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蟠,字文起,现在看看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五岁上就性情奢侈,言语傲慢。虽也上过学,不过略识几字,终日惟有斗鸡走马,游山玩水而已。虽是皇商,一应经济世事,全然不知,不过赖祖父之旧情分,户部挂虚名,支领钱粮,其余事体,自有伙计老家人等措办。……
薛蟠见英莲生得不俗,立意买他,又遇冯家来夺人,因恃强喝令手下豪奴将冯渊打死。他便将家中事务一一的嘱托了族中人并几个老家人,他便带了母妹竟自起身长行去了。人命官司一事,他竟视为儿戏,自为花上几个臭钱,没有不了的。……
就是这样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贵族公子哥,进贾府之前,碍于贾府的声名,还有过这样的顾虑:只是薛蟠起初之心,原不欲在贾宅居住者,但恐姨父管约拘禁,料必不自在的——害怕住在贾府里不自在,不能任由他胡作非为,而且打定了主意,收拾自己家的房子,准备一旦受到限制就搬出去住 。
结果:谁知自从在此住了不上一月的光景,贾宅族中凡有的子侄,俱已认熟了一半,凡是那些纨绔气习者,莫不喜与他来往,今日会酒,明日观花,甚至聚赌嫖娼,渐渐无所不至,引诱的薛蟠比当日更坏了十倍。
原本就是一个坏种,到了贾府,住了不到一个月,竟然比过去坏了十倍,实在想像不出,比他这样的人还坏了十倍,会坏到什么地步去,难以想像,而且仅仅是不到一个月就坏成了这样。速度之快,程度之深,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而作者还欲盖弥彰的给出了三条理由。不管什么理由,由此可以想得出的是,贾府已经坏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地步,一个从五岁开始就做坏种的人,到了这里居然还能进一步的坏下去,可见这里的环境是多么的恶劣。
薛蟠到了这里,算是如鱼得水,比他过去那些不入流的坏更是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这样的环境里,象黛玉那样质地清纯的女子,可不是得过着“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日子,可见宝玉在这里的生活得是多么的格格不入,不合时宜。
贾府的那些老爷们过的那样的一种生活,而生活在里面的那些女儿们能保持住自己的本真又是多么的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