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的早上,我正在和夥伴們玩踢毽子,媽媽提議:“你們玩個踢毽子比賽好嗎?”我們高興的答應了媽媽的提議。
比賽開始,媽媽做裁判員。
豆豆姐姐踢了11個,晨晨妹妹踢了3個,我踢了5個,媽媽宣判豆豆姐得第一。我和妹妹撅起了嘴。
媽媽笑着說:“那再給你們一次機會,誰能告訴我,你們一共踢了多少個?”
我想了想,要求我們一共踢了多少個?就是要把我們三個踢的數量合起來,是求總數。老師給我們講過,求總數用加法。我高興地告訴媽媽:“我知道怎麼算啦!是要把我們三個踢的數加起來。列式是11+3+5=19(個)。”
“怎樣算?”
“相同數位相加,先從個位加起,1+3+5=9,是9個一,再與一個十合起來就是19,是以我們一共踢了19個。”
媽媽聽了我們的答案開心的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