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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設立一個節日

特别法庭節

我要在10月5号設一個特别法庭節。在那一天,所有的家長都要聽孩子的話,不能打罵孩子,否則罰父母當一天“小孩”,去上特殊課堂。

我為什麼要設立這個節日呢?因為我看到一些家長經常打罵孩子。這樣,不僅孩子們的自尊心會受到傷害,在學校裡也會變得更暴力,導緻同學受到傷害。

特别法庭節到了,孩子們陸陸續續地帶着家長來到了特别法庭。每次法庭節的法官都由孩子們選舉,而我被幸運地選為這屆的法官,傾聽着孩子們對父母的不滿,并做出判決。

第一位孩子南宇來到原告席上,對觀衆席上的人說:“我要告媽媽。”我鄭重地說:“請南宇的媽媽上來。”南宇的媽媽來到被告席,南宇接着說:“媽媽在家裡很嚴厲,從來不對我笑。”“那你有沒有快樂的時候?”我問南宇。“有!”南宇說,“媽媽值夜班那天。”觀衆席上的人都驚呆了!孩子隻有在媽媽不在家的時候才開心,那他該有多麼怕媽媽啊?

我很快做出了判決,站起來大聲宣布:“南宇的媽媽犯有父母失職罪,現在判南宇和她的媽媽玩哈癢癢遊戲。”南宇一聽,高興地立即跑到媽媽面前,哈起了癢癢,媽媽被南宇哈得笑了。南宇看到媽媽笑了,他也笑了。媽媽看見兒子笑得那麼開心,慚愧地說:“我在家裡幹嘛要那麼嚴厲呢?難道隻有這樣才能樹立家長的威信麼?”

怎麼樣,這個特别法庭節有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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