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一瞬間的感動,又是長期的溫暖。——題記。
幸福是什麼?小時候的國文課,老師教了我們這個詞的時候,我想道。記得老師是這麼回答的:“你還小,以後你就會明白的。”那時候,我特意請來了詞典爺爺,找到了幸福的意思:一種持續時間較長的對生活的滿足和感到生活有巨大樂趣并自然而然地希望持續久遠的愉快心情。
幸福,以前對我來說,是模糊不清的,我并不懂幸福的意思。但是我覺得,幸福是很多人追求的東西。那幸福,應該是财富吧?
财富,是金錢嗎?那幸福,可以用金錢來買嗎?幼稚的我,想道。
我聽有人說,幸福,并非遙遠得如海市蜃樓,可望不可即;幸福平平常常,簡簡單單。可是,既然幸福就在身邊,為什麼我卻感受不到呢?
後來随着時間的流逝,我也慢慢長大,對于幸福的了解,也越來越渴望了。
後來我看了《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書中的海倫•凱勒,是一個盲人,她看不見任何東西,但是她卻可以感受到幸福,為什麼呢?海倫是幸福的,那麼,幸福,是一種可以溫暖人心的感覺吧?
再後來,我漸漸對幸福有了一個朦胧的輪廓,幸福,是一種寶貴的财富,但不能用金錢來買;幸福,是一種溫暖人心的感覺,但是也會常常讓人感到傷感;幸福,是一瞬間的感動,但也會讓人感覺到酸澀。
原來,我并非感受不到幸福;原來,生活中點點滴滴的溫暖,就是幸福;原來,在你傷心哭泣的時候有人會安慰你,就是幸福;原來,當你遇到困境别人帶你走出去,就是幸福。幸福,其實并非遙不可及;幸福,其實就在我的身邊;幸福,讓我學會了感恩。
幸福,是一種給予,又是一種奉獻。人人如果都給予别人關愛和溫暖,那麼世界,就會被幸福的天空籠罩。
我放棄了追求幸福的到來,因為,幸福就在我們身邊,溫暖亦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