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是一個多麼美麗的字眼,從古至今,為什麼有多少的文人墨客去贊美歌頌他?因為,春這個字蘊含了太多太多的含義。
春,是一年開始,春天一來,萬物複蘇,冰河開始解凍,冬眠的動物逐漸地醒來,花草樹木也因春的到來而欣欣向榮,而大地,更是煥發出前所未有的生機和活力,就連人們,也在春天開始了新的工作和學習……
這一切的一切都說明着:春,是萬物的伊始,她來了,萬物才能開始成長。這充分展現出了春的珍貴和美妙。
而我們,就正是處于這樣的一個珍貴而美妙的人生的春天中!作為一個在人生中最美的春天的青少年,我們本應該朝氣蓬勃,奮發向上,但是,有些人卻恰恰相反。
還記得學校上次的法制講座,它主要分兩個部分:違紀和違法。而其中的違法部分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音箱。所謂法律,就是一個國家中最神聖,最重要的制度,正所謂“家有家規,國有國法”,說的就是法律。“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如果法律都被違反了,那還得了嗎?随着老師的講述,一幕幕血腥而又真實的畫面在我的腦海中浮現着:一個又一個的青少年,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進而墜入了犯罪的深淵……我聽到這一切,感到觸目驚心。而且據我所知,關于青少年犯罪的還不止這些,在電視上,網絡上,這方面的案件比比皆是。而這些青少年的結局無一不是在犯罪後落入了法網,然後判幾年的監禁。試問一下,人的一生又有多少個幾年?這些人已經錯過了人生中最寶貴的春太難,當它們刑滿釋放,來到社會上又能幹些什麼呢?不是重蹈覆轍然後一錯再錯,就是隻能淪落在社會的最低層。
是的,春天是珍貴而美妙的,我們應該吸取其他人的教訓,進而更加珍惜我們所處于的,一生中最美好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