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外交指示和作战命令之间
十一月二十六日下午四时四十五分,野村、来栖两位大使访问了国务院,从国务卿赫尔手里接到了三份文件,这就是所谓《赫尔照会》。
美方这一提案的要点是:日美两国同意遵循美国历来主张的各项原则;两国倡议一切与远东有关的国家签定互不侵犯条约,这意味着重申九国条约;日本从中国和法属印支撤出一切军队和警察。
美方认为,日本有以下四条道路可以选择第一,同意美方提案,改变政策;
第二,不再对南北发动武力进攻,但继续全力进行在中国的战争;
第三,开始撤出军队,查清中国、美国和英国对此有何反应;
第四,始终推行既定政策。日本选择了最后一条道路。
美国也一直认为日本会选择第四条道路。这样,美国首脑部在战术上的打算越来越从外交谈判转向战争。
在提出《赫尔照会》的第二天,二十七日,赫尔对史汀生说:
“我已经撒手不管了,今后该你和诺克斯--也就是该陆军和海军出场了。”
同一天,二十七日,在陆军部长办公室里,陆军部长史汀生、海军部长诺克斯、海军作战部长斯 塔 克、泽勒将军(代表陆军参谋总长马歇尔)讨论了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如何对付日本进攻的威胁;
第二,对派驻远东的美军指挥官今后应提出什么警告。
二十七日,马歇尔和斯塔克向总统提出了《关于远东形势的意见书》,主要内容有以下两点:
1。预料日本将南进,特别是要侵入泰国;
2。为了与此对抗,在加强菲律宾防御力 量之 前,尽量避免对日开战。
这两点终于表达了美国军方人士的判断、战略和希望。史汀生部长和诺克斯部长同意了这一建议。但是总统为了避免发出同诉诸战争这一明文声明相同的共同警告,没有同意这一建议,但同意对战地指挥官发出“最后警戒命令”。
这样,当天(十一月二十七日)马歇尔便向菲律宾和夏威夷等地的陆军部队发布了警戒命令:
“日本的敌对行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如果敌对行动不可避免,美国希望日本首先采取公开行动。你部务须采取侦察及其它必要手段。”
斯塔克向太平洋舰队和亚洲舰队发出了指令,一开头就指出“本电应视为战争警告”,同时比马歇尔的命令更具体地指出:“日美谈判已经结束,估计日本将在最近几天内采取侵略行动。看来日本军队要对菲律 宾、泰 国或 克拉 地峡(马来半岛)或婆罗洲采取行动。你们务必采取适当的防御措施。”
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在罗斯福总统参加下,召开了战时部长会议。会上决定准备起草总统致日本天皇的亲笔信,其内容“既充满希望和平友好的笔调,又意味着对日警告”,还决定起草总统向国会提出的特别咨文,表明“在事态紧迫、战争危险表面化的情况下美国应采取的行动”。
另一方面,十一月二十八日,东京致野村、来栖两位大使的电报显示出“事态日益紧迫”的不祥征兆。东乡外相在这份电报的开头说:“《赫尔照会》对日本来说是无理的提案”,并说:“日本政府断然不能以此为谈判的基础。日本政府对该提案的答复将在两三天内通知你们,实际上,日美谈判至此即将破裂。”但同时训令“不要给美国以谈判将要破裂的印象。对他们只讲你们正等待训令,对政府的意图还不清楚。你们自己认为,日本政府一贯提出正当的主张,为了太平洋的和平,不惜忍受最大的牺牲”。
美国通过“魔术”,于二十八日(华盛顿时间)也了解到这份电报的内容。因此,在美国看来,显然日本已不再谋求对美会谈,终于下定决心采取新的军事行动。日本规定签警协定的期限为东京时间十一月二十九日(华盛顿时间十一月二十八日),日本开始行动已经迫在眉睫。
就象对赫尔的这种想法加 以印 证似 的,十二月一日,“庭术”破译了东京十一月三十日致驻德大使的电报,其内容如下:
“日美谈判现已处于破裂状态。望你特别秘密地转告希特勒和里宾特洛甫外长。日本和美英之间存在着爆发战争的极端危险,开战的时间将比预料的要早。......”
破裂局面迫在眼前的 确凿 证据 已越 来越明显。日本方面在十二月一日召开了御前会议,不费周 折地 决定了 关于《对美、英、荷开战的问题》。其内容如下:
“根据十一月五日决定的《帝国国策实施要领》而进行的日美谈判终于未能成功,帝国宣布对美、英、荷开战。”
这一天,军令部总长永野以《 大海令 第九号》下达了“帝国决定于十二月上旬对美、英、荷开战”的命令。第二天,二日,又发布了指定开战期限的《大海令第十二号》命令:“联合舰队司令官务须在十二月八日后根据大海令第九号发动武力。”
二日下午五时三十分,对已于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六时三十分由择捉岛单冠湾出发,正向珍珠港前进的机动部队发布了“登新高山1208”(决定开战日为十二月八日。按预定攻击!)的命令,并通知“决定开战。不许中途返航。X日为八日”。
至此,对美开战之矢终于离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