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記憶裡,最令我感到有意義的事,就是為小區的樹苗澆水,這得要從我家搬進幸福小區說起。
春天是個萬物複蘇的季節,一個星期天上午,我在家裡看書,聽小區廣播響起:“廣大幸福小區居民,你們好,為了提高小區綠化率,美好我們共同的家園,業主委員會号召大家認購樹苗并負責養護……”聽到通知後,我們全家讨論起來,最後決定認購三棵樹苗。
下午,在爸爸的帶領下,我們栽好三棵樹苗,幾隻小鳥快活地飛來飛去,好象在感謝我們給它們增添了一片新的綠色之源。爸爸對我說:“小樹苗由你負責澆水。”我擔心地說:“可以前我沒有給樹澆過水呀?”“這沒什麼,澆水很簡單,隻要你有責任心就行了。”爸爸撫摸着我的頭說。随後,爸爸給我做了示範動作。
以後,每天一放學,我就給小樹苗澆水,澆完後,心裡說:小樹,快快長大吧。小樹苗在微風中向我點頭,好像在說:“謝謝你,小朋友。”
兩周過去了,我驚奇地發現小樹苗長出嫩芽,我的心裡樂開了花,立即告訴了爸爸媽媽。媽媽說:“這表示小樹苗已經成活了,你的功勞真不小。”爸爸補充說:“做任何事情隻要有責任心和恒心就一定能成功。”
我品嘗到了自己勞動的果實,也深深體會到爸爸話語的含義,這真是一件有意義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