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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发布
10月30日,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上饶市铅山县葛仙村度假区服务人员。为防止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继续执行江西省疾控中心10月22日、10月24日、10月25日、10月26日、10月28日新冠肺炎疫情紧急风险提示的基础上,现对广大公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近期不前往上饶市铅山县,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上饶市铅山县旅居返回目的地后,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入住酒店报告,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2021年10月13日(含)以来有上饶市铅山县旅居史的人员,应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入住酒店报告,自离开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开展不少于2次的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的前7天,隔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2021年10月13日(含)以来有上饶市(除铅山县)旅居史的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入住酒店报告,自离开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开展不少于3次的核酸检测。
四、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坚持非必需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阳性检测者报告的地区,暂缓安排去西北旅游。外出时应保持高度警惕,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来(返)赣后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入住酒店报告,建议开展不少于1次的核酸检测,14天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不建议自行购买药物服用。14天内避免参加聚集聚餐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
五、各宾馆、酒店、民宿民居等提供住宿的单位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检测者报告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赣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六、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人员排查管控,严格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提醒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阳性检测者报告的地区旅居史的来赣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告。
七、请密切关注自己及家人健康码变化,如出现红码或黄码,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报告,接受社区(村组)管理,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集中(居家)隔离管理等,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参加聚会聚餐。
八、密切关注国内疫情进展情况,配合指挥部落实相应防控策略的调整。
10月30日晚,记者从上饶市新闻发布会上获悉,10月30日凌晨,铅山县人民医院报告一例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病例,经市疾控中心复核核酸阳性,专家会诊后,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轻症患者,目前,患者病情稳定。
据江西省卫健委消息,10月30日,一名自铅山县返回柴桑区人员核酸检测阳性,具体情况如下:
吴XX,男,九江市八里湖新区蛟滩村人,系葛仙村度假区工作人员,为铅山县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同事。行程轨迹如下:
10月29日14时左右自葛仙山度假区乘坐大巴车往上饶火车站,16时经过车站安检候车,16时40分乘G2037次列车就坐3号车厢04D座位,其间前往4号车厢补票,5号车厢上厕所,随后返回3号车厢。当天18时50分在庐山站下车,其妻叶XX驾车到车站接站,途中于19时10分到柴桑区第一小学旁洪兴大药房购药未果,返回蛟滩安置区南组团14栋家中。
10月30日10时10分左右,吴某某独自驾车到柴桑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经核酸检测为阳性。目前,吴XX的关联人员均已管控。
经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吴XX行程轨迹与铅山县确诊病例高度重合,专家确定为铅山县确诊病例的关联病例。
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常态化个人防控各项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少聚会等良好习惯。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接触或轨迹有交叉的人员和于10月13日以后从铅山县返浔人员,立即向当地社区或疾控机构报告,主动配合并遵守防控规定。
本期编辑 邹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