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股破發頻現,不少股票遭遇大範圍棄購。随着新股發行博弈的加劇,券商開始遭遇跟投浮虧、包銷金額增加等問題,券商IPO業務壓力增加。
市場人士認為,完全市場化的新股詢價機制,勢必會帶來投資者之間産生高價博入圍和上市後破發虧損的動态博弈。這種現象在打新投資者更多關注打新短期收益的階段較為明顯,在海外一些成熟的資本市場中,新股詢價定價也會出現類似的周期性波動。
多位接受券商中國采訪的機構人士表示,面對市場變化,券商應加強自身定價承銷能力。通過自身專業的定價能力和承銷能力,穩定IPO新股定價,審慎定價,保護投資者利益。
棄購增多券商壓力增加
近期新股市場棄購話題備受關注,4月17日披露發行結果的納芯微,棄購金額更是高達7.8億。
在市場人士看來,棄購和破發相伴相生。德邦證券首席政策分析師吳開達在接受券商中國記者采訪時就表示,“新股不敗”的神話被打破後,新股隐藏的風險開始暴露,倒逼投資者對新股破發保持審慎的心态。目前打新虧損風險的顯現已經傳導到了投資者申購新股傾向上,導緻近期的頻繁棄購。
在新的新股發行制度之下,破發和棄購都對券商帶來考驗。新股破發,意味着券商保薦跟投可能在短期遭遇“浮虧”。Wind資料顯示,截至4月19日,年内券商參與了40筆科創闆新股的跟投,其中26筆目前處于浮虧狀态。比如,翺捷科技-U的跟投機構海通創新目前浮虧8143.47萬元。
同時,餘額包銷制度下,投資者棄購也令承銷商“接盤”壓力不小。納芯微棄購金額高達7.8億,全部由保薦機構光大證券包銷。科創闆新股經緯恒潤遭遇投資者棄購3.95億元,中信證券此次包銷了293.5萬股,以發行價計算的持股市值達3.55億元。
“IPO的棄購率提升除了讓券商直面壓力的同時,更需要券商去着力發掘背後真正的原因,改進現狀。”國金證券投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券商投行要嚴把質控端口,保薦品質過硬,業務過關的優質公司上市;其次,在新股發行定價時,賣方要保持足夠研究和審慎;最後,除了投行業務外,經紀業務方面如何做好投資者教育、加強投資者服務,如何将投資者服務工作與注冊制下投資者教育理念結合起來,應引起足夠重視。
市場化博弈日漸加強
雖然新股破發、棄購等給券商等帶來較大壓力,但是市場普遍認為,這些現象是新股詢價制度改革之後,市場化博弈加強的展現。
前述國金證券投行相關負責人就表示:“去年9月新股詢價機制的調整和完善,使得注冊制下新股詢價市場化程度進一步提高,投資者報價集中度的大幅降低,标志着這一輪制度調整成效顯著。”
該負責人認為,完全市場化的新股詢價機制,勢必會帶來投資者之間産生高價博入圍和上市後破發虧損的動态博弈,這種現象在打新投資者更多關注打新短期收益的階段較為明顯,在海外一些成熟的資本市場中,新股詢價定價也會出現類似的周期性波動。
“目前注冊制IPO詢價正處于高價博入圍壓縮打新收益階段。加之今年以來,外部環境變化和疫情反複等因素導緻大盤波動較大,多重影響下出現了較多新股破發的現象。”該負責人表示,新股出現破發是成熟資本市場的标志,新股上市後有漲有跌,說明新股發行定價充分反映了上市公司價值。
宏觀環境、市場等多重因素,決定了新股上市後的價格走勢。新股上市後短期收益的波動也會變相引導投資者更加關注新股的長期投資價值,回歸價值研判和價值投資。在國内日趨成熟的資本市場環境下,券商應繼續做好自身品質控制,把好資本市場的關口,支援服務實體經濟,保護投資者利益。
吳開達也認為,中簽投資者棄購新股的行為主要起源于去年9月份滬深交易所新修訂的詢價新規。
一方面,在詢價新規釋出後,新股發行定價中樞大幅提升。在市場對于IPO公司價值認可度不變的情況下,更高的發行價意味着投資者的買入成本增加,對新股上市後的利潤空間形成擠壓,降低投資者繳款購入新股的意願。
另一方面,高昂的新股發行價面臨一定破發風險,截至目前已有數十隻新股在上市首日即破發,“新股不敗”的神話被打破後打新已不再是穩賺不賠的買賣,新股隐藏的風險開始暴露,這也倒逼投資者對新股破發保持審慎心态。由于投資者參與打新行為滞後于打新收益變化,目前打新虧損風險的顯現已傳導到了投資者的申購行為上,近期的頻繁棄購就是例證。
“總體來說,是市場機制在發揮作用,現在破發的新股主要是一些特定行業或者尚未盈利的企業,網下機構也并沒有棄購。我們認為監管應該保持政策定力,詢價新規現在還沒有出來多久,應該再觀察觀察。”一家大型券商投行相關負責人坦言。
倒逼投行精準定價
不過,頻繁出現的破發、棄購等情況,也對券商投行展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跟投方面,前述國金證券投行相關負責人就表示,由于券商跟投具有較長的鎖定期,跟投最終盈虧主要還是取決于上市公司的營運情況和長期投資價值,其制度本身是為了引導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合理定價,也能引導科創闆打新投資者在長期持有新股時與主承銷商形成一定的價值“綁定”,形成打新時的長期投資理念、優化打新投資者結構。
“各家券商在制度的指引下,也應該通過自身承銷體系做好投資者教育,引導IPO投資者建立長期投資理念,為注冊制下新股發行的長足發展擔當起應當承擔的責任。”該負責人表示。
吳開達認為,在注冊制“市場化定價”的要求下,新股收益的理性回歸,投行作為專業的金融中介機構,應該充分發揮自身的行業資源與研究能力,幫助投資者更好的對新股真實價值做出判斷,确定合理的發行價以兼顧發行人的融資需求和投資者的收益追求。
随着跟投、包銷等壓力增加,部分市場觀點認為,券商投行應該提高保薦承銷的費用來保證業務的安全性。
“目前IPO市場仍然是僧多粥少,部分券商競争力不足,事實上沒有提價的能力,部分大券商風險應對能力更強,也不需要提價來應對短期的棄購增加。”上海一家券商投行人士表示,“目前來看,券商通過精準定價來适當規避風險或更可行。”
吳開達也認為,券商的包銷制度與參與戰略配售規則本質是平衡多方利益,向市場傳遞信心,若新股定價過高不僅會加大破發的風險,還會導緻更多投資者棄購,在包銷制度對投行造成雙重的壓力。
“盡管投行可能會提高保薦承銷的費用以增大IPO業務的安全邊際,但相較于成功注冊發行後承銷保薦費用,高價新股破發的虧損幅度有着更大的不确定性。是以,相比于提高保薦承銷收費,新股棄購将更多地倒逼投行幫助投資者對新股合理定價,以減少自身的風險敞口。”吳開達說。
責編:桂衍民