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郭浩儀 葛愛峰 深圳報道
繼交通運輸部約談後,貨拉拉再被罰40萬。
近日,因修改服務協定和交易規則未依法公開征求意見,深圳依時貨拉拉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貨拉拉”)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福田監管局罰款40萬元。
對于該消息,《華夏時報》記者聯系貨拉拉有關負責人,對方表示公司方面暫未有回應。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月份,交通運輸新業态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才對貨拉拉等網絡貨運平台進行約談,直指其随意調整計價規則、上漲會員費等涉嫌侵害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問題。
網絡貨運平台的快速發展,除了給群衆的貨物運輸帶來便利之外,其監管問題也日益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中國交通運輸協會快運分會副會長徐勇向《華夏時報》記者指出,目前貨運作業的監管面臨的兩個重要問題:一是法律法規不夠完善,目前雖有法律依據,但在具體實踐中,新業态仍有很多特殊性需要考慮;二是标準不夠明确,貨運車輛、司機準入門檻等跨城際統一标準都有待進一步完善。
“貨運龍頭”風波不斷
作為較早布局同城貨運領域的玩家,貨拉拉已然在市場上占據主導地位。截至2021年9月30日,貨拉拉的交易總額達到205億元,市場佔有率高達49.6%,市占率第一名。
根據官網顯示,截至2021年10月,貨拉拉業務範圍已覆寫352座中國内地城市,月活司機達66萬,月活使用者達840萬。
在成為“行業老大”的同時,貨拉拉也多次被傳出上市消息。早在2021年6月,便有媒體報道稱,貨拉拉已秘密送出在美IPO申請檔案,拟籌資10億美元。但該消息随即遭到貨拉拉否認,表示公司暫無此計劃。同年10月,又有報道稱貨拉拉确定聘請建銀國際及美銀等為其赴港上市的保薦人,或将在港送出上市申請。對此,貨拉拉同樣予以否認。
目前,貨拉拉已累計完成8輪融資,投後公司估值達100億美元。2021年2月,一起“貨拉拉女乘客墜車身亡”事件将貨拉拉推上了風口浪尖,而在此事過後,貨拉拉也再未進行融資。
同樣被關注的,還有貨拉拉逐漸顯現出來的漏洞和問題。去年以來,貨拉拉等網絡貨運平台已多次被監管部門約談。
2021年4月30日,因存在定價不合理、營運不公平等突出問題,交通運輸新業态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對貨拉拉等平台進行了約談。5月14日,針對平台公司抽成比例高、惡意壓低運價、随意上漲會員費等問題,交通運輸部等交通運輸新業态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8家成員機關對包括貨拉拉在内的10家交通運輸新業态平台公司進行聯合約談。2022年1月20日,針對随意調整計價規則、上漲會員費等涉嫌侵害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問題。交通運輸新業态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才對貨拉拉等平台進行約談。
另一方面,貨拉拉也在同樣的問題上屢次犯錯。2022年2月24日,因修改服務協定和交易規則未依法公開征求意見,貨拉拉被深圳市監局罰款40萬元。而在2020年6月,貨拉拉就曾因“涉嫌修改交易規則未公開征求意見”而被深圳市監局罰款40萬元。
《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在黑貓投訴上已有1.2萬餘條關于貨拉拉的投訴。其中,司機一端,多在投訴平台限制接單、克扣押金、平台惡意降價、惡意扣除司機行為分等。貨主一端,多在投訴平台不作為、司機私下收費、丢失貨物、售後服務欠缺等。
而在最近,不少貨拉拉司機又添了新的煩惱。貨拉拉司機陳師傅(化名)向本報記者透露,近期貨拉拉推出了微型面包車車型。在平台會員費不斷上漲、運貨價不斷下降的情況下,如今大部分使用者下單的時候都選擇價格更低的微面,但實際上去的基本都是小面包車或者中面包車。如此一來,司機付出了更高的成本,得到的卻是更低的勞動報酬。
搶單頁面(陳師傅供圖)
嚴監管趨勢下,網絡貨運作業路在何方?
近年來,網絡貨運平台的發展勢如破竹,貨拉拉、快狗打車等行業玩家紛紛盤踞于市場,滴滴、順豐等巨頭也向同城貨運賽道發起沖鋒,一時間市場硝煙四起。
為搶占市場佔有率,不少平台紛紛打起價格戰,但是,激烈的市場競争給平台自身帶來了反蝕。以即将沖刺“同城貨運第一股”的快狗打車為例,根據招股書顯示,快狗打車的營銷費用占據其投入成本的絕大部分,而其研發費用卻呈現出連年下降的态勢。在此情況下,快狗打車四年時間虧了23億元,業績存憂。
同時,同城貨運平台也在蠶食着貨運司機的合法利益。據《2021年貨車司機從業狀況調查報告》顯示,在被調查的6000名貨車司機中,有一半以上的司機通過網絡貨運平台尋找貨源,有78.8%的司機,認為部分網絡貨運平台存在托運人故意壓低運價和司機低于成本競價的不正當競争現象。
對此,交通運輸部此前明确要求,有序規範貨運新業态經營行為。督促貨運平台公司合理确定服務費、會員費等标準,嚴禁誘導貨車司機低價競争,確定派單公平公正。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反壟斷監管,避免平台公司利用壟斷地位損害貨車司機權益。
另外,網絡貨運合規化程序也在逐漸推進。2021年12月30日,中國交通運輸協會釋出《網際網路貨運平台安全營運規範》團體标準,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規範從10個方面58項條款,明确了網際網路貨運平台企業的安全營運管理标準,加強稽核機制完善貨運司機準入條件,落實司機勞動安全保障制度和風險排查制度,貨運環境安全系數大幅提升。
伴随相關政策的出台,網絡貨運作業正向标準化的模式完善。而對于網絡貨運平台來說,在服務、監管、安全等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徐勇指出,目前貨運作業的監管面臨的兩個重要問題:一是法律法規不夠完善,目前雖有法律依據,但在具體實踐中,新業态仍有很多特殊性需要考慮;二是标準不夠明确,貨運車輛、司機準入門檻等跨城際統一标準都有待進一步完善。
徐勇認為,網絡貨運門檻較低,“有車有駕照”就具備了基本從業資格;同時,貨運平台出于擴張需要,也會主動降低門檻,以占領更大的市場佔有率,這對它們所能争取到的投資、融資甚至上市都起決定性作用。但如果一味盲目擴張,負面影響難以避免,提前“立規矩”明确平台的連帶責任則顯得尤為重要。
責任編輯:徐芸茜 主編:公培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