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放學,我無精打采地回到家。媽媽看見了,便問我:“你怎麼這麼沒精神?告訴我為什麼發愁。”我告訴她:“每天從學校放學回家,總是很無聊!就是沒有一點兒新鮮事讓我做!”媽媽聽了,答道:“你可以玩你一起最愛玩的小玩意啊!”聽了之後,我就去箱子裡翻東西了。
什麼悠悠球啊,彈弓啊,槍啊,彈子啊,都沒什麼味。後來我找到了一個東西,是我以前最愛玩的碰彈啊!我便把它們拿出來,有兩個。
我把它們分開放在桌子上。一個放在書後面,另一個放在台燈後面。我用兩個彈棍分别彈它們,它們撞在一起了,誰也不分勝負。我随即彈來彈去,最後它們同歸于盡了。我又彈第二次。預備,開始!兩個如士兵般的碰彈,猛然地向對方沖去,我閉上眼睛,一陣亂彈。經過十次之後,我慢慢地睜開眼睛。
啊!怎麼回事?兩個都神秘地失蹤了。我找來找去,竟然都找不到。我慌了,真想大哭一場。後來,我又找,還是沒找到。我心裡默哀道:糟了!如果兩個碰彈都找不到的話,那我就不是得繼續無聊死嗎?不行,我一定要找到它們!
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時候,我踩到了一個東西。我把它撿起來,原來是那個綠色的碰彈!我頓時開心起來,繼續找。終于在一個死角找到了。可是這個死角我下不了手。想了半天,我才想了一個辦法:用衣叉把它弄出來。
我拿了衣叉,往裡面一撥——啊,終于出來啦!找到兩個碰彈之後,我便又玩了起來。
今天這件事令我激動,這畢竟是一件令人感覺有趣的事情。以後,我不能再像今天這樣犯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