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台州旅遊行業消費調查報告
10月12日,省市縣三級關聯旅遊行業服務品質消費評議會在溫嶺召開。會上釋出《台州旅遊行業消費調查報告》顯示,傳統旅遊繼續占主導地位,民宿、“網際網路+”等新興旅遊方式逐漸受到追捧。台州旅遊總體來說基本滿意狀态,還有提升空間,但消費者自身維權意識仍不強。
總體處于基本滿意狀态
根據消費者關心熱點問題及投訴反映熱點問題,台州市消保委會同溫嶺消保委,對台州旅遊行業進行為期約兩個月全面調查,共發放《旅遊行業服務品質消費調查問卷》2563份,回收有效問卷2501份,回收率達97.58%。
調查主要針對傳統旅遊項目、民宿、自駕遊等新型旅遊項目及通過網絡聯系組織自媒體旅遊。其中最受消費者歡迎旅遊方式是景區旅遊,占比41.4%;其他依次為自由遊占比23%;鄉村旅遊(農家樂、漁家樂)占比19.6%;鄉村休閑遊(民宿)占比16%。
結果顯示,調查者對旅遊行業服務品質總體評價為基本滿意占比43.6%,比較滿意占比28%,滿意占比20%,不滿意占比8.4%。台州旅遊總體來說處于基本滿意狀态,還有很大提升空間。
“調查對象中,20至40歲和40至60歲兩個年齡段人數最多,也是目前旅遊服務業主要消費群體。其次涉及職業領域分布均勻,包括機關事業機關、企業員工、私營業主、學生等。”台州市消保委秘書長阮家榮表示,調查得出結果是具有代表性,能真實反映台州旅遊行業消費情況。
消費者維權意識不強
随着消費觀念改變和經濟收入提高,市民旅遊消費需求更趨多樣化,民宿、“網際網路+”等新興旅遊方式逐漸受追捧,但也暴露台州旅遊業存在不少問題。
來自台州市旅遊局和市場監管局資料顯示,今年1月至6月台州市旅遊投訴中,涉及旅行社投訴8起,占總投訴量14.3%,問題集中在旅遊合同不完全履行,旅行社未盡職責,服務态度和服務意識不夠;景點投訴有48起,占總投訴量85.7%,主要集中在門票收費制度不完善、從業人員服務意識不強、專業知識不掌握等等。
阮家榮表示,旅行社經營存在諸多不規範行為,景區旅遊票價過高服務不盡如人意,農(漁)家樂旅遊缺乏整體規劃,民宿等特色旅遊方式亟待引導,“網際網路+”旅遊缺乏規範風險頻發等問題仍待進一步改進。
值得注意是,台州旅遊消費者自身維權意識不強。調查問卷顯示,51.2%受調查者不會檢視旅行社相關證照、資料等,33.2%受調查者參加旅行社組織的旅遊不簽訂合同;在旅遊中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11.4%的受調查者選擇放棄,4.4%受調查者表示不知道如何處理。
當天會上,來自台州各地消費者代表針對旅行社低價團、景區餐飲安全等13個問題進行提問,經營者進行答辯,律師、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相關部門負責人進行點評;台州市旅遊協會還向全市所有旅遊企業釋出倡議書,要求企業形成行業自律,維護台州市旅遊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消保委釋出旅遊業消費警示
“一進制帶您遊某某”“買一送一”“不滿意重玩”……在生活中市民常能看見這些充滿誘惑的旅行宣傳廣告。然而,這些看似“餡餅”特惠活動,實際暗藏各種陷阱。國慶長假過後,錯峰遊升溫。台州市消保委、溫嶺市消保委聯合釋出旅遊行業消費警示:
一是選擇合法合規旅行社。外出旅遊時要選擇有資質正規旅行社,檢視其營業執照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并注意核對資質材料與簽約主體名稱是否一緻,避免上當受騙。
二是簽訂規範旅遊合同。簽訂正式合同文本時要認真檢視合同中線路、行程、景點、交通、食宿标準等内容。旅遊行程單是旅遊合同組成部分,旅遊者要認真核對其中相關内容,并索要正規發票妥善保管。如有特殊要求,要在雙方共同确認前提下,以文字方式在合同中進行具體約定。如遇到合法權益遭受損害,消費者可持旅遊合同、旅遊行程單、發票及相關證據材料到旅遊等相關部門投訴。
三是理性參與“網際網路+”旅遊。目前“網際網路+”旅遊市場服務品質參差不齊,有的與旅行社合作,以旅行社名義開展經營,風險相對較少;有的打着旅行社幌子,但其實沒有與旅行社簽訂協定,風險巨大。個别“網際網路+”旅遊無固定經營場所,也沒有質保金在第三方抵押,不具備風險承受能力,一旦發生安全和利益損害事故,會出現投訴難、理賠難的困境。是以,提醒消費者應理性參與“網際網路+”旅遊,在參與時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與組織者簽訂合法的.旅行社書面旅行合同,并購買保險,注意出遊安全。
四是謹慎參加低價遊活動。在選擇旅遊産品時,不要以價格高低作為惟一标準,盲目相信低價旅遊,應将旅遊産品的品質和價格進行綜合比較,警惕 “低價”、“回饋”等名義的宣傳,增強自我防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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