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陇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以执法办案为依托,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通过检察履职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办理涉未案件。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涉未审查逮捕案6件6人,不批准逮捕4件4人,批准逮捕2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4件4人,提起公诉3件3人,不起诉1件1人。办案中,委托县司法局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社会调查率100%。认真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积极拓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源,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电信网络诈骗、禁毒、防毒及中小学生自我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组织干警深入陇县职业中学、崇文中学、明德小学等学校开展了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在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未检普法小课堂专栏,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中涉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提升公众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温水镇闫家湾小学举办了“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共开展送法进校园10次,参与师生5000余人,推出的《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系列法制教育课被评为宝鸡市检察机关优秀课程。
三是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活动。根据上级院的安排部署,积极联系相关单位,认真摸排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活动。对县营养早餐配送中心进行检查,督促其加强管理,确保学生营养餐不出问题。联合县烟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体局在陇县崇文中学开展了“守护成长、远离电子烟”专项活动,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加强与县教育局的联系,继续督导加强“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
文字:范玮
审核:杜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