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NBA的90年代是长人的时代,四大中锋如日中天,一度导致帕特里克-尤因MVP第四进不了第三阵容,但在前有奥拉朱旺、尤因后有,奥尼尔、莫宁的时代,从1992-1998这七个赛季中,NBA的篮板王却被一个六尺七寸的人垄断了——丹尼斯-罗德曼。
他是如何在长人如林的NBA做到垄断篮板王头衔的呢?
首先看他的静态素质,罗德曼身高是六尺七,但他的臂展超过七尺,堪比中锋的臂展也是小个子抢篮板的先决条件——废话,球都摸不到,抢什么篮板?小个篮板高手——甚至拓展到小个子内线,大都如此,查尔斯-巴克利,德雷蒙德-格林,马里昂,都是臂展怪物。
其次,与队友乔丹一样,罗德曼也拥有一双大手,这个大手自然不仅是用来对付麦当娜的,它在抢篮板时对球的掌控性有着重要作用,否则,被人一拨一切,球就飞了。
第三就是他坚实的肌肉群和控制身体的能力,也就是说他虽然看上去要小一圈,但真要和马龙、奥尼尔那样的肌肉棒子一对抗,不虚——力量也是抢篮板的先决条件,这也是凯文乐福动态素质不显著,但能摘下篮板王的原因。
再一个就是常说的连续起跳能力。当罗德曼在没有优势位置的时候,他就会主动地把球拨高继续拼下一次——这也是咱们打野球时常见的套路。在拨高的同时,利用身体对抗二次抢占有利位置,然后再度起跳,一般跳到第三次这球就可以稳稳拿下了。
还有就是罗德曼传说中的预判能力,专业名词称之为“篮板意识”,据说他曾在训练场上什么都不干,就盯着队友投篮,猜测他们投篮之后篮球的落点,这样,罗德曼在球出手的时候,就可以提前移动到球的落点,料敌机先。
剩下的就是他对篮球的热爱吧,罗德曼寸土必争的性格也是他抢篮板的重要因素,就像这张图片一样,这对他来说,其实是常态了。
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些独门绝技,比如什么用屁股卡住对手的腰不让他起跳,另外还有什么踢腿的绝技,但这招危险系数较大,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