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是什麼,是一種消遣的工具?不是;是一種陶冶情操的東西?不是;難道是一種升華靈魂的東西?也不是。我認為,書是人生。
小時候,我們喜歡書,認為書是童話,是一種美妙的東西,我們在生活中,睡夢中無時無刻不在想着他們,男孩呢,認為自己是王子;女孩呢,也都想做公主吧,這是一種美好的想象。
青少年時,我們喜歡書,認為書是小說,是一種奇妙的東西,這時我們對書的依賴可就遠超于小時候了,男孩喜歡看玄幻小說,玄幻小說中的打鬥場面深深吸引着他們;女孩們也喜歡小說,但她們喜歡言情小說,小說中酷酷帥帥的男孩很容易就可以擷取這些小女孩的芳心,女孩們想象着,男孩們也想想着……這或許就是青春期的悸動吧。
壯年時,我們也喜歡書,認為書是一切,是一種神奇的東西,如果到了這時你還喜歡書的話,就說明你不是文藝青年就是從事與文學,到了這時,每個人都有了喜歡看的小說,散文,詩歌,雜文,戲劇等等,但此時你在看每一本書的時候,看到的不再是内容,而是精神,如果說非要找一個理由的話,那就是成熟了吧。
到中老年時,我們喜歡書,認為書是生活,是一種精神,一種理念,這時再去看書,就可以從書中找到自己的影子,這叫生活閱曆,把自己帶入書中可以發現書中的主角就是自己,經曆過《假如給我三天光明》中海倫凱勒的無知階段,又經曆過《魯濱遜漂流記》中魯賓遜的勇敢與堅持,接着在《三國演義》與《紅樓夢》中體會到了刻骨銘心的兄弟情和轟轟烈烈的愛情,等到有孩子後像《孩子你慢慢來》和《親愛的安德烈》中的龍應台一樣與孩子交流,到了最後像《朝花夕拾》一樣——回憶青春……
人生如書,好書伴人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