老板讲这个大坑存在很久了,很多车辆尤其是夜晚经过这里都被碰坏,甚至有的车子差点车毁人亡,当地政府根本无人过问。强烈要求尽快修复路面,追责不作为的相关人员并赔偿损失群众损失!

网民朋友 : 您好!您反映江阳区况场镇公路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泸宜公路“省道”经况场集镇过境时为穿城而过,即场镇中心直接穿过,过境公路路段24小时畅通无阻。况场街道场镇围城路(街)路段修建及管理权属为况场街道办事处。今年春节期间,为了缓减主公路的春运压力,确保场镇中心交通安全,况场街道拆除围城路(街)路障,放行过往轻便车辆通行。因部分重载车不守规则,现致围城路路面受损严重。 目前,况场街道办事处主动向上级请示汇报,努力争取各方的支持,积极整合资源,争取早日改建修复况场围城路(街)路面,恢复正常路况。在此,倡导车辆驾驶人员认真识别路标,重载车辆从“省道”通行,缓解围城路压力。 感谢您的留言。

尊敬的四川省尹力省长:我们是参与1999年原国企四川省印刷制版中心改制职工,当时参与国企改制职工人数为229人。现在有189名职工通过到成都市新都区信访局维权得到了271万补偿,但是还有40名在职的改制职工至今没得到任何补偿,我们也是1999年国企改制的参与者,利益被侵害方,为啥至今得不到补偿?我们请求政府公平、公正地对待我们,一视同仁地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我们职工代表于2016年3月18日到省信访局上访至今没得到任何回音,盼复。

网友,你好!对于您留言反映的问题,新都区政府高度重视,并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四川省印刷制版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版中心)原属新都县国有公司。公司于1985年、1987年、1991年分三次征用原桂林乡五四村三、八社土地,共计43.582亩,并先后为被征耕地的54名村民办理农转非手续,安排进厂工作。1999年,制版中心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有小企业改革的决定》(成委发〔1996〕11号)及《成都市国有小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国有小企业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成小企领〔1996〕2号)文件精神和相关程序,启动企业改制程序,并于2000年改组成立四川省印刷制版中心有限公司。 由于公司位于地铁三号线延伸线上,2014年3月,我区根据城市建设统一规划,对该企业实施搬迁。但以黄良基、温贤俊等为代表的部分原公司改制职工,以维护职工利益为由,封堵企业大门,阻碍企业搬迁。为维护社会稳定,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由副区长牵头组成制版中心改制遗留问题协调小组,对该情况进行调解处置。 经协调,制版中心与反映问题的原改制职工协商达成一致,决定由公司一次性出资271万元,用于补偿公司改制后未购买股权的职工及先购买股权后又退出的职工,以解决改制遗留问题,且具体内部分配由职工自行商议决定。在职职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享受公司正常待遇。 此复。

我是高桐3组的村民,这么多年了,每次镇上都来照个相就再无下文了!在此强烈要求,本镇,村回避以上相关调查,由其他相关部门来调查!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省长留言“我是资阳人”的网帖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经调查研究,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土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征用,社保拿来抓阄”的情况。 2015年10月,临江镇高桐村3组因市水文监测项目需征地0.5亩,社长通知了各户在家人员相关征地事宜。因您一家长期在外务工,便通知您公公冯天成,请其转达征地事宜,并通知您回来签署征地协议。此间,您并未回家,也未就征地事宜联系社长。春节前您回到高桐村家中并领取了土地补偿款。据实地调查及查阅资料,该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本次征收土地应农转非安置1人,即您所反映的社保。社保名额下达到该组后,经3组社员召开社员大会,到会社员签字同意后形成社保指标具体分配方案会议决议,决定通过每户抓阄的方式确定社保指标。您公公冯天成参加了会议,同意指标分配方案,并替您一家参与了抓阄,最后社保指标由本组人员冯利均抽中。社保分配方案是通过您所在的高桐村3组社员大会决定的,程序合法。 二、关于反映“房屋垮塌已成危房,类似的其他人家已得到补助且修了新房,只有自己家没有”的问题。 据调查了解:您与我镇高桐村村民冯建辉结婚后,户籍迁至高桐村3社22号。您在高桐村的房屋为您公公冯天成修建的一排土墙瓦盖的老房子,婚后您家分得了部分房屋。因您一家人长期在成都做生意,家里无人居住,房屋确已破烂,您公公冯天成及小叔子冯建彬居住部分仍在居住。目前,高桐村已将您所反映的房屋(户名:冯天成)纳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您反映的“类似的其他人家已得到补助且修了新房”的情况实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五保户、低保户、建卡贫困户、残疾人贫困户、一般贫困户。项目流程为: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危房改造申请,由所在村组对申请进行评议和公示,经评议且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政府。镇政府组织进行房屋鉴定和核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政府在村务公开栏和镇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发改局、区住建局联合审批。待审批同意后,改造户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农村危房改造,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享受危房改造补助7500元/户。由于前期您一直在外经商,回村也从未到社到村提出危房改造的申请,故您家并未修建新房也未得到相应补助。 今年3月底,高桐村村主任赵学华就危房改造事宜电话联系了您,您本人表示不愿修建。如后期您想进行危房改造,请按流程向您所在的村委会提出申请。感谢您的留言。

位于永丰立交桥二环内侧的KTV,长年打着量贩的旗号,实则进行着色情的服务。嫖客如有要求,内部员工就会先到KTV对面的酒店开好房间,然后由涉黄出台小姐领着嫖客前往预定好的酒店房间进行交易。KTV分楼下楼上两层,楼下门外的保安都非常的警觉,看见有陌生人接近场子都会通过对讲机告知给内部,内部管理人员就会做安排,涉黄小姐只会安排给老顾客,而对陌生顾客就只会说这是量贩没有涉黄小姐。所以每每都会抓不到涉黄的证据,望有关部门下点功夫去查办!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喜立ktv涉黄的相关问题,经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对网友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安排治安署和派出所进行联合核查,但由于具体工作细节涉及公安工作保密规定,不能公开回复。由于网友未留下联系方式,民警无法联系,网友可以电话联系派出所民警了解相关事宜。电话:85186883。 感谢您的留言。

你好,尹力省长,我家在成都市温江区寿安镇复兴村2组,因响应“拆院并院”号召,我家于08年进行了拆迁安置,现在住在温江区寿安镇复兴村金河阳光苑小区,居住和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现已经8年过去了,8口人还居住在一套三居室里,另外一套2居室安置房至今没有分配,2人领取安置过渡费。 由此我想问三个问题: 一是8年过去了过渡费每人三百多元一直没有涨是否符合规定?(参照《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征收住房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使被征收人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征收人,自征收补偿合同约定交房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的,逾期时间内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本通知规定标准的1.5倍发放;逾期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逾期时间内按2倍发放;逾期1年以上的,逾期时间内按3倍发放。) 二是2015年12月我外公去世,村上通知将取消一人过渡费是否符合规定,我儿子2013年出生和我妹妹2015年10月结婚,为什么家庭成员去世了就要取消过渡费,新家庭成员就不能享受安置补助待遇。何况我外公的过渡费是否属于遗产,镇和村上有没有支配权,是否存在乱作为。 三是2居室安置房何时安置?原本作为二期工程所在地的位置已经重新规划为桃花景区,规划一再调整,安置房更是遥遥无期。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寿安镇复兴村2组拆迁安置的问题收悉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建设局、寿安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08年,我区寿安镇复兴社区2组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即复兴“拆院并院”项目),该项目是经川国土资函〔2006〕1172号文件批准立项实施的第一批“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项目属于土地整理项目,群众自愿参与;项目的拆迁、安置补偿及过渡费标准严格按照我区《关于规范“拆院并院”中农民宅基地拆迁补偿办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执行,即迁入新居前的过渡费发放标准为:第一年过渡费每人每月150元和租房补贴每人每月50元;第二年起每人每月领取过渡费300元;直到2012年,寿安镇考虑到群众仍未安置,过渡期较长,将过渡费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至今。因此,寿安镇在过渡费发放标准上符合政策规定。对于您所提到的《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标准是针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范围,不同于“拆院并院”项目。 关于您反映取消去世人员过渡费是否合规的问题。经调查,过渡费发放政策是对已拆迁待安置人员在过渡期间的租房补贴,过渡期间人去世了,不再享受过渡费,但仍享受安置,符合相关政策。关于新生儿和婚迁人员安置问题,经调查,您和您妹妹已于2010年进行了分房安置,根据《寿安镇庆云、复兴“拆院并院”小区集中居住点建设拆迁方案》,拆迁待安置人员截止迁户时间是根据分房的截止时间(2010年1月31日)而定,而据您反映您儿子2013年出生,您妹妹的丈夫2015年10月婚迁入户,这两个时间都不属于应安置范围,故无法享受相应安置。 关于您反映2人房何时安置的问题。经调查,2008年,寿安镇复兴社区2组实施“拆院并院”项目,当时您户共有人口5人,已于2010年4月安置了3人。余下的2人当时寿安镇复兴社区安置房2人户型有限,需要2人户型的安置户远远超过安置房,针对此情况,寿安镇复兴社区通过召开群众会议讨论决定,2人户需要住房安置的可由农户申请购买1个人住房35平方米安置为3人户型105平方米;也可选择暂不进行安置而继续享受过渡费,待二期建成后进行安置。关于二期安置房建设情况,目前,寿安镇正在加紧进行土地整理编制立项工作,待相关事宜完善后,启动建设工作。 如您需要我们提供其他的政策咨询和服务,我们将及时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尊敬的尹力省长好:兹有我代表在都江堰受损失的施工队伍,向您反应一件真实的,又投诉无门的恶意欠款,和被骗金额巨大的。此事情您尹省长己经给予关注了,但是您或许收到的仅是一个欺上瞒下的报告。本人再此详说明以下几点,望尹省明查明断为谢: 一,所建项目有都江堰幸福镇,农林局,村,社各级同意实施印件。而您了解的应该是建章违建。

网民同志:2016年4月6日,您在人民网给省长伊力同志留言反映四川港华农业公司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的信访件函已收悉。经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该项目位于我市永丰街道办事处辖区,项目建设初期我市相关科室和永寿社区要求港贸、港华公司提供大棚建设的合法手续,但其一直不予提供,继续与其他公司开展大棚建设。街道办和社区曾多次劝阻参与建设的公司,并于2015年6月11日对项目方和施工方下达停工通知书,项目方和施工方拒绝签收,继续施工;2015年6月18日街道办向市国土局上报相关情况《关于港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违法修建钢架大棚的函》(都永办函[2015]62号);市国土资源局分别于2015年2月6日、2015年5月21日、2015年6月16日向成都港贸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都国土资[改](2015)33号、都国土资[停](2015)63号、都国土资[停](2015)68号)。 2015年8月7日,街道办首次接到民工投诉后,于8月10日开始召开协调会,要求港贸、港华公司及璐德公司、其他公司及时做好结算并按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后陆续有其他公司的民工投诉,为有效化解此民工工资问题,街道多次与港贸负责人邓自茗电话联系,并书面约谈邓自茗,但均不见其人出面。街道办不断努力,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召开港贸、港华公司代表、相关建设公司代表、民工代表的专题协调会30余次,并于9月14日、11月4日、2016年1月27日、2016年1月28日分别与市清欠办、市人社局监察大队共同一起协调,但港贸、港华公司均以工程未完工、无法结算民工工资为由,拒绝提前支付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导致协调效果不佳。 目前,街道办引导相关14家建设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与港贸、港华公司的经济纠纷。涉及港贸、港华公司及建设承包方四川璐德、甘肃宏伟等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经济纠纷,建议通过司法诉讼途径依法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我是合江县河坝村二组25号,在此我想举报的是我们村的干部群众,在我们家乡每条道路都修的很好,唯有我们村的马路不修,在下雨天小孩们都无法去上学了路被大车压烂都没有人过问一下,可挨着的别的道路就连小路都修的很好,我们村民有上交的钱每家每户都有上交出来的钱不知道去了哪里村党支部也没有回应,一年推一年都快四年了就是不把钱拿出来建马路。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虎头镇河坝村的公路未修建、村民有上交的钱不知道哪里去了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是河坝村1、2社于2010年共建的公路,该路属于泥结石公路,全长1.7公里。当时,河坝村1、2社的群众由于出行不便,强烈要求修建此公路。经河坝村两委多次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讨论决定修建此条公路。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的办法,经群众讨论决定,河坝村1、2社的受益群众出资325元至650元(资金筹集是按当时的户藉人口、责任地、居住地的远近而定)修建这条公路。该路占用河坝村1、2社的土地长1120米,占地补偿由河坝村1、2社自行调整解决;占用河坝村3、4社的土地长580米,占地赔偿和修路费用由河坝村村民委会村级资金解决,河坝村村民委会共投资了9万多元(未含群众筹资款)。 河坝村1、2社受益群众集资修路的资金由群众选出代表负责管理和使用,代表分别是陈志昌(管钱)、罗太辉(管账),李太坤(社长,管密码);费用支出需经群众代表审定同意后才能列支,到虎头信用社支取资金需经管钱、管帐、管密码三人同时到场才能支取。毛坯公路峻工后已向群众公布过资金使用情况,修公路的帐务现由陈志昌和罗太辉保管。 由于该公路与五亩村的公路相连,形成了环行公路,有重载车辆通行,将此公路压烂。2015年下半年河坝村村民委员会利用村级资金1.2万元对该公路进行了维修,依然承受不了重车的碾压,要彻底解决此段路的问题,只有将此泥结石公路硬化。虎头镇人民政府及河坝村两委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该路段已列入2016年土地整治项目规划,目前正在进行勘测设计,有望在今年年底实施,届时将彻底解决群众出行问题。 感谢您的留言。

尹省长您好!不好意思在你百忙当中打扰你。现我有一拆迁问题想向你咨询。我是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枣山镇天成村2组的居民,我家有新房一套,祖上老房一套(为我父亲、二佰、三佰三人所有,有房产证书),我家新房于2014年4月已签字拆迁。我于2015年5月生育一小孩(为一胎)并于当月上户为农村户口。土地一直未统征,到目前也未得到安置房的处于过渡期。枣山镇房屋拆迁办人员于2016年3月31日在未通知我家任何一人和签字的情况下把我家老房直接拆迁了,我家随后便去拆迁办咨询为何拆迁,给与的回复是拆迁错了,随后协商补偿事宜,拆迁办只同意赔付房屋的款项不同意赔付我小孩35平方米的置换房。我想请问下尹省长按照上述的情况我家小孩该不该得国家给与的35平方米置换房。

网民: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事项回复如下:经核实,您岳父蒋某锒于2014年4月24日与枣山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房屋(新房)拆迁协议, 2015年5月18日,您的女儿朱某月出生。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安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发〔2013〕13号)精神,朱某月不应享受35平方米安置房。但枣山镇本着让利于民的原则,考虑到您家庭的实际情况,通过和您沟通,同意您女儿朱某月享受以2600元/平方米(安置房修建成本价)购买35平方米安置房,并纳入原2014年4月24日房屋拆迁还房安置合并选房。 请您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祝您生活愉快!

场镇卫生持续脏乱差,狮子桥堰塘污染严重,臭气熏天,狮子桥厕所长期无人清理,屎尿成堆,臭味刺鼻。烈面生猪转运站长期往堰塘直接排放猪粪,一到夜晚香飘半个场镇,随气温的回升,臭气更加严重、直接影响到全镇居民的生产生活。以下图片只是反映烈面场镇清洁卫生脏乱差的冰山一角。 而这样的环境卫生居然还通过了广安市政府的环境卫生验收,而且还评定为“合格”的清洁卫生。 而这些污水都是直接排入了嘉陵江,几千万的污水处理厂,成了糊弄上级的摆设。希望烈面镇以全新的姿态、积极治理好烈面镇的环境卫生,还老百姓一个平安舒适的生活环境。

网民: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咨询的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于狮子桥头公厕无人清理的问题 我镇对该公厕安排专人进行日常保洁,早晚各清扫一次。为进一步改善该公厕的环境,我镇将对该老式公厕进行改造,建成标准化公厕。 二、关于狮子桥堰塘污染的问题 狮子桥堰口上游的原烈面食品站饲养场被业主陈某租赁用作生猪养殖,生猪粪便直排入堰导致塘堰污染。针对该问题,我县农业局及环保局已于2016年3月向业主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目前,业主正进行积极整改,存栏生猪已由600多头减少到不足20头,待生猪处理完毕后,将对受到污染的狮子桥堰口进行彻底清淤换水,确保河道清洁。 三、关于投资几千万的污水处理厂成摆设的问题 烈面镇污水处理厂投资约700万元,目前已全面投入运行,日均处理污水1000方以上,处理后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一级B标。 下步工作中,我镇将继续深化场镇环境整治行动,加大专项工作投入;强化对群众的环境卫生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群众提高环境意识,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确保环境卫生持续好转,为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我镇城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工作愉快。如若有疑问,请致电0826—6510020。

成都市金牛区锦西幼儿园噪音扰民。锦西幼儿园后建于新桥逸景,万基兰御,千禧花园等几个小区中间,最小距离小区不到十米,每天播放超高音量外放音乐,幼儿园老师每天装怪都要用话筒喂几十分钟,按环保部居民区白天噪音上限不超过60分贝规定,锦西幼儿园每天噪音都超标,从附近居民楼上测得值高峰在95到103己远远超过60上限,属严重故意噪音违法。几个小区形成筒状,进行音量放大效应,楼顶超标值更高。严重的噪音污染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教书育人首先以德为先,没有公德心如何育人?幼儿园又不是夜会有必要天天搞活动外放高量影响周边几个小区?

网友:您好。现将您反映的锦西幼儿园噪音扰民问题回复如下: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区赓即安排区教育局进行了调查了解。经核实,该幼儿园是我区新建的公办幼儿园。每天正常保教时间为8:00—17:00,幼儿每天有两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时间。教师在开展户外活动时,会借助便携式小蜜蜂等设备与幼儿对话。音响仅在幼儿园大型活动彩排和正式演出以及每周一上午的升旗仪式时使用。 针对网民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我区约谈了该幼儿园负责人,要求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在保证幼儿健康发展和保教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上适度降低户外活动音量,减少对周边小区住户的影响。同时,加强校地沟通,赢得周边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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