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看中了一支鉛筆:它是一支粉色的筆,筆身上鑲嵌着淡藍色的鑽石,筆尖是用淡藍色的塑膠打造的,看上去極其優雅。可令人掃興的是媽媽不給我買。
唉,媽媽,您就行行好吧!我的朋友買了一支,姐姐買了一支,輔導數學班裡的同學買了一支,就連手工課的同學也買了一支。媽媽,您什麼時候才能給我買呀?不然就沒貨了啦!
但那次作文班下課後,媽媽突然說:“文文,今天我帶你去探望你的太爺爺。”我笑了笑說:“快走吧,我都等不及見到太爺爺了!”
“拿着它,孩子。”超有錢的太爺爺從大大的錢包裡取出了100元,遞給了剛剛進他家大宅院的我。我邊說:“謝謝,太爺爺”,邊将那紅紅的100元遞給了掌管“财物大權”的媽媽大人。
回到家後,我坐在沙發上看電視。這時,媽媽走了過來,拍拍我的肩膀,說:“文文啊,今天太爺爺給你的錢,你自個兒收着,去買你想要的東西,不用經過我的同意。”“真的假的?”我急忙從媽媽的手裡搶來那100元,生怕她改變主意。見她不說話,我便勤快地跑到文具店,買下了那支期盼已久的鉛筆。
你知道嗎?這100元人民币,還代表着一份媽媽對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