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籃球比賽

我不知道“奮進”這兩個字該如何解釋,老師告訴我,奮進在不在于大事小事,隻要你從心裡想過要把這件事給幹好了,那麼你從精神上就已經開始奮進了。

這讓我想到了我們訓練打籃球的事。訓練期間,我們早上6點40就要到操場上集合。老師一來,我們就開始繞操場跑30分鐘。老師要求我們12秒跑完一圈,他拿表看着,誰超過時間就要加跑一圈。天天面對這樣枯燥的訓練,我的腳趾頭上都長水泡了,跑步和打球的時候關節也痛,有時候走路都痛。休息的時候,我一個人靜靜地想:我這樣還能不能打球了?已經經曆了這麼多的磕磕絆絆,吃了這麼多的苦,如果退出,那我前面的努力不就全白費了嗎?如果不退,我的身體又吃不消,到底該怎麼辦呢?

對訓練有些畏怯的我,周末在家的時候,想跟爸爸後面去田裡幹活,這樣,周一早上的訓練我就有借口遲到了。爸爸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嚴肅地對我說:“做什麼事不要圖一時好玩,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莫名其妙要下田幹活,但是我告訴你,既然做了,就該撐到最後。隻有撐到最後的人,才能算勝利者。”

爸爸的話啟發了我,我想明白了:既然自己曾經選擇了籃球,就不能圖一時好玩。我要挑戰自己的極限,戰勝現在的我。

憋着一口氣,我們又訓練了二十多天。回頭看看,原以為自己堅持不下來的,竟也就這麼堅持下來了。原來我們比自己想象中還要堅強。老師帶我們去參加比賽了。我心裡的驚喜、激動和害怕一時全都湧上來。雖然在參賽的13個隊中,我們隻得了第六名,但這個第六名也是我們用汗水澆灌出來的呀!我深深地體會到了:做任何事,不經曆風雨,怎麼見彩虹?要做一個優秀的籃球運動員,就離不開艱苦的訓練。

爸爸常批評我做什麼事都沒有努力和奮鬥過。那麼,這一次,老師,請您告訴我,我堅持訓練,參加比賽,算不算得上是奮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