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幾乎家家戶戶都會養一些小貓小狗什麼的,并不是所有的寵物都是最可愛的,但在他們主人的眼裡,他們都是最可愛的。
九歲那年,我一個人在山裡面抓雞,本來在專心緻志抓山雞的我,突然聽見了從樹後面傳來的陣陣叫聲。我放棄了眼前的山雞,爬上去看了一下——是一隻剛出生沒多久的小狗,旁邊還有人的腳印,很明顯是有人将它丢棄在那裡的,于是我把它帶了回去。
現在,它已經從一隻瘦小的狗崽變成一隻威風凜凜的大金毛了,它叫“開心”,是一隻純種的金毛犬,十分的強壯,性格也十分的溫馴。它的耳朵總是垂着的,有一條喜歡甩來甩去的大尾巴,四肢強壯,一蹦就有三尺高。“開心”的時間觀念很強,每天天剛亮就拉着我陪它散步,要把小區整整走上一圈才肯回家,無論如何它都死活不肯坐電梯,上下樓都要爬樓梯。每次和我姐姐一起出去玩時,姐姐家的貓累了,就趴在“開心”的背上,讓“開心”背着它走,而“開心”也從來沒有拒絕過。和同類不同的是,它很喜歡和貓一起玩,而且在和小貓一起玩的時候,它就是一個平民百姓,而小貓就是一個皇帝,而它這麼謙讓小貓是因為它就是由貓帶大的,姐姐的貓照顧了“開心”兩年,“開心”早就把那隻貓當作媽媽了。
我一直以為“開心”是一隻膽小懦弱的金毛犬,但事實并不是這樣的。過年媽媽帶着我和“開心”一起去買衣服,走的好好的,一個高大的男人飛快的搶走了我媽媽的包,我立馬追了上去,可我根本追不上,關鍵時刻,“開心”飛撲上去咬住了他,搶匪因為疼痛摔了一個狗啃泥,當時它站在搶匪的身上,像一隻勝利的獅王。
我敢肯定它一定是所有狗中的佼佼者,它是所有狗的榜樣,同時也是我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