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張程:官銜的表與裡

官銜的表與裡

張程 《 中華讀書報 》( 2021年12月15日 05 版)

張程:官銜的表與裡

[唐]閻立本《曆代帝王圖》局部

官制是政治史的容器,官銜是官制最鮮明的表征。

紛繁複雜的古代官銜是今人解讀曆史的“攔路虎”。如果不能準确把握官銜的内涵,便不能了解主人公的政治得失、人間冷暖,不能參透他們的喜怒哀樂、言行進退,進而妨礙對曆史程序的解析。

官銜首先是人類的政治身份,起源于天然的血緣關系。先秦時,表示血緣尊卑、親疏的稱謂平移成為象征政治等級的“爵位”。爵是青銅酒器。鄉飲酒禮之時,座位和行爵順序展現了尊卑親疏,爵位由此化身為政治等級。公、伯、子等爵位,來源于宗法中的親緣稱呼。

彼時裂土分封,有爵位就有領土與人口。西周公五百裡,侯四百裡,伯三百裡,子二百裡,男百裡。該地的所有者就是統治者。天子是天下的所有者兼統治者,各地諸侯對周天子稱臣,在封地内就是君主。五等爵外,負責行政的卿、大夫、士等也都是世襲封君,也有封地和人口,是次一級的君主。比如,趙氏、韓氏、魏氏等原本是晉國大夫,獲得了晉公的裂土封賜,經過數代發展後上演了三家分晉的大戲。

先秦官爵合一,最鮮明的特征是官制和宗法制度高度重疊。周天子發号施令,幾乎是在家族内部施政。嬰兒尚在襁褓之中,人生的政治高度就有了定數。世襲貴族壟斷了官職,先秦的政治是貴族政治,先秦堪稱是貴族的時代。

那個時代的政治關系,不是以人身依附為基準的效忠關系,而是建立在權利與義務的制衡之上。貴族官員從君主處獲得土地與人口,對君主負有鎮守疆土、交納貢稅、朝觐述職、随軍征伐等義務。君主也要恪守道德、遵守契約,要保障和平、維持秩序、愛護百姓,不然下級和百姓有反抗的天賦權利。周朝大夫、原伯絞因為侵犯邑人的權益,為邑人所驅逐;衛獻公對卿士孫文子無禮,孫文子割據采邑戚讨伐衛君,将國公驅趕到了齊國。

随着最高權威周天子式微,天下分崩離析,諸侯紛争。亂世的勝利者,不是人口最多領土最廣的國家,而是能夠最大限度地集中資源用于争霸的國家。而通向成功道路最有效的辦法,便是集權專制。推行集權專制最徹底的是秦國。秦國大力加強君權,消滅封君、宗族等勢力,将國民整合為編戶齊民,最大限度地把每個青年、每粒糧食都投向戰争第一線。貴族政治顯然是擋在集權專制面前的障礙。世襲貴族成為各國君主打壓的對象。客觀上,貴族的繁衍速度跟不上政務急速擴張的速度,他們的能力應付不了日益複雜的亂局。在主客觀因素共同作用下,沒有封地、不是貴族的雇傭型官員應運而生。

周朝原本就有一群府史、胥吏,“月終則均秩,歲終則均叙,以時頒其衣裘,掌其誅賞”。他們為君王所驅使,接受自上而下單方面的獎懲考核,用忠誠和勞動交換謀生的衣食。他們沒有世卿世祿,沒有土地和人口,榮辱得失隻能仰仗君王。他們的價值展現在職掌事務的處理上。中國官僚制度的最早萌芽,破土而出了。

府史、胥吏取代世襲貴族官員,成為專業化、職業化的“職事官”。戰國時,各國紛紛任用賢能處理現實難題。普通人在血緣壟斷權力的鐵屋之中,終于看到了一絲光亮。著名的如百裡奚、燭之武、蔺相如、蘇秦、張儀等人,都幸運地接住了曆史的橄榄枝,跻身官員行列。各國紛紛拿出卿、大夫等貴族官職來招攬士人,不吝封爵,比如秦有徹侯、關内侯,楚有通侯,此外還有封君。這是企圖将新事物歸入官爵合一的舊體制,但逝者已不可追,事功獲得的侯爵、封君的封地或以縣計,或以戶計,僅能食其租稅,不臨民,不世襲,更沒有獨立的軍政和司法權。百裡奚和蔺相如等人獲封的上卿,和百年前的公侯卿相存在本質差別。

官與爵的分離之勢不可逆轉。商鞅變法以後,秦國告别了宗法封爵,功勞取代血緣成為封爵的标準。秦國一共有二十級軍功爵,從最高的徹侯、關内侯到最低的公士。徹侯有食邑,一般為縣,但他本人不是縣長官,朝廷另派縣令、縣長治理。關内侯則食租稅于關内,連名義上的食邑都喪失了。其他爵位者可以為官,不為官則享有免除徭役、犯罪減刑等特權。

秦國最終勝出,建立了大一統的、集權專制政體。貴族時代一去不複返,爵位遭到秦制的持續剝奪、壓制。首先,官與爵截然分離,皇帝掌握官員的任免權,直轄地方州縣。其次,不再裂土臨民。除了少數王朝在建立初期重返裂土分封的老路,絕大多數朝代的爵位都不附帶領土人口。第三,封賜的原因,血緣與功勞并存。貴族時代封爵的标準就是血緣,秦制之下,血緣封爵的對象壓縮為皇族子弟和少數皇親國戚。功勞封爵成為主流,但皇帝越來越“摳門”。比如,兩漢侯爵以戶數為差,大者不過萬戶,少者五六百戶,侯國建制相當于縣。當時的侯爵還是世襲的。唐宋以後,功勞封爵逐漸取消了世襲。爵位附帶的物質收益也大為降低,等同于發放額外的俸祿而已。最終,爵位掏空成為虛銜,退化為榮華富貴的樂園,對君權不再構成制約,更毋論威脅了。

爵位的退縮,對應着職事官的擴張。秦制之下,朝廷命官掌握各級政權,百官以俸祿的多少定等級,稱為“秩”。兩漢官員的官秩以“石”為機關,有萬石、二千石、比二千石、八百石等共十八等。這是他們為君王效忠一年後能拿到的谷物數量,确實是“謀食”。官員有活幹才有飯吃,幹得好吃得多、幹得差吃得少。君王不用他了,官員就失業餓肚子,“惶惶不可終日”。君王完全不用顧慮官員的門第名望或者才學履曆。不客氣地說,秦漢以後的職事官某種程式上在君王眼中與工具沒有本質差別。這是以事為本的,“非人格化”的邏輯。在先秦貴族看來,君王打破了權利義務的平衡關系,官員是有權反抗的。

套用現代人事理論,古代官銜可以分為承擔具體行政職能的“職位官”和代表身份高低的“品位官”。

爵位是典型的品位官。品位官“以人為中心”,針對人員的身份、資曆進行分等,充分考慮官員的利益,目的是保障官員隊伍的穩定。品位官跟着人走,迎合了官員的“貴族化”傾向。秦制下,世襲貴族雖然式微,官員們難免自視優越,追求貴族時代的遺風。是以,貴族化傾向是品位官綿延不絕的重要原因。職事官是典型的職位官。職位官“以事為中心”,明确權責,按勞付酬,根據考核獎懲升降,追求行政效率。職位官承擔的義務多,享有的權利少。職位官有利于選賢任能,有利于提升政府效率和官員忠誠度,自然為集權專制所鐘愛。之後誕生的各種官銜,都可歸入品位官、職位官之中。

貴族政治已成往事,政治家族依然存在,并且在漢末魏晉發展為門閥世族,隐然是新貴族階層。世族子弟把持高官顯爵和清要職位,不願意出任瑣碎繁雜承擔壓力的職位。這就從職事官中獨立出來一種新的品位性官銜——散官(階官)。

散官可謂不理事的榮銜。早在秦漢,大夫、郎官等近侍官是士人引以為傲的清要官職,沒有具體職事,卻參預政事,親近皇權,光鮮亮麗。魏晉門閥争搶的散官,正是這些大夫、郎官,還有漢魏以來湧現的加官、加銜,如開府儀同三司、特進、散騎常侍、光祿大夫等。散官不理實政,卻關系薪俸、刑罰、朝班、車輿、衣服、緻仕、喪葬等待遇。比如,特進者朝會時班次可以進至三公之下;開府儀同三司則表示兩項顯要待遇,一是可開設府署、辟召掾屬(開府),二是可以使用三公的儀仗(儀同三司)。在門閥烏雲遮蔽的魏晉南北朝,散官迅速超越了爵位、職事官,崛起為上自世族門閥下至寒門草民追逐的目标。

重建大一統的北周、隋唐,紮根于關隴政治集團。該集團以軍事貴族為核心,與關東和江南的世族不同,追逐另一類品位性官銜——勳官(戎秩),以誇耀軍功、彰顯身份。北周建立了府兵制,在征戰中不斷提拔立功将士,擁有戎秩的将士很快超過了軍官定額。勳官有上柱國、柱國大将軍、大将軍、都督等名稱,随着北周、隋唐的高歌猛進,擴張為全國性的官制。

散官和勳官,從名稱上看,前者是官名,後者是軍銜。散官是關東與江南門閥世族引以為傲的禁脔,勳官是關隴政治集團的身份驕傲,雙方各視其為“本品”“本階”。唐朝初期出現了散官和勳官“何者為本”的紛争,背後是關隴集團與傳統門閥大族的門第之争。四五百年的門閥政治已然形成了文化認同,并非肇興幾十年的軍事集團能夠改變的。最終,唐朝官制以散官為本,官員的品級、待遇都以散官為準。不過,關隴集團重定門第高低,采納門閥世族的傳統戰勝了傳統的門閥世族。勳官制度誕生不久,就淡出了權力舞台的核心。

爵位和勳官,都是賞賜有功之臣的榮銜,但是程度不同。爵位“賞功”,非有大功不封爵。相比之下,勳官“酬勞”,酬謝忠于王事的臣工。自然,爵位的含金量要高于勳官。

衡量官銜的秩,也從“石”轉變為“品”。兩漢的“石”隻涵蓋了部分官職,武官、宦官、皇帝侍從官等是沒有官秩的,三公等最高層也沒有官秩。南北朝用“品”來衡量所有官職的高低。品的起源,一種說法是來源于九品中正制,原本是對官員“人品”的評判,漸漸轉化為任官資格的“資品”,再确定為衡量官銜等級的“官品”。另一種觀點,品來源于朝位(朝班位置)。曹魏末期用九品來衡量朝位的尊卑先後,進而衡量朝堂上官員的等級高低。隋朝正式确立品級制度,官分九品,每品有正從之分,共九品十八級。唐代在正四品及其以下每級又分上下,官員共九品三十級。散官、職事官、勳官、爵位都納入了九品範疇。宋代官品不分上下,又恢複了九品十八級,一直延續到清朝滅亡。九品堪稱最持久、穩定的官制,能夠在猶如密林的官制中幫後人清理出一條道路。或許由于九品簡潔明了、少有變動,中國人對它投注的熱情與想象最多。

唐宋是古代官制定型、走向成熟的時期,也是官銜攀上繁雜巅峰的時刻。唐朝正式定型四大類官銜——職、散、勳、爵。

張程:官銜的表與裡

散階在唐宋最為閃耀。唐散官分别以“大夫”“郎”或“将軍”“校尉”等為名,分二十九階。文散官最高為開府儀同三司(從一品),最低階為将仕郎(從九品下)。宋徽宗定宋朝文散官三十七階,從開府儀同三司、特進、金紫光祿大夫往下,直到迪功郎。“大夫”為中高等文官,“郎”為低等文官。散官的初次除授,主要根據門第而定,也有根據科舉出身授階的。唐代郡王之子定階為從四品下的中大夫,正四品官員嫡長子定正八品下的征事郎。進士科高中的新官,為從九品上的文林郎;秀才上上第也不過正八品上的給事郎。官員入仕,首先獲得散階,再考慮散官的品級授予相應的職事官。職事官與散官品級并不一緻,待遇依散官品級而定。這便是以散官為“本品”。

唐人對散官的推崇,以尚存的門閥勢力為社會基礎。科舉取士沖擊了門閥根基,晚唐戰亂又對世族進行了摧枯拉朽般的打擊,至北宋,社會已然平民化。散官不如前代尊榮、堅挺,開始走下坡路,先是喪失了官員本品的地位,隻能決定官員的少數待遇;其次,散官和職事官同步升降,職務升遷散官随之晉升,反之亦然。宋代官員如果得到重用,皇帝會大幅度提升其散階,避免二者相差懸殊。這就避免出現唐朝部分宰相僅是五六品散官的尴尬。

宋代品位官制度的完善,保障了文官不出大錯便能穩步升遷,三年一遷,坐至卿監、丞郎者,曆曆皆是。但以官員為本、追求官僚隊伍穩定的制度設計,對于宋朝的冗官冗費和行政低效難辭其咎。同時要警惕皇權以效率、富強、改革等名義,壓制品位官,削弱官僚集團對專制皇權的制衡能力,導向絕對的獨裁。如何平衡品位官和職位官的關系,是官制的永恒難題。

勳官制度同樣在唐宋得到健全。唐朝定上柱國、柱國、大将軍、武騎尉等十二轉勳官,以“轉”為機關,戰功越卓著者轉數越多。功勞赫赫的花木蘭“策勳十二轉,賞賜百千強”,獲得了最高轉的勳官,但在軍中可能沒有實際官職。花木蘭如果想任職,上柱國可以出任正六品上的職事官,相當于六部的郎中、員外郎。此外,五品以上的勳官輪番宿衛值勤四年,六品以下勳官五年可以簡選為散官。唐初授勳主要根據戰功,勳官基本上為關隴軍事貴族;升平日久,文官授勳日漸增多。宋朝官員都可以得到勳官,勳級不再稱“轉”,改稱“級”。勳級随官授予,三歲一遷,循資更新,更加契合酬勞的性質。

勳官制度成熟之時也是濫授之日。勳官向所有官民開放,許多百姓在大唐開國過程中因功獲得勳官,人數在貞觀年間達到十萬以上,在唐玄宗時代至少在150萬人以上。唐代大規模頒賜勳官,固然是為了動員人力,也降低了官位的含金量。勳官介于官與民之間,比編戶齊民要優越,政府授予勳田;可以用勳級減罪;有充任胥吏的資格;有免除征役的特權。

唐宋封爵遠遜先秦。封爵者無封地、更不臨民,僅僅食邑。爵位的權力屬性不複存在,空享經濟收益。即便是經濟收益也大打折扣,食邑隻是虛數,隻有“實封”才能拿到手。宋朝實封一戶,每月給錢25文,随月俸支付給官員。宋代官員的爵位、食邑、實封等,子孫都不能世襲。同時,爵位也越授越濫。宋代出現了“以爵附官”的傾向,一定品級的官員自動獲得爵位,職務提拔後爵位也相應提高。平民出身的王安石封荊國公、嶽飛追封鄂王、陸遊為開國伯,宦官童貫也爵封廣陽郡王,便是例證。

品位類官銜衰弱,是否意味着職事官的強化? 否。

官制是一把雙刃劍,既友善皇權對官員如臂使指,也限制皇權随心所欲。比如,職事官的員額限制皇帝随意擴張或收縮;官員的铨選獎懲,未必能做到“人事相宜”,皇帝也不能自由超拔、安插中意的官員。這個時候,君王往往臨時派遣親信去處理特定事務,比如漢朝的“錄尚書事”“使持節”等。唐朝皇帝開始将這種臨時派遣固定化、長期化,發展出了第二種職位類官銜“使職”(“差遣”“差事”等)。皇帝在正常制度之外大規模任用私人關系親密、專業能力出衆的官員,授予法外之權,專營括戶、營田、轉運、鹽鐵、安撫等難題。使職是沒有官品的正式職務,在初期往往在官銜中帶有“使”字。

使職更契合職位性官銜的特性,最大的特點是“臨時”,堪稱體制之内編制之外的官銜。相比職事官,使職反抗力更弱、依附性更深。正因如此,使職深受君權的青睐,日漸剝奪職事官的實權。然而,它“臨時”到清朝覆滅,沒能轉正、與“職散勳爵”并列。

天下要政向使職官員傾斜,使職官淩駕于職事官之上,唐朝官員開始以出任使職為榮。正常的職事官系統離開了使職官的配合,都難以正常工作了。在中樞,尚書仆射、中書侍郎等宰相職事官帶有“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使職,才是名副其實的真相;在地方,節度使、觀察使等掌控實權,而他們的職事官則是尚書仆射、禦史中丞或兵部侍郎等。這便破壞了正常官制,一方面是使職與職事官的分離,職事官不管本職工作,一方面由于使職無官品,職事官日漸“散官化”“階官化”。随後的藩鎮割據加劇了此種混亂。雄藩往往給藩帥和僚屬申請官銜,導緻尚書郎、禦史遍布各地,宰執高官數以十計。杜甫在成都服務節度使嚴武,後者為杜甫奏求了工部員外郎。而杜甫沒有在長安的工部工作過一天。

使職的普及,以及職事官的散階化,使得宋初官銜到達了繁複的頂峰。半是慣性,半是皇權刻意營造複雜性來杜絕權臣出現,北宋故意制造官制的複雜性。官員幾乎都以使職為實職,同時攜帶職事官。遠在天涯海角的官員,職事官可能是汴梁的郎官,但他如杜甫一樣從未踏進過尚書省的大門。職事官定品級、寓祿秩,得名“寄祿官”。寄祿官是宋代官制的特産,是一種“階官化的職事官”。宋初,職事官無職事,尚書、郎中、中書舍人、監察禦史等有職名而不任事,除非有特诏不入本部門理事,另以使職差遣“判”“知”治事。職事官名不副實,造成冗官冗職、行政壓力逐年增大,終于在宋神宗時期引發“元豐改制”。改革将寄祿官借用原散官名銜,二者事實上合二為一;職事官恢複原貌,改變了職權分離的局面。元豐改制之後,宋朝官員結銜變為寄祿官(原散官)、職事、差遣、勳、爵。以大文豪蘇轼為例,改制前是工部屯田員外郎、知湖州,後以朝奉郎知惠州。蘇轼的湖州知州、惠州知州是差遣,屬于本職工作,而員外郎、朝奉郎是改制前後的寄祿官。員外郎原本是職事官,朝奉郎則是典型的散官名号。

品位性官銜堅挺,皇權往往衰微或者受限;職位性官銜崛起,則伴随着皇權強化。職位官仰仗君王賦權,品位官制約皇權胡作非為,皇權自然傾向壯大前者、淡化後者。宋朝各類官銜齊頭并舉、紛繁冗雜,宋代社會也相對寬松自由、皇權自我認知比較清醒且接受制約。進入明朝,集權專制的列車呼嘯加速,官制成為皇帝駕馭百官的工具。

明清官銜最大的變化,是轉變為以職事官為主、向實職靠攏。職位官,無論是職事官,還是使職差遣,到明清規章制度日臻嚴密、無所不包。使職沒有取代既有職事官,反而為職事官部分消化。總督、巡撫、總兵等使職轉正為正式的職事官,剩餘的使職,比如軍機處、學政等,官民都習以為常,視為“半職事官”了。強大的職事官成為了官銜制度的核心。

張程:官銜的表與裡

明清“惟以官為定,為是官,則勳、階、爵随之,無複叙勞、叙功之意”。散官、勳官和爵位,向職事官俯首稱臣。唐宋是據階授官,二者品級高低不同,甚至相差懸殊。元朝開始,文官的散官和職事官原則上必須品級一緻。明清是據官授階,文官有了實職才有散官,并依職務變動而相應調整,進退同步。散、勳官迅速貶降。唐朝散官達到五品以上後“非恩制所加,更無進之令”,是以五品以上文官不多。明清官員随着職務晉升,自動獲得五品以上的散官,一二品都不再難以觸及。散、勳官原本是門閥勳貴的驕傲,是他們彰顯身份、對抗皇權的武器,如今“淪落”為附加性官銜,甚至是職事官考核制度的補充。二者沒有俸祿,更不影響職事官升降,成了明清官銜制度的“附庸”。

清代官制徹底向職事官傾斜。起自白山黑水的八旗貴族沒有勳官的概念,入主中原後清朝皇帝幹脆不接受勳官制度。同時,清朝繼續淡化散官制度。散官完全喪失了實質作用,幾乎隻出現在重要的文獻和墓志銘中。官員将散官視為一項雅古文物,更多的是為祖、父争取散官以光耀門楣。是以,清代散官幾乎等同于封贈。

滿族人入關前也存在世襲官職,授予貴族與功臣,等同于漢制的封爵。入關後融合中原官制,清朝将封爵、勳官、世職統一改造為“世爵世職”。世爵世職分宗室爵和功臣爵兩大類。前者隻授予宗室,有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奉恩将軍等。宗室并不自動封爵,而是因功授爵。而且除了十二家“鐵帽子王”世襲罔替外,其他宗室爵位都降等世襲,每襲一代降一級,降至輔國将軍不再遞降。即便是世襲了爵位的幸運者,皇帝也可以廢黜,在其宗族中另選襲封者。清朝的爵位制度和品位官的本質之間,裂開了一道鴻溝。它保障的是大家族的籠統權益,談不上“以人為中心”。皇帝牢固掌握着襲爵的主動權。愛新覺羅的疏遠子弟,同樣十年寒窗,漏夜趕考場,與貧寒子弟無異。

一切冷暖得失都聚集在職事官上,職事官反而産生“品位化”的趨勢。職事官的收益又以品級為标準,清朝常以“加某品銜”“加某品服俸”等對官員進行獎勵,相當于把官品本身“品位化”了。官員們為了一個個品級拼搏厮殺、孜孜以求。職事官名目繁多,簡單易懂的品級就成為人們衡量身份地位乃至人生成敗的核心标準。品級制對“官本位”思潮的興起難辭其咎。

官銜随着風雲變幻而分合演化。社會越來越發達,官銜也越來越繁複;政治争鬥不休,官銜也升降強弱不定。先秦官爵合一,官銜制度尚未分化;秦漢官銜草創,簡樸粗糙又簡煉明快、富有朝氣;魏晉南北朝是品位性安排和品位性官職的一個高峰,唐宋階官承其餘緒;唐宋官制成熟、官銜細密,但陷于繁瑣,王朝已為官僚的特權配置設定窮思殚慮;明清官銜制度,則出現了向職位分等回歸的趨勢。官銜制度在中國大體走了一條由簡入繁再由繁返簡,職位官從無到有再從有趨強的過程。

中國官銜制度是世界上最早的人事分類制度,或許也是内容最豐富、實踐最成功的制度。這是一套複合型的制度,優于單純的職位分類或者品位分類,兼顧行政效率和官員隊伍的穩定,既給皇帝強化集權專制留足了空間,又給權力結構保留了制衡的可能。

官銜短長,是中國人競逐的社會身份,是古代重要的政治資源,也是政治理念的千年外化。

中國政治史,常态化的大一統不時為大分裂所打斷。但是,每次分裂的終結,是新一波集權專制的起點。皇權會在亂世遭到牽制乃至侮辱,更會在之後的大一統中報複性地集權。官銜制度緊跟皇權,亦步亦趨,既是皇權強化的利器,又是集權專制的新成果。如果将各類官銜比作提線木偶,皇帝就是操作者。高尚獨立的貴族,轉變為依附皇帝的“順臣”,指點江山的青年才俊化身正襟危坐的衮衮諸公。乘風破浪的潇灑最終讓位于按部就班的算計。官僚政治的悲劇,莫過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