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鑽車縫”,相信大家一定不會陌生。
想象一下,在擁堵的車流中,你騎着摩托在車陣間肆意穿行,後視鏡裡的汽車卻隻能待在原地罰站,心中難免會泛起一股優越之感。
是的,這的确是機車為數不多的,相對于汽車的優勢場景之一。
但是,與此同時,不知你是否仔細複盤過,鑽車縫到底是一種怎樣的行為?它是否合理,是否安全,是否應該合法化?
本文将簡單讨論一下這些問題。
什麼是鑽車縫?
鑽車縫在國外被稱為“Lane splitting”,翻譯過來是“車道分割”。
我的了解是,行駛方向本來隻有兩條車道,但當機車從兩輛汽車中間穿插而過,道路便被分割出了第三條。
鑽車縫示意圖
不得不說,外國人的思路就蠻...重新整理認知的。
筆者下意識一直認為,鑽車縫的時候,機車處于兩條車道的中間,是一種“非正常”行為,在争論其合理性的時候,天然就處于下風。現在套用外國人這個思路,“車輪行處便是路,車于路上便有權”,瞬間正義光環加身。
不小心歪了個樓,咱把思路拉回來,繼續給鑽車縫下一個明确的定義。這裡引用中文維基百科:
鑽車縫,泛指車身寬度比私家車等窄小的車輛(包括機車或自行車),于車流緩慢或停滞的同向車道行駛時,從兩股車流、或汽車與車道線之間的剩餘空間或空隙超車。
兩個關鍵點,車流緩慢或停滞,超車。
是以,鑽車縫本質是在特定條件下的同車道超車行為。
鑽車縫是否更加安全?
明确了鑽車縫的定義,我們接下來讨論一下它的安全性。
這真的是一個引戰問題,不過遺憾的是,筆者能力有限,并未發現有權威機構給出明确的答案。
但有兩點需要大家了解。
第一,機車鑽車縫的時候,事故回避率要低得多(駕駛員的反應時間短)。
研究表明,機車鑽車縫時事故回避率僅0.4%。
與之相比,勻速直線行駛、低速狀态通過連續彎道的事故回避率分别為49.1%和12.1%。
第二,機車持續地直線鑽車縫,并行駛至車陣最前方,能增加道路的流通量(減少擁堵)。
注意高亮的關鍵詞,我認為這點基本上屬于廢話,但卻是鑽車縫行為合理化的有力論據。
除此之外,也有一些國外機車圈内的名人表示合法鑽車縫比堵在原地更加安全,如David L. Hough(機車記者)。
但扪心自問,我依舊覺得,鑽車縫實際增大了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這些名人如是說大機率是出于政治目的指鹿為馬。
當然,這隻是筆者的個人觀點,我總是會忍不住想象左右緊挨的車門會忽然打開。
鑽車縫的注意事項
與你的第一印象相反,現實世界中将鑽車縫合法化的國家和地區并不多,更多的地方将這一行為定義為非法。
美國(有限的幾個州)、英國、波蘭、澳洲、中國香港、中國台灣等等都是在法律層面允許鑽車縫行為的少數區域,但即便如此,也并非可以“見縫就鑽”。
以澳洲為例,他們自2014年開始鑽車縫合法化程序,直到2021年才實作全境統一。他們對鑽車縫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幾點:
1、正式的機車駕照(實習期不行)。
2、限速30公裡/小時。
3、不得在路緣石(馬路牙子)旁,不得在停放的車輛旁鑽車縫超車。
4、不得在大型車輛(如公共汽車、大卡車等)旁。
5、特殊區域不允許鑽車縫(如:彎道、學校區域、自行車道、公共汽車道、應急車道等)。
這些限制,雖然不是大陸法律,但每一條都非常建議大家為了自身的安全而選擇遵守。
最後
鑽車縫在大陸屬于無争議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
機動車在遇有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不得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域内停車等候。
違法的事情本人絕不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