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我的自傳

看,鏡裡有個人,知道她是誰嗎?告訴你們吧,她就是——我。我長得貌不驚人,粗略的看勉強看得過去,仔細一瞧就破綻百出了。皮膚黝黑黝黑的,眼睛雖大卻扣着兩塊“玻璃”,隻有那張因“飽讀群書”的嘴還蠻讨人喜歡的。

我的愛好很廣泛。我喜歡在樹林裡輕幽的漫步,也喜歡在田野裡熱情豪放的奔跑;喜歡小口小口的品着茶葉的清香,也喜歡大口大口的喝着果汁解渴;喜歡像男孩一樣打球,也喜歡在房間裡靜靜的讀書。

古人雲:布衣暖,菜根香,唯有讀書滋味長。我從小深明其義,十分喜愛讀書。

那是在我五歲的時候,媽媽帶着我去商店買鞋,我剛走進商店,就被商店裡的書吸引住了,竟不管媽媽到哪裡去,直奔書櫃而去。過了一會,媽媽發現我不見了,便到處找我,呼喚我的名字,可我還沉浸在書的海洋裡,過了二十分鐘媽媽才在書店裡找到我。小時候的我愛書,現在我的癡書,将來會怎麼樣我不知道,但我至少現在還是對書情有獨鐘。

如果說文靜是我的主旋律,那永不言敗就是我的伴奏。奏響我狂熱拼搏的一面。

七八歲的時候,我和哥哥踢足球。因為我是首次玩足球,根本不會踢。哥哥嘲笑我笨,還說第二天再不會踢,他就不帶我玩了。我骨子裡那種永不言敗的精神爆發了出來,整個晚上都在想哥哥給我講的踢球方法。第二天我的球技增長了許多,可哥哥還是認為我踢的不夠好,說我不行,沒天分。我氣的滿臉通紅,整整一個下午我都在球場練球,帶球,射門……一個星期後,我把成果展示給哥哥看,哥哥看後驚呆了,還封了我一個“足球小公主”的名号,我的臉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因為愛書,我的閱曆比同齡人高,因為不認輸,我得到了勝利的果實。我用這樣的性格書寫了酸酸甜甜的十二年,你喜歡這樣的我嗎?喜歡我書寫的十二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