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起那次四年級下冊的寫字比賽,我時又傷心,又快樂。
記得一天上午第三節課,老師叫了班裡幾個寫字好的同學先去比賽。在比賽後一段時間,我總在想:我的字還可以,按平常我一定是最好的,可現在我上面還有很多同學寫得比我好。一想到别人比我好,我就對自己失望透頂。當老師宣布說我們班有3個人要去參加寫字比賽時,大家都用疑惑和十分想知道的眼神看着老師。老師大聲說:“去比賽的人是子淨、偉婷、桂萍。”“桂萍,”我的心不由得咯噔一跳,“我居然可以去比賽。”
得到消息後,我們3個人就開始練起字來,雖然隻是一筆一畫,丹納對我來說,是比登天還難。因為我們的任務是把字寫漂亮,不隻是寫字。
離比賽隻剩下幾星期了,我們知道後,就開始不停的練。中午練,晚上練,去讓老師教也練。又過了些日子,教我們寫字的老師說要在我們八個人中選六個去比賽,我心裡總在想到底有沒有呢?
等到離真正比賽差不多一星期時,老師說我們班去跟别的學校比賽有兩個,是子淨和偉婷。“聽到老師說的這句話,雖然我表面不傷心,好像無所謂的樣子,但是我們卻在心裡默默流淚。
回到家,我告訴默默這個消息,我邊說邊流淚。媽媽從我的眼神中看出我的傷心,就安慰我說:“沒關系,下次再努力嘛!“我什麼也沒說,隻是傻傻地站在那兒。
晚上睡覺時,我的眼淚濕潤了整個枕巾。我在想:為什麼我這些日子的努力是完全沒有用的呢?為什麼學校給我希望又給我失望呢?這比沒有來得好。不不不,是我自己的字寫的不好,怨不得别人和學校。
這件事令我久久不能忘懷。因為這件事,我更加喜歡寫字。我暗下決心:一定要把字寫好,再次去參加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